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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床呼卢恣樗博:赌博与魏晋士风

2019-08-07张丽君

江汉论坛 2019年6期
关键词:士人

摘要:魏晋南北朝时期,士人的赌博现象甚为突出,儒家思想颓势,老庄无为学说的盛行,士人追求一种自由随性、从心所欲的生活目标,赌博活动自身具有的娱乐性、刺激性,与他们的人生态度融为一体。过盛的赌博风气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引起了部分士人的思索和批判,他们或行文针砭赌博弊病,或竭尽所能力行禁赌,或耻与为伍、洁身自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约束赌博活动的盛行,净化社会风气,但是这种反赌、禁赌多数只是个人行为,国家政策层面对赌博基本不禁止,使得禁赌的成效并不明顯。

关键词:赌博;魏晋士风;士人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6-0087-06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赌博的盛行

赌博起源于民间游戏,几千年以来,一直是民间游戏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游戏并不等于赌博,只有将财物的占有引入游戏之中,或者说游戏的结果导致了财物的归属,才是真正的赌博”①。中国最早的赌博,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史记·殷本纪》载,帝武乙“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②。当时社会已出现“博戏”,即下棋、掷骰子之类的竞技游戏,如《庄子·骈拇》记载有个掷骰子的童仆。又传说老子作“樗蒲五木”的博具。由于史料的限制,我们无法确定当时的博戏是否已是赌博,但既然游戏中包含“博”(“博取财物”之意),推测多少已有赌博的成分在其中,只不过游戏的成分占主导地位。

博戏演变为以钱财作赌注的赌博(当然“戏”的成分仍然存在),大约最晚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列子·说符篇》说,梁地有一个姓虞的富商,“家充殷盛,钱帛无量”③,在大路旁“设乐陈酒,击博楼上”④。《史记·苏秦列传》记载,齐国临淄城里的居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⑤。这些玩博戏的,大都是殷富游乐者,他们生活在商业都会里,追求富裕刺激性的娱乐或发财心切,最易以博行赌。在商业繁华的都会里,赌博活动盛行的情况一直持续到秦皇汉武时期。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传统的儒家思想和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被质疑,人们的言行逐渐趋于放纵任性、不受约束,嗜酒、服药、赌博成为人们展现风流的方式。这个时期是中国古代赌博的一个重要时期,远超前代。此时的赌博上自帝王,下及庶民,视赌博不以为讳,反以自得。《太平御览》卷754引《庾翼集》云“大相聚集,渐以成俗”⑥。“(魏晋南北朝)赌博之事,几为社会上人人必须之知识之技能”⑦。

当时的赌博以皇帝为首,帝王赌博在刘宋时特别盛行。据《魏书·刘裕传》载,南朝刘宋的开国皇帝刘裕好赌,竟成为敌手北魏拓跋氏嘲讽的理由,“裕家本寒微”,“樗蒲倾产,为时贱薄”⑧。帝王之中最好赌者,莫过于南朝宋孝武帝刘骏。“孝武末年贪欲,刺史二千石罢任还都,必限使献奉,又以蒲戏取之,要令罄尽乃止”⑨。宋孝武帝弟明帝刘彧,在消灭晋安王刘子勋后,“大会新亭,劳接诸军主,樗蒲官赌”⑩。“(齐明)帝好围棋,甚拙,去格七八道,物议共欺为第三品。与第一品王抗围棋,依品赌戏。抗每饶借之,曰:‘皇帝飞棋,臣抗不能断。帝终不觉,以为信然,好之欲笃”{11}。

南方帝王如此,北朝皇帝亦不逊色。如,“吕光太安二年,龟兹国史至(后凉),献宝货、奇珍、汗血马。光临正殿设会,文武博戏”{12}。又刘宋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亲率大众,已至萧城,去彭城十数里”{13}。刘骏当时为武陵王,镇彭城,拓跋焘竟于两军对垒时,遣使向刘骏索要赌博器具,“有博具可见借”{14},“送博具出,因以与之”{15}。可见赌博深得拓跋焘的喜爱。据《北史·王思政传》载,西魏宇文泰也喜欢观看他人掷五木赌物,“周文帝(宇文泰)曾在同州,与群公宴集,出锦罽及杂绫绢数千段,令诸将摴蒱取之。物尽,周文又解所服金带,令诸人遍掷,曰:‘先得卢者即与之。群公掷将遍,莫有得者”{16}。

