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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儒家生态智慧

2019-09-10戢斗勇

关键词:儒家生态文明

摘要:儒家文化包含的“天人合一”否思人类中心、“仁民爱物”增强主体自觉、“顺应自然”勿需劳形累物、“温恭敬静”切忌求快好动、“随处体认”养成环保习性、“外儒内法”强化生态监管,是颇具现代性的生态智慧,有助于我们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并以此为指导建设“美丽中国”。

关键词:习近平;儒家;生态文明;生态智慧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9)01-0001-07

生态文明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汇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是我们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灵魂和指导。

值得重视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1]6

“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2]他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包含许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文化基因,多次强调重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厚德载物”等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理念。深入挖掘、研究和弘扬中华传统生态文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然而,过去人们往往认为道家思想更具有生态性,忽视或贬低了儒家思想的生态意义。笔者认为,重视道家的生态价值理所当然,但不可由此忽视和贬低儒家。儒家文化总体属农业文明的产物,生态环境并非当时儒者所关注的主题。如果我们用现代生态文明的眼光去观照,就不难发现,儒家虽非刻意地去提倡生态环保,但儒家的许多思想竟然与现代生态观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对人们建设生态型社会和养成生态文明生活方式,具有恒久价值和启迪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必要挖掘和应用儒家生态智慧,从而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在包括儒家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坚实基石之上。

一、天人合一,否思人类中心

人与自然的冲突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当人类享受着工业文明所创造的丰富物质成果时,蓦然发现,工业革命带来的资源与环境恶化的世界难题,正日益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发展。无数科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形成了共识,用事实和数据发出警告,人类如不更弦易张并及时采取措施消解与自然的矛盾对立,不久的将来人类的生存将进入生死存亡的关头。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一般来说,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意识形态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在古代中国,相当于西语的nature用来泛指客观世界一切事物的“自然”概念,在文献中用的是“天”“天地”“万物”等术语。“天人合一”“以自然为宗”,是中国传统文化最为根本的主客体关系论。天既是主宰,又可以是自然;既是外在自然,又可以是内在自然;既是命运,又可以是规律。然而,“天人合一”“以自然为宗”并非道家所专有,许多儒家人物都从统一性意义上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汉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就提出了“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明确提出“天人合一”说的是宋儒张载的《正蒙·乾称篇》。而“以自然为宗”,是白沙学派的宗旨,也是阳明后学王畿一派的哲学基础。中国传统的“以自然为宗”“天人合一”思想,既是道家也是儒家自然观的核心命题。

“三才”也是儒家传统哲学的一种宇宙模式,它把天、地、人看成是宇宙组成的三大要素。

儒家認为天是有其造化功能的,先秦荀子和汉代董仲舒都认为天有它四时运行的规律,地有提供人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丰富资源,人有治理自然和社会的能力,所以人与天地是并列为三的。如果人们放弃治理自然和社会的努力,不去利用自然为人类造福,只是一心向往与自然界争职能,剥夺自然以利己,那就是糊涂了。儒家认为人们可以发挥治理自然和社会的主观能动性,利用自然为人类造福。只是这应当在承认自然的前提下方可做的人的主观努力,而不是对自然的破坏。人应当与自然万物平等,为自然生态的平衡负责。只有对大自然投以伦理关爱,尊重和爱护自然,按大自然所固有的规律保护、利用和发展自然,才能与之和睦相处,永远享受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永葆人类健康持续地发展。自然之学是儒家生态哲学本体论的突出代表。

许多著名学者对西方传统的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观及其与中国、东方的文化传统的区别,作了一针见血的评述。现代西方生态伦理学也批判了西方传统的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论。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历史学家怀特认为,人与自然的二元论来自基督教。英国著名环境设计师、宾西法尼亚大学教授麦克哈格更直截了当地说,是创世故事张扬了人对自然的征服与统治,鼓励了人的掠夺性与破坏性的本能,而不是彰显人的恭顺与建设性的本能。麦克哈格进一步从对待自然世界的态度,解释西方人两千多年的全部毁坏与劫掠行动。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奠基人和创立者、美国学者莱奥波尔德的《沙郡年鉴》,则站在现代生态学与哲学的立场,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取向进行了清醒的否思和激烈的抨击。这些西方现代生态伦理思想,值得分析和借鉴。

