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区公用排水管道堵塞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相关权利的维护
2018-12-13林瀚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9期
林瀚
【摘 要】 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受损业主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否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认定。像本案虽查明了致损原因,却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即应当依据公平原则,由相关人员或单位承担相应补偿或者赔偿责任,这样即可使财产受损人有效止损,亦可最大化的实现公平正义。
【关键词】 业主;公共排水堵塞;财产损害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市场允许商品房交易以来,全国拥有自己住房的人口逐年增加,由此产生相关损害赔偿案件越来越多,其中就存在业主因居住小区同一单元共用排水管道堵塞导致财产损害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到底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还是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亦或是由同一单元其他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业主往往不知该向谁主张权利。尤其是对于致害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受损业主是否要承担侵权主体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
一、案情简介
王某、刘某系Y小区第1幢2单元1楼2号房屋的业主,赵某系Y小区第1幢2单元2楼2号房屋的业主,双方系上下楼邻居关系。该小区楼为独立排水管道,二层至七层共用一个排水管道。A物业公司为Y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A物业公司与Y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Y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管理事项包括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上下水管道、公共照明、各类水泵、消防设施、治安监控、楼宇对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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