在帝王喜爱赌博的影响下,当时的士人无论当朝为官还是处于乡野,对博弈之事都相当熟稔,参赌的积极性非常高,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赌博的主体。这方面的事例相当丰富。《晋书·周顗传》载,周顗死时,王敦正与一参军樗蒲,参军之马“于博头被杀,因谓敦曰:‘周家奕世令望,而位不至公,及伯仁(周顗字)将登而坠,有似下官此马”{17}。《晋书·袁耽传》载,“耽,字彦道。少有才气,倜傥不羁,为士类所称。桓温少时游于博徒,资产俱尽,尚有负,进思自振之方,莫知所出,欲求济于耽,而耽在艰,试以告焉。耽略无难色,遂变服怀布帽,随温与债主戏。耽素有艺名,债者闻之而不相识,谓之曰:‘卿当不办作袁彦道也。遂就局。十万一掷,直上百万。耽投马绝叫,探布帽掷地,曰:‘竟识袁彦道不?其通脱若此”{18}。《陈书·徐度传》载,“及长,姿貌瑰伟,嗜酒好博”{19}。

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处于底层的普通百姓财富不多,但在社会赌风的影响以及个人欲望的驱使下,好赌者不乏其人。《魏书·术艺传》载:“高祖时……赵国李幼序、洛阳丘何奴并工握槊。”{20} 《异苑》卷6记载,刘宋元嘉年间,颖川人宋寂驱使一个独脚鬼。宋寂“欲与邻人樗蒲”{21},但是没有一种五木的博具,“鬼乃取刀斫庭中杨枝”{22},做成五木。鬼做五木虽然是一个故事,但也能看出下层民众好行赌博的事实。

炽烈的赌风使孩童耳濡目染,不少士族少年也参加到赌博行列中来。《太平御览》卷754引《江蕤别传》载,东晋济阳江蕤,“年十一,始学樗蒲”{23};又《宋书·何尚之传》载,庐江何尚之少时“好樗蒲”{24};当时少年赌博似乎已成风气,有不参赌少年竟成特例,如《陈书·姚察传》载,“(姚察)弱不好弄,博弈杂戏,初不经心”{25}。

赌博或许也是妇女日常消遣的主要手段之一。晋武帝曾与其贵嫔胡芳“樗蒲,争矢”,以致晋武帝的手被弄伤{26}。娼门历来为赌博的渊薮,《北齐书·祖珽传》载,北齐秘书监祖珽与一些纨绔子弟常到娼家,“出山东大文绫并连珠孔雀罗等百余匹,令诸妪掷樗蒲赌之,以为戏乐”{27}。限于史料,少见贵族、官僚、士人、商人等家中妇女赌博的相关记载,但推测应该也是当时赌博队伍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斗草、围棋等游戏项目也是她们经常的活动。《艺文类聚》卷4《岁时部·五月五日》引南朝梁王筠《五日望采拾诗》(节录)说:“长丝表良节,金缕应嘉辰。结芦同楚客,采艾异诗人。折花竞鲜彩,拭露染芳津。含娇起斜眄,敛笑动微嚬。献珰依洛浦,怀珮似江滨。”{28} 通过这首诗能看出,一些贵妇人在节日中进行斗草活动。《南史·崔慧景传》载,“先是,东阳女子娄逞变服诈为丈夫,粗知围棋,解文义,遍游公卿,仕至扬州议曹从事”{29}。

南北朝时期,赌博全国广泛流行。由于当时南北分裂,赌博的名称或许随地域而不同,然而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无论朝廷权贵还是普通百姓,赌博之事甚为普遍。虽然魏晋南北朝赌博盛行,但三国时期赌博却并不流行。原因可能是三国时,统治者在意识形态上控制较严,社会对赌博并不十分认可,赌博活动受到较大的限制。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士人好博的原因

1. 儒家礼教的失序

儒家思想认为赌博是不劳而获、是以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尤为重要的是上下、贵贱、尊卑的界限被赌博扰乱,也就是违反了儒家所提倡的“礼”。“礼”作为统治思想,是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的核心。儒家要求人们“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为。”这个“礼”,就是以孔孟学说而确定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赌博追求游戏规则的平等,自然对礼制产生破坏作用,如《太平御览》卷754引范晔《后汉书》载,东汉桓帝时,由于河南尹邓万与皇帝对赌,出现了“客星经帝座”{30} 的异常天象,引起了人们的警惕,因此有人上书处置邓万。所以在正常政治之下,统治者都会反对赌博。凡是儒学强化的时代,对赌博的道德约束和法律控制就特别严厉,作用也特别明显;反之,在儒学受到冲击,儒家思想较淡化的时期,其控制力则减弱,赌博也随之活跃。这构成了中国赌博史和禁赌史的一个特点。{31}

