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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后的苍白与空洞
——严歌苓小说缺失论

2018-11-13杨光祖

长江文艺评论 2018年5期
关键词:严歌苓芳华作家

◎ 杨光祖

2009年9月,我应邀去西安参加“文心社”举办的国际笔会。文心社是一个以海外华人为主的非盈利性中国文学社团,社员大部分旅居北美,在网络和平面媒体上进行写作。那次会议上,我认识了严歌苓女士,她美丽、典雅,颇有大家风范。

但整个会议期间,我很少与她交流。包括我们去骊山、秦始皇兵马俑等景点,都很少言谈。因为当时我已经读过她的长篇小说《第九个寡妇》,比较失望。所以,也感觉没有多少话可说了。她的创作走的还是通俗路子,小说结构基本是电影剧本形式,就艺术而言,也很难说有多高。就《第九个寡妇》而言,失望的不是语言,她的语言还不错,有灵性。我失望的是她的小说结构,和故事的核心情节。她可能写剧本太久了,总是用剧本的结构来结构小说,这是非常失败的。小说不同于剧本,它是一个完整的艺术世界。《第九个寡妇》里的核心情节,那个地主被儿媳妇藏在家中地窖二十多年,竟然善终。在那个时代,这是没有任何可能的。不可能的原因,一是当时的社会是完全透明的,没有多少个人空间;二是一个人不可能在没有太阳的日子,生活那么多年。

我本来想在会上谈谈自己关于海外文学的看法,包括对严歌苓小说的看法。可后来看情势也还是不谈的好。我一直觉得人一出国门,总有它的好处,首先是眼界大开,知道外面的世界,不至于像井底之蛙。可落实到创作上,却并不是一出国门,就天然地比国内写得好。文学创作就如自然界的草木一样,是有生命的,是需要水土的。阎真先生说他去加拿大,不仅心理不适应,生理上也非常不适应,可一到国内,什么都好了。我相信他的说法。比如贾平凹、陈忠实,我想他们如果离开西安,恐怕也写不出那么好的作品。这里就有一个接地气的问题。一个作家,必须有自己的接受天地之气的土壤,否则你写的文字没有任何生命力。

这个地气除了自然地理环境之外,还有就是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阅读、亲近。我经常说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必须回到民族文化的原典去。近源头而居者,断难流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根据严歌苓的小说改编的电影《金陵十三钗》,导演是张艺谋。我去看了这个电影,觉得价值观错误,太恶俗。就写了一篇文章《艺术可以如此无耻吗?》批评它,发表在《文学自由谈》2012年2期。后来,想一想,娱乐片嘛,要求也不能太高。又想,可能严歌苓女士的原作要好一点,于是就找小说来读。结果大失所望,和电影基本一致。他们都认为,妓女肮脏,女学生纯洁,所以,让妓女去为日本兵服务,是应该的。妓女根本没有“保护”的必要,因为她们已经“不干净”了。雨果说,关怀人比关怀什么人更重要。这种思想,我们的艺术家为什么没有呢?

后来,严歌苓的小说《陆犯焉识》《芳华》都被改编成了电影,在社会上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因为我对严歌苓的失望,《归来》我就没有去看。当然,也包括对张艺谋的失望。(写此文时,我在网上看了电影,觉得相对于小说,电影太取巧,删掉了小说的核心内容。)《芳华》电影上映时,我去电影院看了,依然是失望。电影虽然触及了一些敏感问题,也不是没有想法,但就艺术性来说,还是比较低。我当时发了一条微信:终于在电影院看完了《芳华》,影片触及了某些问题,但整体看太粗糙,用力过猛。比如结构混乱、情节芜杂、色彩恶俗、音乐抄袭。

2018年春节,有一位前辈告诉我,你可以写写严歌苓,梳理一下她的创作。我觉得有点道理,就买了《陆犯焉识》《芳华》,开始了阅读之旅。

《芳华》有着严歌苓的自传色彩。严歌苓本人曾是成都军区的一名文艺兵,也曾作为一名战地记者,上过前线。这部不到12万字的长篇小说,跨度四十余年,叙述了一代文工团人的命运变迁。由于这是作者熟悉的生活,写来还是很动感情,那些女子的悲喜人生,还是颇抓人心。但由于严歌苓的家庭出身、城市背景,使得她根本不懂那些真正的底层人的心理,导致小说对刘峰的描写非常符号化、脸谱化。

