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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化治理视域下互联网+微党课的有效供给研究

2019-06-11谢时研郭洪涛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互联网

谢时研 郭洪涛

摘 要:互联网+微党课作为一种党员教育新业态的探索,近几年在全国各地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一些省市已经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但在深入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供给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在网络治理视域下推进互联网+微党课有效供给,应着力在树立科学供给理念、优化多元供给结构、完善现有供给体制、推动供给制度创新等方面下工夫。

关键词:网络化治理;互联网+;微党课;供给体系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9.01.020

[中图分类号]D26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9)01-0108-05

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是互联网时代党课新形态,也是各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党员党性修养的精神产品,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也是一种服务或者管理。网络化治理理论能够为当前研究互联网+微党课供给提供一个很好的分析视角。

一、互联网+微党课供给实践的回顾与反思

互联网+微党课是通过综合运用网络传播新技术打造新的党员教育平台,广大党员利用客户端在线学习与互动,形成一种新的党员教育模式。这种新模式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多种因素作用下党组织理性选择的过程。

(一)互联网+微党课的源流

1998年6月,宁波市江东区白鹤街道组织开展了一次题为“心中的榜样”的党员演讲比赛,党员选手通过用身边平常、真实、微小的事例进行真情演绎,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这场演讲比赛后来成了宁波市微型党课探索的起点。2006年,宁波市委宣传部在江东区召开全市基层党课教育现场观摩交流会,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开微型党课,这种新型的载体迅速得到了全国各级党委及党教工作者的青睐。2012年11月,易观集团董事长兼CEO于扬在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的发言中提出“互联网+”理念,开启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互联网+微党课成为党员教育发展新形态。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在系统内举办国内规模最大的互联网+微党课比赛,对互联网+微党课的有效供给提供了有益探索。之后,全国掀起了一场互联网+微党课的热潮。

(二)互联网+微党课实践的动力机制

我国互联网+微党课发源于国内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其实践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1. 传统党课局限性所引发的困境。传统党课呈现的往往是宏大叙事的教育内容,施教者基于特定的立场观点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传教,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是“一对多”的模式,教育内容也往往是以同一种理论教育不同的人,这种宏大叙事的教育呈现方式,容易将受教者视为同质的受众,忽视了受教者的主体性、个体性差异,没有考虑受教者的特殊性,很难引发受教者个体深层次的体验、共鸣[1]。另外,传统党课的施教者是党课的主角,對讲课内容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受教者较少有参与互动的机会。 传统党课受到时空的约束,表现为单一、实体、封闭的状态,不能满足多元受教者的需要。

2. 适应信息技术发展新浪潮的需要。新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加速创新融合,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人类生产、交换和社会交往的所有层面、所有领域,对我国政治和行政、国家经济活动产生重要影响。正如习近平指出:“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2]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社会革命,正在加速重造社会的物质基础。在“互联网+”发展浪潮影响下,微党课和互联网结合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网络化治理在党员教育实践领域的运用。

3. 政策与实践层面的推动。2015年3月,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在国家战略层面得到高度重视,这无疑为互联网+微党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2015年10月,由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主办、光明网承办的“梦想·互联”微党课创作评选活动正式启动,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各地商业网站、网络社会组织及其它互联网民营企业结合互联网企业特点及行业党员群众需要,围绕“网络治理、行业自律、企业文化、爱岗敬业”等主题,通过微视频、动漫图解等鲜活形式,探索创新开放式、分享式的党员学习教育新模式。

4. 基层党组织与日俱增的内生动力。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对互联网+微党课价值目标的强烈认同,年轻人平时手机不离身,党组织生活借助微信平台,创新了党员学习模式。2016年5月,北京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爱八角”“两学一做”在线课堂开通,在线课堂发布一期后的2天内,阅读人次数就达到了1 000余人[3]。2018年7月26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新媒体中心共建的“微党课”平台联合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举办“学习新思想同上一堂微党课”活动,全区20个单位共有6 500名党员通过视频直播窗口收看[4]。开辟互联网+微党课这一党员教育新形式,既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又没有挤占太多的业务工作时间,特别对于一些因工作需要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可以通过“指尖”微党课随时随地补课学习,深受年轻人欢迎。

二、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价值取向与模式选择

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互联网+微党课供给作为一种深度思考的范式,是一种以党员为中心的理性实践,主要目的在于创新党员的党性教育。因此,价值理性是研究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重要理论基础,互联网+微党课供给实践必须遵循价值理性要求,为供给制度的设计、供给模式的选择、供给体系建构等提供思路和启示。

