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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权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动因

2018-12-19柴然杨明光

教育界·下旬 2018年11期

柴然 杨明光

【摘要】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长对于自身家庭教育权的忽视或误用所致。为此,文章通过分析家庭教育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提出了家长应该重视和正确使用家庭教育权来减少与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关键词】家庭教育权;未成年人;犯罪动因;防控措施

【基金项目】本文系云南大学第八届研究生科研课题资助项目“义务教育阶段,我国家庭教育权的法律研究”(批准号:YK1602ZJ)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根据2016年国家统计局对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数据,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降低。2016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35743人,比2010年减少32455人,减幅达47.6%。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2.93%,比2010年下降3.85个百分点。在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递减现象感到欣喜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努力减少与防止未成年人犯罪。2017年11月成都市正式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7)》显示,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犯罪侵害,与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息息相关。以成都市为例,2014年以来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中,来自单亲家庭、继亲家庭以及父母不和家庭的占41.6%,不与父母共同生活、脱离家庭监护的占47.6%,放任、溺爱、打骂体罚等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占78.8%。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疏忽或误用成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主要因素,对于家庭教育权的重视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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