刘峰,这个来自底层的小伙子,英俊、潇洒、爱表现,于是就成了部队的雷锋,成了全军的标兵。大家叫他:雷又锋。小说里的一些城市青年嘲讽他,歧视他,这都没有问题。但我们分明感觉到作者也在歧视、嘲讽他,甚至羞辱他。何小曼这个苦命的女子,在小说里也得到了同样的待遇。我一直认为严歌苓的小说比较肤浅是因为她缺乏一种深刻的思想。现在看来,更多的是一种世俗的眼光限制了她,她还达不到“思想”的层次。她一再描写刘峰是“好人”,但出身低贱,不配去喜欢那些城市女子,她抱林丁丁,林丁丁反应那么强烈,是因为她觉得刘峰不配,他的拥抱侮辱了她。而对刘峰的处罚也是那么残酷,如果是别的人,恐怕后果就完全不一样。对何小曼的描写也是一样,那么绝情,那么冷酷。冷酷、绝情的不是小说,而是作者。过于良好的上流社会心态,不敢撕开自己真实书写的写作状态,真的不是一位优秀的作家应该具备的。小说写到何小曼身上的“馊”,还有她的乳罩事件,我除了感到小说里女演员们的无耻,更感到小说作者的无聊。还有对她的早年“拖油瓶”经历的描写,都比较虚假,包括那个继父(南下老干部),都很虚化。作家要么没有这样的经历,要么不敢撕开去写。我很纳闷,对何小曼这样备受歧视的被侮辱、被欺凌者,作家怎么下得了那样的笔墨?一种冷嘲热讽的笔墨。甚至专门要描写何小曼的平胸,还要专门与郝淑雯的“丰美的胸”对比。当作者极尽详细地描写那个填塞着黄颜色海绵的乳罩时,专门说“那两块海绵是搓澡用的,大概也搓过澡”,一再说“材质太廉价”。写郝淑雯等人对她的羞辱,包括写到她后期的精神错乱,依然可以看到作家的某种幸灾乐祸心态。小说后半写到刘峰与那些沦落风尘的打工妹的来往,也是一种俯视的眼光。我有时纳闷,为什么当代作家的心胸还不及古代作家呢?我们读白居易的《琵琶行》,还可以看到“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大爱,但在作为女性作家的严歌苓这里却看不到。在《金陵十三钗》里,更是露骨透顶,让人寒心。

小说写到一些上流社会的女演员,如郝淑雯,那就笔下温柔极了,美丽、娴雅、霸气,毕竟她是空军首长的女儿。写到林丁丁,虽然也有讽刺,但明显有一种偏袒、温情在。如果从小说叙述伦理来看的话,作家的叙述伦理是有严重的问题的。当然,严歌苓也写到了刘峰、何小曼在战场上的表现,那是真正的人性之光。可惜,在这些地方,她却很吝啬笔墨。但对那些无聊的风花雪月却很感兴趣,比如林丁丁跳舞时一个卫生巾掉出来,就可以写6页。

作为小说《芳华》的叙述人萧穗子,她的叙述也是凌乱、无序的。可以从中看出严歌苓对长篇小说的结构,还缺乏一种成熟的能力。某种意义上,她的编剧经验更加剧了这种状况。她的长篇小说几乎都是影视剧的剧本,缺乏一种小说的结构。赵勇先生说,《芳华》是标准的大众文化产品。他虽然说的是电影,但也适合小说。作为编剧的严歌苓,深懂什么是消费文化的“消费”二字。但“文学”“人性”之类的大词,她似乎还较隔膜。

最后说一下严歌苓的长篇小说《陆犯焉识》。为什么放到最后呢?因为我认为这部小说是严歌苓目前的代表作,也是她最好的作品。严歌苓是文工团出身,她早期的小说有点单薄,思想内容都很浅。《第九个寡妇》是一个转折,她开始真正进入了小说创作。但这部作品如上所说,也是硬伤很大。到《陆犯焉识》,严歌苓才真正找到了一个作家的感觉,而不仅仅是编剧,或文青而已。毕竟这里也有她的自传色彩,那个陆焉识,就有她祖父的影子。