(一)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价值理性

价值理性是不同于工具理性的一种独特理性,它是人类在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不断更新的价值智慧、价值良知,对人的生活实践具有支撑、规约、范导功能[5]。互联网+微党课作为一种党员教育新模式,为传统党课提供重要的辅助,同传统党课形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关系,大大提升党课的质量和效度。基于四年多的广泛实践,我国互联网+微党课已经形成了浓厚的政治气候,互联网+微党课这一党员教育新模式已经被党员认可,发挥了其应有的功能。从目前来看,我国互联网+供给的重要价值在于:一是提高互联网+微党课的配置效率,减少供给成本,提高供给质量;二是提高供给能力,加强供给的战略管理,实现供给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三是增强供给的回应性,强化供给主体之间的互动;四是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导向作用,聚焦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培育。

(二)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基本模式

从当前我国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基层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党组织供给型。这是由党组织运用互联网+微党课全过程独立供给的方式。从目前来看,基层党组织是开展互联网+微党课的主力军,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掀起了一场互联网+微党课的热潮,比如,2015年以来,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党委、湖北省电力公司党委、上海市金融办党委、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等单位由党委负责组织和实施了互联网微党课;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安检站党支部、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窑岭社区创新社区党组织等党支部组织实施了互联网+微党课。同时,部分直属机关工委也直接参与了供给。浙江省直机关工委举办了省直机关微型党课比赛、长沙市直机关工委举办了“长沙市直机关‘微理论·微宣讲比赛”、重庆万州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五分钟微型党课”授课比赛、亳州市直工委“微型党课”打造党员教育新常态。各级党组织通过统筹部署、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互联网+微党课收效良好,为全国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2. 市场供给型。这是将市场价值、市场机制、市场技能和市场主体引入供给领域,借助市场资源来提供互联网+微党课的公私合作协议模式,主要是党组织与传媒公司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进行互联网+微党课供给。在这种模式中,市场供给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合同约定为主办方提供技术、人员等协助。这类模式在我国已经有了部分运用,比如,由上海市委宣传部主办,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信仰@你我TA”互联网微党课创作评选活动;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主办、光明网承办的首届“梦想·互联”微党课创作评选活动等,取得了积极社会反响。

3. 志愿供给型。这是由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志愿提供的互联网+微党课供给方式,志愿组织以追求公利为目标,通过提供场所、人员、技术支持等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任务。因为基层党组织在互联网+微党课供给方面存在经费、人员和技术等缺乏,志愿组织可以无偿提供服务。由于我国市民社会发育还不够完善,非营利组织在公共事务中的参与严重不够,从实践反映的情况看,目前非营利组织参与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型供给事例还不是很多,必须加快志愿组织的培育,加强志愿组织的动员力度。湖南省社科联主办、省演讲与口才学会协办的“2016年湖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党建征文表彰暨演讲比赛”可以列入志愿型供给模式。

三、网络化治理视域下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实践困境

网络化治理是近年来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公共治理模式,主张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作为社会的多元治理主体,在制度化的治理结构中,为实现一定的公共价值而采取联合行动[6]。网络化治理对于推动互联网+微党课供给实践、提高组织灵活性、增强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问题梳理,当前各级党组織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实践困境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参与不够

目前全国各地都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微党课的有益探索,初步实现了互联网+微党课的全覆盖,其中,浙江、上海、江苏、北京、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省份走在全国的前列,基层党组织参与规模比较大,参与度比较高。但是,部分地方基层党组织还存在重视度不够,互联网+微党课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市县只有极少数个别基层党组织有探索互联网+微党课。从全国基层党组织的实践来看,东、中、西部供给存在不平衡,一些边远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落后,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受到条件限制,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热情不高,全国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二)市场供给型和志愿供给型不足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为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是各地存在市场供给型动力尚不足问题。基层党组织在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上仍然扮演全能角色,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包揽了供给的全程服务,事实上造成了供给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回应性不够等问题,不利于互联网+微党课这一党员教育新模式的健康发展。从我国基层党建实际来看,互联网+微党课的市场供给和志愿供给质量不够,市场供给型的创新性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拓展新的高技术类供给主体,创新市场供给方式方法和内容。志愿供给型受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状况的局限,能够承担互联网+微党课的志愿型主体数量少,而且部分非营利组织的志愿性不够。因此,我国互联网+微党课的市场供给、志愿供给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必须充分调动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

(三)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体制不畅

我国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体制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制约了互联网+微党课的进一步发展。虽然互联网+微党课已经在我国实践了四年多,但是在制度方面对于各级党组织的供给主体的职能定位、职权职责、审核程序等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实践中各级党组织也都是先行先试,实践经验仍有待积累丰富。支部、总支、党委和各级直属机关工委之间的供给权责关系不明确,互联网+微党课供给主体责任、监督意识模糊,造成了供给过程存在缺位、失位等问题,不利于全国范围互联网+微党课的有序推进。