吹响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号角,“天蓝地绿水净”“绿色发展”“要 GDP,又要绿色 GDP”等一系列新理念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甚至提出“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1]138,“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当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1]131,要求拓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全球视野,并从“正确的义利观”谈到“国际义务”“中国责任”“同舟共进、权责共担、携手应对”等问题,明确指出:“走欧美老路是走不通的……走老路,去消耗资源,去污染环境,难以为继!”[1]3-4这无疑是将生态文明作为人类必行的“全球路”,进一步揭示了人类面临的资源与环境的困境正是割裂天人、物我的结果,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

因此,我们要从本体论、价值论的高度,从生态文明的崇高道德境界,认识和强化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要摈弃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人文主义价值观转变,向“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和伦理观转变,将中华生态文明理念推向世界,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二、仁民爱物,增强主体自觉

儒家鼻祖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我们从仁学来阐发儒家文化的生态意义,也就是要使敬畏、顺应和保护自然的意识,成为人类主体的自觉。孔子仁学的精髓在于“仁民爱物”,也就是要求人类保持一颗仁爱之心对待天地万物。《孔子家语·辨物》记载,孔子看到受伤的麒麟,不禁泪流满面。《孔子家语·颜回》记载,鲁哀公对颜回称赞东野毕善驾车,但颜回说,尽管如此,他的马却会走失。鲁哀公不相信,还对别人说颜回撒谎,不是君子。过了几天,果然有人禀报马跑了,鲁哀公立即去再拜见颜回,请教为何有先见之明。颜回批评人们“历险致远,马力尽矣,然而犹乃求马不已。……臣闻之,鸟穷则啄,兽穷则攫,人穷则诈,马穷则佚”。《吕氏春秋·爱类》说:“仁于他物,不仁于人,不得为仁。不仁于他物,独仁于人,犹若为仁。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这似乎更偏重于仁人,但朱熹在《孟子集注》中给《孟子·尽心上》篇中“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两句话作注时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表达出人与物和谐一体的思想。宋儒程颢在《识仁篇》中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宋元学案》记载,程颐在做皇帝的老师时,听说皇帝在宫中漱水避蚁,就问皇帝是否有这样的事,皇帝回答说:“是的,我是惟恐踩伤了蚂蚁。”程颐便说:“愿陛下推此心以及四海,则天下幸甚!”另一则故事是讲,一天皇帝折柳枝,程颐阻止说:“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这些故事,常常被传统经典所引用,表明应当有“仁爱”的自觉意识,化为内心的本能。张载指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王阳明也认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 使有一物失所, 便是吾仁有未尽处。”[4]而他的“岩中花树”从人与物的关系来阐发物自体的价值及其对人的意义,说明人的主体性离不开对象,包含了生态主体性认识,这就是儒家的“仁民愛物”之旨。

按照儒家“仁民爱物”的观点,儒家把规范人际关系的道德原则应用于调节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从而扩展了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范围,强化了人类道德保护生态环境的功能效应,提升了人类的道德境界并使之具备了明显的现代性。笔者早在近20年前,就从“仁”本身的含义分析其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认为“仁”之“人”“二”不仅可以作同辈之间的横向关系解,也包括对后代的纵向关系,仁学中有鲜明的代际伦理[5]。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在现代,资源和环境的问题是全世界都遇到的困境,解决环境危机,改善人与自然二者的关系,使之和谐共生,需要继承和发扬儒家的生态伦理观,从而在爱护自然的过程中,提升人类自身的道德。这是人类道德发展的轨迹,我们应当借鉴儒家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的思想,向着真正“仁民爱物”的方向发展,推进人类文明的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汲取了儒家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万物一体”“仁民爱物”等生态智慧,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生命共同体”概念,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6]。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关系,因自然而生的人若总是伤害自然,最终将遭到自然的报复而伤及人类自身。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7]。这一系列“生命共同体”的论述,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中“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和谐统一思想,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获取的生态现代性的重要理念。

