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法律诊所的创新发展路径
2019-08-13李明泽陈雅沈妤斐张子晗
法制博览 2019年6期
关键词:创新发展
李明泽 陈雅 沈妤斐 张子晗
摘 要:相关高校应当将法律诊所模式与法律援助制度紧密结合,将法律诊所模式的教学目标定位于实现学生的能力培养。同时,还应当大力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各类激励制度,积极为这一教学模式提供各种支持。进而推动我国实践型法学教育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激励制度;创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5.5;D9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058-02
作者简介:李明泽(1999-),男,汉族,江苏常州人,宿迁学院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研究方向:法学;陈雅(1999-),女,汉族,江苏盐城人,宿迁学院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研究方向:法学;沈妤斐(1998-),女,汉族,江苏苏州人,宿迁学院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研究方向:法学;张子晗(1998-),男,汉族,江苏淮安人,宿迁学院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研究方向:法学;指导老师:尹维达(1973-),男,汉族,江苏泗阳人,宿迁学院法政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从事研究方向:刑法学,法伦理学研究。
一、引言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学科,其存在的意义便是解决社会纠纷,服务社会发展。一名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的养成,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还需要充分的社会实践经验和法律实务能力。而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法律教育过于重视单纯的理论学习,实务能力的缺乏使许多法科毕业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后难以胜任。“法律诊所教育”教学的重点在于对学生持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学会运用法律来处理问题,学会寻找、分析、解释、使用法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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