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问题研究
2019-06-13杨士英王薛
会计之友 2019年12期
杨士英 王薛



【摘 要】 工程机械行业大型成套设备生产企业在经营实践中创新采用的按揭销售、买方附有回售权的买方信贷销售和融资租赁等全新销售模式,有助于开拓市场促进销售,但随之而来的收入确认条件和时点判断不准确、特定交易事项收入确认原则把握不当等会计处理问题也日渐凸显。文章以潍柴动力卖方提供信贷支持销售的三种主要模式为例,重点围绕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和处理难点展开,对会计处理全流程深入剖析,在揭示和纠正收入会计确认偏差谬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改良之策,希望对同类企业做好特定交易收入确认有所借鉴。
【关键词】 卖方信贷支持; 买方信贷销售; 收入确认; 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 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2-0139-05
传统意义上生产企业的销售模式不外乎一次性付款的全额销售和分期付款的定金赊销两种类型。行业特性对企业销售模式探索、选择和形成的主导作用不容小觑,比如中铁重工集团、徐工集团等以生产大型成套设备为主的工程机械行业企业,所产隧道掘进盾构机、矿山和港口机械等主营产品的交易对价动辄上亿元,即便有些产品比如潍柴动力的客车发动机单价相对较低,然而买方大宗采购前提下交易总价不菲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如果继续沿用传统销售模式,必然受买方客户财力或现金流不足所限而制约产品销售业绩的持续攀升,于是类似企业便转而探索和引入全新的买卖交易结算方式,并在实践中形成了按揭销售、买方附有回售权的买方信贷销售和融资租赁等新销售模式[1]。……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