按照儒家“仁民爱物”的要求,善待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建设生态文明,应当作为“自觉”的而不是强加的行动,这就要求在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法律、经济制裁的一手之外,还应增加主体自觉的另一手。这种内在的环保自觉,是更为根本的。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生态文明观念的自觉养成,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1]116。他特别强调生态文明教育要从小抓起,教育少年儿童“大自然充满乐趣,无比美丽,热爱自然是一种好习惯,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少年儿童要在这方面发挥小主人作用”[1]116。这正是发挥儒家以儿童启蒙教育为本、寓教于乐的传统,在生态文明自觉意识培养方面“不忘初心”,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三、顺应自然,勿需劳形累

有法家倾向的儒家人物荀子在《天论》中虽然提出过“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但这是针对先秦时期的天命论而发此言的。后来出现的“人定胜天”甚至“战天斗地”,更不是正统儒家的思想传统。实际上,儒家也强调顺应自然,勿忘勿助,这些思想并不是道家所独有。儒家从孟子开始就强调一切任其自然,强调自然天成、水到渠成而不假人为。陈白沙继承和发展了孟子的思想,更是以勿忘勿助名学。湛若水在《重刻白沙先生全集序》中解释白沙师“自然”的含义为“理出于天然,故曰自然也”。反观人类面临的生态环保难题,主体偏误在于“妄动”“妄为”,对自然过度攫取破环和无节制地张扬科技力量,从而使自然环境失却原本状态,超出限载负荷,异化成报复人类的自然灾害。面对科技的异化和生态的人为破坏,我们应当改造儒学中存在的以荀子为代表的“人定胜天”的意识,张扬儒学敬畏自然的学说,对文化基因加以优选改造。

顺应自然、勿忘勿助,就应对于资源的索取讲时机,有分寸,有一定的比例。一方面,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应合时宜,按照自然生长规律办事。《易传》要求人们“与四时合其序”“后天而奉天时”。孔子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时”讲的是生物季节演替的生态学规律在农事中的体现。儒家之所以重视“时”,因为风调雨顺,能带来丰收的欢乐;旱涝虫雹,可夺去一年的衣食,这在农业社会里是最大的事情,因此,对自然资源的采取、对经济活动强调“合时宜”,就必然成为人们行为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对资源的索取应有分寸,有比例,反对焚林而猎、竭泽而渔。《易传》说:“百物不废”,并把“节”的意识融入自然伦理,作为生态秩序的内在定律和对主体的道德要求。

荀子《天论》也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礼记·礼运》的“大同”思想中明确提出“货恶弃其于地”“力恶其不出于身”,也就是反对懒惰,反对挥霍,反对贪婪,反对把物质资源、劳力资源和劳动成果白白浪费掉。儒家提出保护土地资源的原则,要求人们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能“荒而不治”。儒家还提出节约、珍惜时间资源的主张,强调寸时寸金。宋儒胡宏的《胡子知言》说:“有毁人败物之心者,小人也。操爱人成物之心者,义士也。油然乎物,各当其分而无为者,君子也。”

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认为,应当“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儒家人物认为,只要人们合理地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自然就会给人以回报。反之,如果不按自然界自身的规律,一味地征服自然,掠夺自然,那也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吃祖宗饭,断子孙粮”“暴殄天物”,那就是犯罪,就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直接引述中华传统文化中具有鲜明生态智慧的理念,包括“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认为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他还强调“我们的先人们早就认识到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引用孔子、荀子、《吕氏春秋》的话语,说明这些“对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思想,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11-12。他多次引用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话,说:“‘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1]13,要求注重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并提出了“自然休养”“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和生态“功能区”划分等一系列生态文明理念和措施。

