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
2016-11-14王征
法制博览 2016年11期
关键词:公民权
摘要:本文对行政诉讼调解的理论基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这一制度的具体构建等相关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构建;依法行政;公民权
中图分类号:D92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162-03
作者简介:王征(1967-),吉林德惠人,法学硕士,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一、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概述
(一)行政诉讼调解的概念及特点
1.行政诉讼调解概念的理论纷争
由于目前我国法律上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规定的空白和缺失,关于行政诉讼调解的理论研究空前热烈,因此并没有一个关于此概念的确切标准。而理论界的提法更是众说纷纭。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诉讼调解是指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妥协而解决纠纷”,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诉讼调解是指在行政审判活动中,由法官居中主持,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法院认可而结案”,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诉讼调解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建议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为,动员原告撤诉”,凡此种种,众说纷纭。
2.行政诉讼调解的概念和特点
笔者认为可以将行政诉讼调解的概念归纳为:所谓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指由国家机关主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而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它包含合法性、自愿性、程序性等几个基本特征。
二、我国构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可行性与必然性
(一)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可行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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