东汉中后期,世家大族的势力逐渐扩大,割据的潜因不断增长,中央王权也不断削弱,儒家学说受到人们的怀疑,社会上的赌博活动又重新兴盛。王符在其所作的《潜夫论·浮侈篇》即指出当时富人以“游敖博弈为事”{32}。

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的兴起动摇了处于正统地位的儒家学说,使这一时期成为一个思想文化相对活跃和自由的时代,一个道德标准多元化的时代。此时的不少名士,大都蔑弃礼法,崇尚老庄,他们大都主张能够“适性”。如郭象《庄子·逍遥游》注云:“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33} 他所强调的正是“足于其性”。这就像《高僧传·支遁传》记载的东晋诸多名士所强调的“各适性以为逍遥”{34}。名士既然强调“各适性以为逍遥”,自然可以弃置礼教,不守礼法,其结果是违背许多道德规范而流于放荡不羁。

要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权威地位的丧失,社会思想的混乱,儒家思想的伦理纲常和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被质疑,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摆脱传统道德观念约束的现象——追求享乐、讲求功利而不受所谓礼义、道德的约束。当时社会流行赌博也是这种思潮的表现或结果而已。

2. 展现名士风流的手段之一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实行,维系了豪强的世袭权力,逐渐形成了品评人物的社會风气,褒贬关乎得失。曹魏夏侯玄《时事议》云:“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有年载矣,缅缅纷纷,未闻整齐,岂非分叙参错,各失其要之所由哉!”{35} 九品官人法的政治制度,使士人为了切身利益,竞相标榜,蔚成时代风气,寒门庶族为了跻身士流,亦附庸风流。追求风度,炫耀风流是魏晋士人获得社会认可和标举的终南捷径。特别是在此时期,儒家学说的正统地位受到动摇,其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质疑,士人言行表现出渴望摆脱传统道德观念桎梏的趋势,思想意识也从以前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趋向为自然适性、放浪不羁,当时大多数人崇尚的风范是通脱旷达、直情径行。不合礼法的行为层出不穷,所谓“魏晋之士放弃礼法,不复以礼自拘”,“士务通脱,以劳身为鄙,不以玩物丧志为讥”{36},名士寻求一种自然适意,无拘无碍的生活意趣,一切唯求其真,任其性,适其情,尽其兴而已。{37}

赌博之事率性而为,足为适性怡情之具。不少名士看重的是在赌场上毫无束缚地展现自己的才智和个性,获得一个通脱豪爽的声誉。《世说新语·方正篇》记载:“王子敬(献之)数岁时,尝看诸门生樗蒲。见有胜负,因曰:‘南风不竞。门生辈轻其小儿,乃曰:‘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子敬嗔目曰:‘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遂拂衣而去。”{38} 樗蒲的规则比较复杂,外行很不容易看懂。王献之几岁便熟谙此道,自然大出门客们的意料,因此在当时被视为奇事、雅事。王献之自认樗蒲手法高超,与当时的高手名士荀奉倩、刘真长不相上下,然而竟被门客小视,于是愤然拂衣而去。从这里可以看出樗蒲在东晋南朝士族中流行之普遍,同时也可以看出,樗蒲不仅是士族们赌博的流行方式,其技艺更成为士族们非常看重的“风流通脱”的标志之一。

由于魏晋士人具有优越的政治地位和雄厚的经济基础,因此,他们在赌博活动中大多不以赢取钱财为目的,最终目的是追求一种对名士风度的认同感。《晋书·谢安传》:太元八年(383年),前秦主苻坚率众百万南伐东晋,“次于淮肥,京师震恐”。谢安被任命为征讨大都督,主持御敌大计。其侄谢玄“入问计,安夷然无惧色,答曰:‘已别有旨。”数次问计,谢安寂然不语,后“命驾出山墅,亲朋毕集,方与玄围棋赌别墅。安常棋劣於玄,是日玄惧,便为敌手而又不胜。安顾谓其甥羊昙曰:‘以墅乞汝”。后谢玄大败苻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云:‘小儿辈遂已破贼。既罢,还内,过户限,心喜甚,不觉屐齿之折,其矫情镇物如此”{39}。与谢玄围棋,以别墅作为赌注,谢安赢了别墅,又随手送给外甥羊昙,他们采取一种有趣的方式处理赌注,体现出典型的纵性随意的魏晋风度。接到前线将士击败敌军的捷报,竟“了无喜色”,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小儿辈遂已破贼”。“便摄放在床上”、“徐答”等一系列动作,其极力掩饰内心喜悦的矫情做作之貌跃然纸上,而在人后却忘乎其形,“过户限,心喜甚,不觉屐齿之折”,这就形象地衬托出他对名士声名的追求和刻意掩饰内心情感的虚矫做作。