以儒家顺应自然、勿忘勿助的方法论对待生态问题,就是要求我们纠正过去长期实行的以“增长”代替“发展”的观念,特别是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愚蠢做法。儒家十分推崇的“大禹精神”,就是要求人们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而应顺应自然规律,做因势利导之事。市场经济十分强调资源的优化配制和合理使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是题中应有之义甚至摆在首位。我们要吸取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把保护环境当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和核心的问题来抓。国际上曾持续多年辩论“增长”与“发展”的联系与区别,已达成“经济发展”远比“经济增长”的涵义更广泛深远的共识。“天人合一”讲究“天时”“地利”,把握了作为自然的天和地的最主要的规律,并要求人们按照天地的内在规律,顺天法地。虽然细胞可复制,分子可化合,原子可裂变,这些都可以产生巨大的生产力,但人类的过度开发特别是非正当的应用,已经破坏了天人的协调和统一,对自然规律的应用已经异化为对规律的践踏。我们不能完全依赖天地具有的“生态自组织”自我修复功能,如果超出了自然自身的净化修复能力,就会不断地把地球机能的防御和再生系统一个个破坏掉,使得资源和环境无法自行医治人类造成的创伤。这就要求我们认识《中庸》“赞天地之化育”的道理,认识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在此基础上运用自然规律造福人类。

四、温恭敬静,切忌求快好动

儒家主张静与动的辩证法,虽然儒家不乏主动的学说,但因其强调“敬”“谨”和“温良恭俭让”的修养之道,具有好静的倾向。儒家静学源远流长,尤其在心学中有静学传统,并与佛道静学相通。宋明心学大儒陆九渊、陈白沙、王阳明都是通过主静而实现成人成圣,而心学之静是疗治当代妄动症的良药。例如,笔者曾在《白沙心学与现代生态观的契合》[8]一文中分析了白沙心学的生态价值,认为白沙的修养方法标识是“静养端倪”,以此教授弟子、开宗立派。从生态环保的意义上,挖掘和传续白沙“静坐”法重视“静”的精髓,在后现代“动感”社会里,有极为重要的生态意义。

现代社会往往是快节奏生活,强调生命在于“运动”,最终的结果是“好动症”成为常态,人心浮躁不安,“动”过了头,变成了“妄动”。生态灾难日益严重,从人类的行为来分析就是“妄动”使然,两千多年前《道德经》所说“妄作,凶”的生态环境恶化似乎应验了。后现代社会的思潮开始了对“动”进行反思,力图纠“妄动”之偏,强调“快节奏”下“慢生活”的价值,反映了與“动”相反的“静”的取向,追求动静的平衡和协调。儒家的静学正是从动静的辩证法入手,强调动中有静,尤其不能“妄动”。例如,白沙心学的主静之学以静为重要功夫,就有许多生态智慧可供现代人们参考,有利于克服“妄动”之祸。

白沙子在屋后小庐山建“春阳台”闭关习静,十余年足不出户,“坐忘一室内,天地极劳攘”[9] ,外界的劳攘与静坐时内心世界的静谧形成鲜明的对比。白沙所追求的静坐中养出“端倪”,“端倪”即是悟道的最初信息和引子。而靠静坐排除外界利诱和内心欲望的干扰,体认出天理良知的“端倪”,并不断地温养扩充“端倪”的“心力”能量,达到在“虚明静一”中“自得”“自然”“成人成圣”的境界。我们从白沙“静养端倪”的理论和方法着手,转化应用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有利于萌发、生成生态环保意识,培育和扩充“端倪”“良知”这种“善端”,从而形成自觉牢固的生态环保信念及习性。

儒家自从孔子推崇曾点,“曾点气象”就成为儒家人生哲学的最高境界之一。这一境界似乎不同于儒家另一个人生境界的主张“颜回之乐”,而有点道家的意味。就像具有道家倾向的陈白沙接引和教育弟子,除了要求弟子静坐,就是要求弟子自己去读“与点”篇,别无他法,因而陈白沙的“静坐”与“曾点气象”已经超越了修养方法的界域,成为他所欣赏和追求的生活境界。这种境界在今天看来,若将此建立在现代科技和物质文明基础之上,扭转超前、过度消费的偏颇,乃是值得人们向往的极具现代性的“慢生活”,实际上就是一种高品质的回归自然的生态的生活。陈白沙多次洒脱地强调:“自然之乐,乃真乐也,宇宙间复有何事!”[10]“曾点之乐”本质上是亲近自然,审美自然,热爱自然,这种生活哲学具有跨时代的张力,有利于后现代的人们形成绿色的生活、生态的人生。

