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反避税法律制度研究
2019-05-13余孟先
法制博览 2019年3期
摘 要:避税是每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且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开展,避税方法多种多样,这对一个国家的反避税工作来说无疑是一大挑战。本文从加强反避税立法层级、加强国际间的反避税合作、建立专门的反避税机构、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质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为我国接下来的一系列反避税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反避税;缺陷;避税经验;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209-01
作者简介:余孟先(1993-),男,汉族,安徽寿县人,上海大学,法律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一、反避税的概念
反避税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以政治权利为基础,依据税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采取一些措施进行规制避税行为,一般包括预防避税行为以及惩治已经实现避税的行为。
二、我国反避税法律制度的缺陷
(一)反避税立法权限及层次不明
我国《立法法》规定了税收法定原则。但是在现实中除了《企业所得税法》之外,其他两部都是国务院制定的单行性条例,只具有行政法规性质,而且我国关于税收的相关法律解释都是以国税局和财政部做出的解释为主。这就表明,我国以行政主导型的方式制定反避税法律,违背了税收的最高法律原则,而且也同现代法治中关于分权制衡的理念不符。
(二)反避税国际间合作缺乏
随着全球经济化不断深入开展,国际间的合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反避税方面尤为如此。避税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跨国公司之间的国际避税也越来越常见,如果我国不开展国家合作,国内的税务机关难以查出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更不利于反避税活动的开展,因此我国应加大反避税国际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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