在魏晋士人心中,“物我两忘”,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只要能尽情展示自己的个性,三纲五常、尘世喜乐皆可置之不顾。《晋书·阮籍传》载,阮籍得到母亲病故的噩耗时,正在与人下棋,对手表示可以暂缓,“籍留与决赌”{40}。这些将喜怒哀乐漠然置之,甚至将国家荣辱、人伦纲常置之不理的行为,其实是从两个层面来体现“魏晋风度”,即对名士声名的刻意追求和摆脱世俗束缚的希望,对随心所欲、脱俗狂放的人生的向往。

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崩乐坏、社会稳定平衡状态被打破,士人们在这种特殊环境中,大都不为世俗所束缚,随心所欲,追求一种自由随性、从心所欲的生活目标,而赌博正是他们这种生活目标的反映。

3. 社会享乐之风的盛行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治不稳定,个人生命不稳定,不少人面对乱世,生命无常,在生活上抱着尽情及时享乐的态度。

魏晋人伪托的《列子·杨朱篇》中宣扬,“恣耳之所欲听,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41}、“既生,则废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于死”{42}、“太古之人知生之暂来,知死之暂往,故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故不为名所劝。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43}。这些观点,就清楚地表现了当时豪门士族尽情享乐的思想。考古发现的嘉峪关壁画重现了魏晋豪门士族纵情淫乐的腐朽生活,其中六、七号墓的壁画表现得尤其明显:宴饮和庖厨的画面,集中描绘了“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的场景{44}。壁画中墓主人的享乐生活,正是《列子·杨朱篇》中豪门士族所极力追求的“丰屋美服,厚味姣色”{45} 的生动写照。

当时的王公贵戚争相聚妾蓄妓,或“伎妾盈房”{46},或“伎乐之妙,冠绝一时”{47}。贵族官僚姬妾达数十人比比皆是,甚至有的上百人至数百人。东晋王国宝“后房姬妾以百数”{48}。刘宋沈攸之“后房服珠玉者数百人”{49}。梁代夏侯夔后房姬妾“亦有百数”{50}。皇室高门由好女色声乐,进而“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仿效”{51}。赌博活动既能轻易获取钱财,又能带来强烈的感官刺激之乐,生活在声色犬马中的王公贵戚当然不会反对。在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各种豪奢铺张的游戏活动出现于豪绅大族的门下,当然也就势之必然。

与此同时,这一时期门阀士族制度的形成与确立,进一步承认和保护了大贵族、大地主们的权势与地位,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社会政治格局。朝政被这些贵族和地主们把持、左右,生活上也更加奢侈腐化。他们酗酒、服药、赌博,甚至争奇斗富,以各种方式来挥霍享受。晋代,赌风很盛,究其原因,实与当时门阀士族地主生活腐化、行为放诞、思想空虚的世风有密切关系。

4. 精神上对刺激的追求,物质上对财物的占有

魏晋时期,南北分裂,政局动荡,人们需要从事一些活动来解除苦闷。赌博被称为“博戏”,游戏娱乐和财物的转移集于其一身,具有游戏性、技巧性、竞争性、刺激性,参与赌博的人往往能在赌场上得到一种精神上的解脱,而这种精神解脱又是其它场合很难得到的。与其它场合相比,自由、活跃、緊张,富于刺激性这样的感受充斥于赌场,参赌者往往能在赌场上体验到精神上的愉悦,魏晋南北朝时期对刺激性的追求也成为推动士人赌博普遍化的重要原因。此时期宴饮聚会的助兴项目也少不了赌博,上至清流名士、王公大臣的交游宴饮,下至民间设宴多是以赌博助兴。

各色人士迷恋赌博,目的不尽相同,但参赌者大都是为了获得财物。不少赌博的赌注相当巨大,赌注种类多样,像钱谷、别墅乃至官职,获胜者唾手可得,自然诱惑力很大。西晋元康年间鲁褒作《钱神论》讥刺世风,对当时士人对财富(金钱)的贪婪有生动的描写。{52} 所谓“京邑衣冠,疲劳讲肄,厌闻清谈,对之睡寐,见我家兄(即钱),莫不惊视。钱之所祐,吉无不利,何必读书,然后富贵!”{53} “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处前者为君长,在后者为臣仆。君长者丰衍而有余,臣仆者穷竭而不足。”{54} 《晋书·鲁褒传》称:“疾时者共传其文。”{55} 反映出当时社会追求钱财风气之浓郁。在统治者引导下,世俗的物欲膨胀,不少贵族士人贪财好奢,狂热地追求钱财。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其实是一个贪得无厌惟利是图之人,当他凭手中的官位获取大量财富后,“既贵且富”{56}、“洛下无比”{57},乃与其妻日夜“烛下散筹算计”{58}。