习近平总书记将生态环境不仅放到“以人为本”的哲学高度来认识,更明确地提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2]。他告诫对群众十分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掩耳盗铃行不通。在浙江任职时,他就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他还将“分享发展红利”与“享受绿色福利”联系起来,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公共产品,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造福子孙后代。他说:“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环境就是生命,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11]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顺应自然,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减少人为扰动”[1]57。尤其针对人们不能正确处理“拆”与“建”的辩证关系,

要求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坚决纠正“重地上、轻地下”和“重高楼、轻绿色”,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1]50。他引用北宋苏东坡“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飞泉泻万仞,舞鹤双低昂”“丹荔破玉肤,黄柑益芳津”的诗句,以及范仲淹《岳阳楼记》中

“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沚汀兰,郁郁青青”“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壁”的诗句,还引用毛泽东“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动地诗。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里尽朝晖”的诗句,甚至提到沈从文《边城》《萧萧》作品中的乡情美景[1]50-51,要求人们“停止那些盲目改造自然的行为”[1]67,使人们“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1]61。

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是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同社会进步相适应。单纯追求产值的经济增长不能体现文明和发展的全部内涵,反而还会造成对生态性生活的破坏。地球由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多因子复合系统构成,必须平衡发展。单纯的经济增长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因为经济增长了,资源和环境却破坏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必然下降,尤其是对人体的健康形成直接威胁,其结果得不偿失。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进步为目标,就会制止和纠正长期以来以破坏资源、牺牲环境甚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为代价的错误;就会反对环境冒险,反对资源和环境的透支,用环境效应和环境价值重新评价以往的发展理念、方式和效果,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成本核算,把人的生命和生活的幸福安康当作衡量的最终指标。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在环保与民生关系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已经对此作出了科学结论。

五、随处体认,养成环保习性

儒家还十分强调习惯的养成应成为道德修养的基础,这一思想传统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意义。

孔子在《论语》中提出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实际上就是道德修养的高层次已由长期的习惯所养成,经历了“下意识—潜意识—无意识”的飞跃,实现了人生境界的“自由”。《周易·蒙·彖传》曰:“蒙以养正, 圣功也。”《汉书·贾谊传》曰:“少成若天性, 习惯如自然。” 而 《尚书》“习与性成”的说法被明末清初颜习斋和清儒王夫子所肯定。我们还可以从陈白沙赞许湛甘泉的“日用间随处体认天理”来探讨习性的养成之方,以王艮为代表的泰州学派提倡“百姓日用是道”讲的也是这个道理。这些儒家传统的主体道德习性养成方法,旨在不离日常工作和生活,主动历练和体认,在实践中“知行合一”地发挥主体的能动自觉性,最后“自觉”变成“自得”和“自然”,习性即养成了。转化成生态习性的养成也是一样,以“义”为原则,以自然规律为准绳,爱护自然,尊重科学,包容他人,严于律己,这样才能养成生态的生活品格和习惯。现代生态文明强调的就是要生态地生活,提倡在日用间随时随处养成节约资源、保護环境的习性,就能自然而然地形成绿色生存、生态生活的新理念,从而净化生存空间,绿化生存环境,建设生态的美丽家园。

我国生态危机问题主要体现在不科学的发展理念,生态危机意识薄弱,不重视自然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不舍得防止环境污染的投入,而其根源在于心中的“欲”魔“利”鬼作祟。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撰写的《之江新语》中就指出:“要化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矛盾必须依靠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励作用。”他还强调,必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6],使理性的自觉与生命的自觉统一起来。