(四)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制度滞后

目前中央还没有专门的互联网+微党课指导性文件,有关互联网+微党课供给也没有在相关的制度中予以明确,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顶层设计缺乏制度依据。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有序、健康发展。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为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提供了发展思路。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发适合网络传播特点、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网络文化产品。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这些政策文件和法律规定都过于宏观,缺乏具体配套制度。各级直属机关工委也没有就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主体职权职责、供给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有关文件,基层党组织都是在实践中摸索,制定互联网+微党课实施方案时缺乏可参照的文件。

四、当前我国互联网+微党课供给创新的行动逻辑

要积极培育互联网+微党课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微党课的思想教育功能,必须在全面分析互联网+微党课供给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推动我国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创新。

(一)树立科学供给理念,拓宽供给覆盖范围

在新时代,各级党组织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互联网+微党课供给侧改革,通过优化结构调整,引导多方参与,扩大有效供给,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一是强化互联网+微党课思维,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对信息技术、软件应用等的要求,让互联网+微党课能够落地生根。二是抓好抓实宣传动员,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和深刻认识互联网+微党课的功能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参与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实践,不断为这一党员教育新阵地增添活力。三是树立明确的目标导向。各级党组织要把握发展契机,紧密结合机关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点,积极推进互联网+微党课的落地生根,建立高效、便利、回应的党员教育新模式。四是党组织要转变供给方面的全能角色。通过把部分辅助性、技术性事务分包给市场和非营利组织,更加聚焦供给决策和供给监管。

(二)优化多元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绩效

改变当前各级党组织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单中心秩序,探索建立多中心的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秩序。鼓励企业通过电视节目、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的微党课,推动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加大与社会主体的供给合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主体的资源优势,優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绩效。一是提升党组织供给型服务质量。创造条件在省市级直属机关党委或组织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互联网+微党课工作,不断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监督。二是注重挖掘市场供给型的潜力。各基层党组织应积极探索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通过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或个人承担和完成,党组织更加聚焦决策和监管。三是积极拓展志愿供给型的空间。加强党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志愿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好志愿组织的供给作用。

(三)完善现有供给体制,理顺供给主体关系

完善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体制,只有明确各级、各类供给主体的职能和权责,才能理清各级、各类供给主体之间的关系,确保供给有序、高效。一是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供给权责。一般来说,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事务性工作主要由党支部、党总支负责,基层党委主要负责审核和监管。各级直属机关工委或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供给决策、制度设计、审核和监管。二是明确各级党组织与供给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企业、非营利组织等主体参与互联网+微党课的供给,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权利等事项,强化责任约束,把好微党课的意识形态安全关。三是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是互联网+微党课的责任主体,要对课件严格审核,对微党课内容负责。各级党委组织部、各级直属机关工委和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监督主体,负责互联网+微党课传播的监督检查。四是明确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权责。党员是互联网+微党课供给的参与者,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引导党员参与活动,认真提炼、总结身边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党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四)推动供给制度创新,充分释放供给活力

建立完善互联网+微党课制度是实践的必然要求。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说过,“任何制度都是对实际生活中已经存在的需求的响应”[7]。随着我国互联网+微党课实践的进一步发展,相关制度的及时出台是回应党员教育实践的需要,有助于推进互联网+微党课规范有序发展,充分释放制度活力。一是完善互联网+微党课的顶层设计,尽早出台规范和引导互联网+微党课专门性文件,针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把互联网+微党课纳入进来,为地方各级党组织建章立制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制定专门制度。通过明确基层党组织开展互联网+微党课的职能、权责、权限、审核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实践行为。三是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有关供给主体的权责、供给方式、供给内容、供给责任、供给监督等进行明确,尤其是在目前相关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要抓好实施方案设计,为互联网+微党课提供具体的行动指南。

[参考文献]

[1]孙小晨,吴洪亮.“微型党课”发展历程:回顾与审思[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2]习近平.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网络强国[N].人民日报,2014-02-28(01).

[3] 马丽娜,高慧.互联网+党课学习[EB/OL].(2016-05-23)[2018-10-18].http://www.sjs.gov.cn/xwqss/zonghe/20160523/658576.shtml.

[4] 刘一鸣. “互联网+党校”:新疆6500余名党员学习新思想同上一堂微党课[EB/OL].(2018-07-27)[2018-10-25]. http://www.xjfzb.com/contents/225/158643.html.

[5]徐贵权.论价值理性[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6]陈剩勇,于兰兰.网络化治理:一种新的公共治理模式[J].政治学研究,2012(2).

[7]冯俏彬.供给侧改革:核心是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N].中国经济时报,2016-03-18(05).

责任编辑:朱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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