赌博的士人大都对钱财贪得无厌,赌博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得钱财。《太平御览》卷754引《晋书》载,东晋桓玄,“见人有好园宅,悉欲取之,勒以樗博而赌之”{59}。《晋书·刘毅传》中的刘裕“于东府聚摴蒱大掷,一判应至数百万”{60};《世说新语·任诞》注引郭子曰:“桓公摴蒱失数百斛米,求救于袁耽。”{61}

当然也有个别赌博而不贪财者,《梁书·韦叡传》:“初,邵阳之役,昌义之甚德叡,请曹景宗与叡会,因设钱二十万官赌之,景宗掷得雉,叡徐掷得卢,遽取一子反之,曰‘异事,遂作塞。”{62}卢为最高采数,韦叡知曹景宗无望取胜,趁他人还未看清,迅速将掷具翻过来一块,破坏掉自己所得的卢。韦叡的这种不贪财的行为,也可以说是赌博收获的另一种财富。

门阀士族爱占有财富,也爱炫耀财富,作为娱乐生活、满足精神需求。赌博可以炫富,自然是他们选择的重要方式。众所周知,石崇、何曾、任恺、王济、羊琇诸人聚敛无道,过着奢侈的生活。时人傅咸《上清诘奢》言,古今对比,晋代的奢侈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其“奢侈之费,甚于天灾”{63},深觉“欲时之俭,当诘其奢;奢不见诘,转相高尚”{64}。极尽铺张浪费之能事,然意犹未已,继续逞强争富。

三、士人好博的影响

1. 助长社会奢靡之风

赌博能够实现钱物的转移,赌徒往往也是以获取钱物为主要目的,即使一些风流名士也往往如此。赌博钱财易得易失,赌徒们对它往往采取轻贱的态度。赌注重则数十数百万,珍宝、别墅,弃之如敝履,这在相当程度上导致社会财富的无端浪费。

为了博戏,有人不惜花上数千钱去买一只斗鸡,《南齐书·郁林王纪》载,南齐郁林王萧昭业“好斗鸡,密买鸡至数千价”{65}。赌博赢取来的财物,也往往被暴殄天物。《世说新语·汰侈》:“彭城王有快牛,至爱惜之。王太尉与射,赌得之。彭城王曰:‘君欲自乘,则不论;若欲噉者,当以二十肥者代之。既不废噉,又存所爱。王遂杀噉。”{66} 类似的例子还有王济杀名牛的故事,《晋书·王济传》载,“王恺以帝舅奢豪,有牛名‘八百里驳,常莹其蹄角。济请以钱千万与牛对射而赌之。恺亦自恃其能,令济先射。一发破的,因据胡床,叱左右速探牛心来。须臾而至,一割便去”{67}。

2. 加剧政治腐败

赌博往往造成国家政事荒废。“王澄少与兄衍名冠海内”,“澄屡为杜弢所败,望实俱损,犹傲然自得,无忧惧之意,但与机日夜纵酒博弈,由是上下离心”。{68} 《南史·元帝诸子》载,郢州刺史萧方诸与长史鲍泉“不恤军政,日与鲍泉蒱酒为乐”{69},当侯景叛军进逼城下,竟称“云贼何由得至”。《晋书·刘曜载记》载,“曜不抚士众,专与嬖臣饮博”{70}。《魏书·古弼传》载,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下棋很入迷,在他下棋时是不听臣下奏事的。有一次,尚书令古弼有重要事欲上奏,不巧拓跋焘正“与给事中刘树棋,志不听事。弼侍坐良久,不获申闻。乃起,于世祖前捽树头,掣下床,以手搏其耳,以拳殴其背曰:‘朝廷不治,实尔之罪!世祖失容放棋曰:‘不听奏事,实在朕躬,树何罪?置之!弼具状以闻”{71}。此事虽重在说明拓跋焘勇于承认己过,但也表明赌博确实会荒废政事。

