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分析
2019-05-13李再丽
法制博览 2019年3期
摘 要: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作为一种特别的诉讼程序,其目的是为了让受到判决既判力不利影响的案外第三人可通过撤销已经生效的判决的手段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最早在法国确立,之后作为一种非常上诉手段规定于《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本文通过对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的研究,对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进行全面的剖析。
关键词: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既判力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226-01
作者简介:李再丽(1993-),女,汉族,山西太原人,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
一、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起源
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4世纪封建时代的教会法,该时期的教会法规定第三人有机会提起上诉、异议与再审。1667年,国王敕令的颁布,类似于第三人异议的这样一种救济途径逐渐显现出来。①1975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582条至592条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上述规定也一直延用至今。
二、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基本法条
现行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582条—592条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第三人应当满足的条件、提出期限、审理法院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②。
(一)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
第582条规定了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设立的目的即保护第三人合法利益不受他人之间的生效判决的损害。该法条的确立也意味着立法者承认既判力的相对性原则在一些情形之下是无法对第三人的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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