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事先裁定法治化的制度构建审思
2019-08-13任超王倩茹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19年1期
关键词:必要性
任超 王倩茹
[摘要]税收事先裁定制度作为国际上通行且成熟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弥补税法不确定性的漏洞,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确定性的需求。该制度作为一项舶来品,曾被纳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但基于制度论证不充分、实行条件尚不成熟等原因,最终定稿将这一条内容剔除。但这并未阻碍该制度在实务界的反复尝试与探索,说明该项制度在我国税法土壤扎根势在必行。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税收事先裁定法治化如何实现,其制度如何设计、何时落地,仍值得审思。
[关键词]税收事先裁定;法治化;必要性;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9)01-0135-6
一、引言
税收事先裁定制度源于瑞典,早在191 1年该国便对印花税实行事先裁定。这一做法逐渐被其他国家的税务管理机关所接受,历经一百多年的普及与完善,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已发展得相当完备。虽然世界各国和地区对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规定不尽相同,但在总体框架上保持一致。根据IFA(国际财税协会)给出的定义,税收事先裁定是指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申请的对未来预计交易的行为事项作出确定性的税法适用结果的书面文件,且该文件对税务机关产生约束力。国际上所称“税收事先裁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事先裁定不仅包括税务机关向不特定纳税人作出的就税法条文如何适用的解释性文件,该裁定可针对不特定的纳税主体反复适用,还包括税务机关根据特定纳税人的申请、就特定税务事项如何适用税法的说明或表态,其对象特定且不能反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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