除了造成政事荒废,赌博也能破坏正常的官僚机制,以赌作为卖官鬻爵或行贿受贿的方式和工具。《宋书·邓琬传》载,“琬性鄙暗,贪吝过甚,财货酒食,皆身自量校。至是父子并卖官鬻爵,使婢仆出市道贩卖,酣歌博弈,日夜不休。大自矜遇,宾客到门者,历旬不得前”{72}。《宋书·羊玄保传》载,刘宋时期,羊玄保善弈棋,宋文帝刘义隆召之对弈,以郡太守之职为赌注。结果,羊玄保获胜,获得了宣城太守的美差。《北齐书·幼主高恒本纪》:北齐后主高纬好斗鸡,专门给斗鸡安排了一个开府职位,史称:“斗鸡亦号开府,犬马鸡鹰多食县干。”{73} 如此行为,破坏了正常的政权机制,造成的后果自然是十分严重的。

赌博还造成了违法乱纪事件的频繁发生。《太平御览》卷754引《晋书》载,谢鲲婿殷叡“好樗蒱,夺其妹装物,以还戏债”{74},受到处罚。《宋书·刘康祖传》载,刘宋的刘康祖“在闾里不治士业,以浮荡蒱酒为事”{75}。为员外郎十多年,本性不改,“再坐摴蒱戏免。”{76}

3. 增重门阀性格

在门阀主义盛行的时代,统治者往往优借士人,使士人得到了优厚的生活条件。不少士人在此情形下,愈加放纵无度,尸位素餐,毫无作为。他们大抵都有官职,在职时未必清廉,去职时还会搜括。东晋南朝盛行的“送故”之风就是典型的说明。《晋书·范宁传》载范宁言:“又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监司相容,初无弹纠。其中或有清白,亦复不见甄异。送兵多者至有千余家,少者数十户。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兵役既竭,枉服良人,牵引无端,以相充补。若是功勋之臣,则已享裂土之祚,岂应封外复置吏兵乎!谓送故之格宜为节制,以三年为断。夫人性无涯,奢俭由势。今并兼之士亦多不赡,非力不足以厚身,非禄不足以富家,是得之有由,而用之无节。蒱酒永日,驰骛卒年,一宴之馔,费过十金,丽服之美,不可赀算,盛狗马之饰,营郑卫之音,南亩废而不垦,讲诵阙而无闻,凡庸竞驰,傲诞成俗。”{77} 这些士人“蒱酒永日”的结果,往往荡尽家产,还侵占亲属的财产。《宋书·谢弘微传》载:“东乡君(谢混妻)薨,资财巨万,园宅十余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谢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有数百人。公私咸谓室内财产,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债),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78}

赌博是门阀士族们消磨时光不务世事的良好理由。如《晋书·王隐传》载,“(祖)纳好博弈,每谏止之。纳曰:‘聊用忘忧耳。”{79} 士族赌博不会影响其声誉,也毫不碍及仕途。如《晋书·温峤传》载,生性好赌的士族名士温峤,被世人认为“性聪敏,有识量,博学能属文,少以孝悌称于邦族。凤仪秀整,美于谈论。”{80} 后州郡辟召、举秀才,又被辟为司徒府东阁祭酒,逐步晋升高位。正因为如此,大批士族做官、赌博两不误,赌博甚至压过了做官。

门阀士族大多不务世事,不少人又沉醉于赌博之中,就更加腐化堕落。门阀的性格也随之增重,赌博与门阀性格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

四、成效不大的禁赌

禁赌与赌博的历史一样悠久,甚至可以说有赌博的同时就产生了禁赌。中国古代社会重义、轻利的文化传统更是与赌博相冲突。至迟到春秋战国时期,赌博已经成为弥漫于社会各阶层的一种恶习。因此,关于禁赌的言论、法律、举措便数不胜数。当时的各家学派对待赌博的具体态度有所不同,但是并没有对其有褒扬的言论。孔子认为赌博是“恶道”。孟子认为博弈行为与社会秩序的不协调,产生了世俗博弈不孝的价值观。除了儒家反对赌博,法家也主张严格禁赌,其早期的代表作《管子》完全否定赌博。魏国李悝变法,著《法经》时,特地强调:凡“赌博戏财”者,要处以“罚金三币”。即使是太子赌博,也处以笞刑;如果再犯,加重刑罚;屡教不改者,便更立太子。

