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编制
2019-09-13崔清臣
崔清臣,孙 龙,王 飞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129)
0 引 言
船舶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绿色造船”已成共识。目前业界对“绿色造船”理解为从设计、建造、营运到拆解的全生命周期内,通过应用绿色技术最大限度实现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能效、安全健康的功能目标”。船舶营运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是船舶污染的主要来源。各国都在通过立法和制定规范并不断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来逐步控制船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1]。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于2009年5月15日通过《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即《IMO拆船公约》),目的是预防、降低并尽可能地消除拆船对人类健康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要求船东在船舶运营过程中保证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保护环境[2]。许多发达国家都已要求新造船舶满足该公约的要求,给船厂和设备供应商带来了很大挑战。
1 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的编制
《IMO拆船公约》的核心要求是编制有害物质清单(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 IHM),造船厂需按一定的要求对建造过程中涉及的有害物质进行统计并编制IHM,该IHM在船舶营运过程中由船东来维护更新。在拆解船舶之前,由拆船厂依据IHM对含有害物质的设备或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
为使各方在编制IHM时有章可循,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MEPC)于2009年7月17日通过了MEPC.179(59)决议(即《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给出了IHM的编制建议并提供了编制模板,以有效促使各方编制统一的IHM[3]。该指南详细规定了有害物质的种类,同时将这些有害物质划分到了4张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