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对高职校企合作脆弱性扰动及对策研究
2018-12-03焦名海
职业·下旬 2018年7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
焦名海
摘要:当前高职校企合作非常脆弱,往往一些看似很小的事件,就会导致校企合作失败。本文在分析校企合作脆弱性内涵、介绍目前我国校企合作法律制度安排的基础上,研究了法律制度对校企合作脆弱性扰动的方式,最后从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提出降低对高职校企合作脆弱性扰动的策略:依据生态学理论制定校企合作准入、约束和舒缓法律制度。
关键词:法律制度 校企合作 脆弱性 扰动
课题:本文为深圳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zdfx16006)阶段成果。
一、背景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4年、2001年发表的《关于技术与职业教育的建议》中提出“各国应鼓励企业与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对后备员工的培训”。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经过多年发展,借鉴国外的经验,形成了订单式、半工半读式、引企入校式、顶岗实习等模式。但从总体来说,校企合作关系还是很脆弱的。其形成原因有自校企合作内部的原因,如校企合作维系主要靠人情,校企合作功能與结构缺陷、校企合作成本不断积累等;也有自外部的因素如政府、行业协会介入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供应不足等。本文从校企合作外部环境一一法律制度安排的角度分析校企合作脆弱性,为减小校企合作脆弱性提出参考意见。
二、校企合作脆弱性内涵及特征
脆弱性,英文为vulnerability,来源于拉丁语vulnerare,指“被伤害”或“面对攻击无力防御”。在英文里引申为“弱点、攻击,易伤性、致命性和脆弱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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