由政府出面,利用法律、行政手段禁赌,是社会控制系统内部禁赌之主导,包括将限制、禁止赌博的相关法律公之于众,并以此对赌徒采取惩戒措施。然而,魏晋时期,统治者对赌博大都是放纵宽容的态度,再加上史料的缺乏,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是否有明确的禁赌内容少之又少。晋安帝时,“五月癸未,禁绢扇及樗蒲”。{81} 這一条法令只是说明禁止樗蒲,是否实行并不清楚,也未说明参与樗蒲之后的处理活动。正史中也找不到因为赌博受到官方处罚的事例。然而,由个别地方行政长官实行禁赌的活动还是有一二例。三国孙吴时,陆逊曾有过禁赌的行为,据《三国志·陆逊传》载:“黄龙元年(229年)……时建昌侯虑于堂前作斗鸭栏,颇施小巧,逊正色曰:‘君侯宜勤览经典以自新益,用此何为?虑即时毁撤之。”{82} 《晋书·陶侃传》载:“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乃命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之于江,吏将则加鞭扑,曰:‘樗蒱者,牧猪奴戏耳!《老》《庄》浮华,非先王之法言,不可行也。君子当正其衣冠,摄其威仪,何有乱头养望自谓宏达邪!”{83} 陶侃属于士人中积极事功人物的代表,在清谈成风,竞尚浮华的统治集团中,他努力于军政事务,其反赌博的行为,就是他求实勤劳思想与作风的突出反映。与陶侃先后任荆州刺史的庾翼也是一个禁赌者。庾翼的下属官员中樗蒲日益炽烈,引起了他的警觉和担忧:“顷闻诸君有樗蒲过差者。初为是,政事闲暇,以娱意耳,故未有言也。今知大相聚集,渐以成俗。闻之能不怃然?”{84}庾翼的参军于瓒对庾翼说:“夫嬉戏都名动相剥,非为治之本,自今樗蒲、掷马诸不急戏,宜一断之。”庾翼同意于瓒的意见,果断的决定:“今惟许其围棋,余悉断。”{85}

除了政府官员提倡禁赌,家庭、宗族也有关于禁赌的实践。家庭、宗族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以及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均对赌博持抵制态度。他们主要通过“家训”、“族规”、“乡规民约”等教育手段对参赌的家族成员进行约束和惩戒。《颜氏家训·杂艺》说:“家语曰,君子不博,为其兼行恶道故也。论语云:‘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己。然则圣人不用博弈为教,但以学者不可常精,有时疲倦,则傥为之,犹胜饱食昏睡,兀然端坐耳。至如吴太子以为无益,命韦昭论之;王肃、葛洪、陶侃之徒,不许目观手执,此并勤笃之志也。”{86} 也有家族的长者对后辈关于赌博危害的教育,《太平御览》卷754引《江蕤别传》说:“蕤年十一,始学樗蒲。祖母为说往事,有以博弈破业废身者。于是即弃五木,终身不为戏。”{87}

魏晋南北朝时期,限于史料,没有见到有关禁赌的明确条文,主张禁赌的也只有个别人。虽然有识之士作过种种努力,力图矫正赌博这种恶劣风气,但禁赌的成效并不大。其原因或许很多,但主要有如下两方面:

一方面,社会及时行乐的思想流行,社会赌博成风,人们热衷于此。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分裂,时局动荡,残酷的政治斗争使得当时社会各阶层,无论是士族集团,还是寒门之士,均抱一种及时行乐的人生观。玄学的蓬勃兴起,世风随之改变,摆脱传统束缚成为整个社会的一种潮流。士族们在这个礼崩乐坏、社会稳定平衡状态被打破的特殊环境中,表现出一种随心所欲,逍遥自在的生活态度。对于他们来说,赌博或许是一种渴望摆脱儒家礼教束缚的表现形式;或许是对社会、对人生的思考与探索;或许纯粹就是魏晋士人文书案牍之外特有的一种娱乐方式。

另一方面,因为国家的政治控制力有限,几乎不禁止赌博,禁赌基本属于个人、私人行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各个王朝对于禁赌,均没有上升到国家政策的层面。突出表现是,无禁赌律令条文。法规不够系统,缺乏完整性,主观随意性大。禁赌多在统治阶级内部,又有“官赌”、“私赌”之分,正是由于这种法律上的缺口,当时的赌风不仅未被禁止,反而愈赌愈盛。某些官员因为参赌受到惩罚,表面上看是因为赌博这一行为,实际上更多的是带有某种政治目的,也就是说禁赌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打击政治对手的手段,或者只是一种政治上励精图治的姿态。

此外,中国古代对赌博行为的控制和约束,道德文化色彩十分强烈。这就是如前文所述的,在中国传统观念中,赌博除了不劳而获、欺诈奸险以获财物外,更重要的是它违背了儒家之“礼”。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学衰微,儒家也没有在政治文化上占据优势地位。因此儒家道德对赌博控制约束作用极其有限。于是各色人士矜尚风流,奔竞势力,轻藐礼法,不顾行检。

