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校内托管政策更迭及实施现状分析
2018-11-22刘丽梅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11期
刘丽梅,李 宁
(长春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吉林 长春130032)
一、义务教育校内托管政策更迭历程
(一)政策初创期
我国托管教育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早在1991年《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就提及各级各类补习班、辅导班、培训班和进修班是学校以外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关管理政策的约束及监管,校外托管机构在审批手续、收费标准、资质水平等方面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及不足。面对校外托管所出现的种种现实性问题,广大民众开始把关注的苗头投向了学校内部。应广大家长、学生的实际需求,通过各方的不断努力和争取,东南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上海、南京等地,率先对义务教育校内托管进行了大胆地尝试,个别学校开始实施弹性离校制,适当收取少量服务费用,校内托管政策初见端倪。
(二)政策中断期
21世纪初国家相继出台《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以及新《义务教育法》等,规定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国家对义务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的界定,严禁学校以各种理由收取无关费用。自此,一些提供校内托管服务且具有收费性质的学校开始陆续取消托管服务。个别学校即使保留了托管服务,也因经费不足而造成托管内容单调、形式单一,这与家长对校内托管服务质量的期望和要求形成鲜明对比,校内托管政策曾一度中断。
(三)政策重塑期
随着中小学减负政策的不断升温,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部文件,明确规定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个小时,课后“三点半”问题也就随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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