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型交易、女性高管与企业避税
2018-12-13李远勤副教授
财会月刊 2018年24期
关键词:企业
周 颖,李远勤(副教授)
一、引言
“关系”具有高效性和互惠互利性,因此被企业广泛地运用于各种商业交易中。对于正处在经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不完善的外部市场导致了高昂的交易成本,这促使企业更加倾向于选择建立在关系基础之上的交易方式,即关系型交易模式。现有研究指出,关系型交易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交易成本[1]、建立关系网络及信任体系[2]、促进财务绩效的提升[3],因此,企业有强烈的动机与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关系型交易的前提是企业有良好的经营前景和稳定的财务状况[1],而避税行为又是企业进行正向盈余管理的重要途径[4]。我国法定所得税税率为25%,但2011~2016年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平均有效税率仅约为16.41%。即便考虑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的企业,上市公司平均有效税率与25%的法定名义税率相差也较大。因此,避税行为普遍存在于我国上市企业中。上述理论分析是否能推导出关系型交易可以诱发企业避税活动的结论,是一个亟待验证的问题。
企业的避税行为还可能受到管理人员的影响。Hambrick、Mason[5]提出的“高层梯队理论”(Upper Echelons Theory)认为,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行为会受其个人特征的影响。已经有大量研究证实女性高管会对企业风险承担[6]、董事会效率[7]、财务舞弊[8]、股价崩盘风险[9]等造成影响,说明女性高管治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内部治理机制。但是,研究女性高管对关系型交易引发的经济后果影响的文章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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