注释:

① 罗新本、许蓉生:《中国古代赌博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关于赌博与博戏这两个概念,很多学者做了深入的研究(张忠年《汉代博戏与赌博习俗》,高海燕《明代赌博现象初探》,刘甫晟、潘华、崔莉《魏晋南北朝博戏发展的正面影响探析》),但是学者们难以达成共识,相关的古文献记载对于赌博与博戏的区分相对模糊,在本文中采纳罗新本在《中国古代赌博习俗中》的描述。

② 《史记》卷3《殷本纪》。

③④ 《列子集释》卷8《说符篇》。

⑤ 《史记》卷69《苏秦列传》。

⑥{84} 《太平御览》卷754引《庾翼集》。

⑦ 转引自罗新本、许蓉生:《中国古代赌博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⑧ 《魏书》卷97《刘裕传》。

⑨ 《南史》卷25《垣闳传》。

⑩ 《南齐书》卷27《李安民传》。

{11} 《南齐书》卷53《虞愿传》。

{12} 《太平御览》卷754引《凉州记》。

{13}{14}{15} 《宋书》卷59《张畅传》

{16} 《北史》卷62《王思政传》。

{17} 《晋书》卷69《周顗传》。

{18} 《晋书》卷83《袁耽传》。

{19} 《陈书》卷12《徐度传》。

{20} 《魏书》卷91《术艺传》。

{21}{22} 刘敬叔:《异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60、60页。

{23}{87} 《太平御览》卷754引《江蕤别传》。

{24} 《宋书》卷66《何尚之传》。

{25} 《陈书》卷27《姚察传》。

{26} 《晋书》卷31《胡贵嫔传》。

{27} 《北齐书》卷39《祖珽传》。

{28} 《艺文类聚》卷4《岁时部·五月五日》。

{29} 《南史》卷45《崔慧景传》。

{30} 《太平御览》卷754引《范晔后汉书》。

{31} 参见罗新本、许蓉生:《中国古代赌博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页。

{32} 王符著、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浮侈》,中华书局1985年版。

{33} 《庄子集释》卷1《逍遥游》。

{34} 《高僧传》卷4《支遁传》。

{35} 《三國志》卷9《夏侯玄传》。

{36} 张亮采:《中国风俗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82页。

{37} 王能宪:《世说新语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64页。

{38}{56}{57}{58}{61}{66} 刘义庆撰、徐震■校笺:《世说新语校笺》,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90、466、466、466、402、473页。

{39} 《晋书》卷79《谢安传》。

{40} 《晋书》卷49《阮籍传》。

{41}{42}{43}{45} 《列子集释》卷7《杨朱篇》。

{44}《艺文类聚》卷42《乐部二》。

{46} 《南史》卷31《张瓌传》。

{47} 《宋书》卷71《徐湛之传》。

{48} 《晋书》卷75《王湛传附国宝传》。

{49} 《南史》卷37《沈庆之附攸之传》。

{50} 《梁书》卷28《夏侯夔传》。

{51} 《宋书》卷34《五行志》。

{52} 参见《艺文类聚》卷66《产业部·钱》。

{53}{54}{55} 《晋书》卷94《鲁褒传》。

{59}{74} 《太平御览》卷754引《晋书》。

{60} 《晋书》卷85《刘毅传》。

{62} 《梁书》卷12《韦叡传》。

{63}{64} 《晋书》卷47《傅咸传》。

{65} 《南齐书》卷4《郁林王纪》。

{67} 《晋书》卷42《王济传》。

{68} 《资治通鉴》卷88“怀帝永嘉六年十二月”条。

{69} 《南史》卷54《元帝诸子》。

{70} 《晋书》卷103《刘曜载记》。

{71} 《魏书》卷28《古弼传》。

{72} 《宋书》卷84《邓琬传》。

{73} 《北齐书》卷8《幼主高恒本纪》。

{75}{76} 《宋书》卷50《刘康祖传》。

{77} 《晋书》卷75《范宁传》。

{78} 《宋书》卷58《谢弘微传》。

{79} 《晋书》卷82《王隐传》。

{80} 《晋书》卷67《温峤传》。

{81} 《晋书》卷10《安帝传》。

{82} 《三国志》卷58《陆逊传》。

{83} 《晋书》卷66《陶侃传》。

{85} 《艺文类聚》卷74《巧艺部·樗蒲投壶》。

{86} 《颜氏家训集解》卷7《杂艺》。

作者简介:张丽君,许昌学院魏晋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河南许昌,461000。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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