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绝不能忽视以致破坏资源生产力、环境生产力和生态生产力,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和发展的空间。现代环境伦理道德观把自然看作是一个由物质转换、能量转换和信息沟通等多种运动形式所构成的有机统一体,把人类看作由自然进化过程所形成的特殊生物圈的子系统,从整体看人类仍属于整个自然界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从植物到动物,它们不仅对人类的生存发展有价值,而且其自身也有生存权利和内在价值。自然物自身的价值不完全取决于它对于人类的意义,自然环境不仅对经济系统起着支撑和服务的作用,也对生命支持系统具有不可或缺的存在价值,而且自然物自身的价值也有自为自足的一面。人类作为由自然进化而来的一个生物圈中的特殊子系统,不仅有制造和使用工具,形成和使用语言,发展和追求智慧从而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与责任,而且也有维护自然界、生物圈本身的生存发展的能力和责任。人类不仅应该以自身为目的,敬畏自身,而且必须敬畏所有的生命,敬畏整个自然,从而真正维持自然界自身的平衡。儒家思想中包含了“尊重自然”、敬畏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制止破坏自然的“妄动”,显然与现代环境伦理道德观是相一致的,也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方针,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

六、外儒内法,强化生态监管

笔者曾撰文《中华民族德力并重的传统与市场经济》[12],论述儒家德法并重,实行“文武之道”“刚柔并举”的传统统治术,并认为这种方法经过扬弃可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今天“古为今用”。儒家以崇尚道德教化为基本特征,却不排斥刑法,“阳儒阴法”几乎是历代治政原则,如《左传·昭公二十年》记“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汉书·刑法志》曰“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徐干《中论·赏罚》曰“赏罚不可以疏,亦不可以数。数则所及者多,疏则所漏者多。赏罚不可以重,亦不可以轻。赏轻则民不劝,罚轻则民亡惧;赏重则民徼幸,罚重则民无聊。故先王明庶以德之,思中以片之。”唐前期制定的《唐律》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宋明理学代表人物朱熹在《四书集注》亦提出“刑者,辅德之法”。总之,儒家主张德主法辅,外柔内刚。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以“宽猛相济”的两手进行管理,这是中国统治术的主线。从管理的角度,生态文明必须建立在法治文明基础之上。环保一定要有管理的规则,即用法治的手段来实现生态的目标。

儒家主张德法并重、互补,荀子在《天论》中就告诫人们处理天人关系应当是“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人类自私用智的自作孽,这是环境状况每况愈下的原因。做了“不可为”之事,就必须付出代价,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和利用自然是正当可行的,但一切对环境有破坏的行为,都是不可为的。不合理的、单项资源的片面利用,会引起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这些行为必然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 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1]99

具体任务主要应当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 推进环境保护监察,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等等。

目前,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和法治越来越完善, 覆盖面逐步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我们要全面认真地贯彻执行新制定或修定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制度创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的实施,使生态文明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彻底改变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观, 改变环境监管执法不力、尺度不严等问题,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惩处“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1]107;

要遵循整体治理、风险预防、严格执法的原则,柔性教育引导与刚性的约束惩治并举,强化法规执行,使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折不扣、不留死角维护生态安全。不仅要形成公民参与环境建设的态势,也要从顶层设计的整体战略到具体项目的实施直至监督问责的各项工作和环节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终身制, 政府及其负责人员依法承担生態环保责任, 使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法规措施责任到人、行之有效、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6.

[2]习近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N].人民日报,2018-05-20(1).

[3]新华社记者.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强调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N].人民日报,2013-04-11(1).

[4]王阳明.阳明传习录: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4.

[5]戢斗勇.儒家经济伦理精华[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78.

[6]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3-11-16(1).

[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 2017-10-28(3).

[8]戢斗勇.白沙心学与现代生态观的契合[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15(1):

[9]陈献章.八月二十四日飓作,多溺死者[M]//陈献章集:上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303.

[10]陈献章.与湛民泽:九[M]//陈献章集:上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193.

[11]新华社记者.习近平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分别参加全国两会一些团组审议讨论[N].人民日报,2015-03-07(4).

[12]戢斗勇.中华民族德力并重的传统与市场经济[J].求索,1996(2):65-69

(责任编辑:钟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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