《陆犯焉识》,是一部有着强烈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写的是上海大户人家陆焉识的故事。小说主要有两个空间地理位置,一个是上海,一个是祁连山下的劳改农场,具体省份是青海。写劳改农场部分,非常混乱,看来生于上海,如今跻身上流社会的严歌苓对西部的地理位置,尤其祁连山下的空间地理,不是很清楚,小说的这部分写得粗糙、芜杂。比如小说开篇的“引子”,对西部大草原的描写就很蹩脚,叙事视角也非常牵强。而且小说里写的是劳改农场还是监狱,也是非常混乱。一会儿是管教干部,一会是解放军;一会儿好像是夹边沟那样的劳改农场,一会儿又好像是真正的刑事犯的监狱。这也难怪,她一个东部作家,后来又长期在海外,从来没有在青海生活过,即便跑来调查一趟,毕竟是过客,哪里能弄清这里的地理位置,更不用说人情世故了。写的那些人物,都恍恍惚惚,写的那些劳改生活,也缺乏丰富的细节,想当然居多,读起来总觉得虚悬缥缈,不落实际。比如一个逃亡的死刑犯,从死人堆里熬出来,千难万险,竟然还能一直保存和带出来一对纯金袖扣和一个蓝宝石领带夹。虽然有点意外,也还能理解。但还能在1963年的西宁一家修理首饰和钟表的小铺子兑换成人民币。那时候还有这样的小店吗?还有敢收这样的东西的小店吗?我不得不质疑。作为编剧,可以大胆想象、胡编,反正现在的编剧、影片都这么弄。但作为一部严肃的长篇小说,每个细节都要经得起考验。否则,整部小说就塌了。

严歌苓写起农村,写起祁连山下,写起劳改犯,那种隔膜就更严重。看看杨显惠的《夹边沟》,你就能感觉到严歌苓的距离有多远。

但严歌苓的笔一旦摇荡到自己熟悉的生活,那小说就摇曳生动起来了,真是写得好。小说里的一章《冯婉喻》就很精彩。写陆焉识、冯婉喻和婆婆、也是姑母的恩娘之间的争风吃醋,惟妙惟肖,真是读来畅快。写大家族的那种教养和那种教养后面的不堪,颇见功力。有时恍惚感觉有张爱玲《金锁记》的影子,但比它要平淡一点,没有那么残酷。恩娘是孀居老人,那种心理的扭曲和对爱的渴望,及其对小夫妻恩爱的敏感、反抗、嘲讽,都描写得极好。小说里写到陆焉识从瘪三那里高价买了两张梅兰芳的戏票,陆焉识买它,不是主动的,是瘪三推销到他的桌上,当时他在奥地利咖啡馆里泡着,他经常买到这些瘪三推销的东西,包括很多假货。“买下假货第一是因为他陆焉识摆惯了阔,第二是他受不了瘪三的烦。瘪三们为了把蹩脚货换成钱要那样造孽地讨好你,马屁拍到了天上,焉识只有买下货色才能从自己眼前抹除一副可怜可嫌的嘴脸。”只有两张票,他就和妻子冯婉喻偷着去看戏,妻子撒了谎,没有想到给下人告诉恩娘了。恩娘生气跑到了三舅妈家,他们好不容易接回来。于是:

恩娘在沙发上坐下来,看着自己面前的地面说,还不晓得吗?早就多你了,你不识相,一定要赖在这里,害得人家正经夫妻不好做,半夜三更出去做野夫妻,宁可给雨淋。要不是你,人家会做这种不要面孔不要体统的事吗?这是读书人家,哪一辈做过这种不作兴的事体啊?这么大的房子,楼上楼下,你挤得人家没地方蹲,花那么多钱买票子到戏院去亲近,还不晓得自己多余吗?焉识和婉喻都不说话。焉识从来不想赢恩娘,他输惯了。

这样精彩的段落,小说中很多。还如,有一次冯婉喻生日,陆焉识竟然忘记了。他觉得很失礼,第二天就买了一块奶油蛋糕,一对珍珠耳环。恩娘就说:“哦哟,倒是有心的!阿妮头那条淡粉红旗袍就缺一对白珠珠配呢!”小说接着写到:

他听出恩娘的痛苦和寂寞。那是多少温爱也填不满的寂寞。寂寞和痛苦在恩娘这里从来都会变成别的东西,变成刁钻,刻薄,变成此刻这样的酸溜溜。

小说把这种“酸溜溜”“刁钻”“刻薄”写得细如毛发,入木三分。《上海1936》写国难当头,多少人正在死,但恩娘依然在计较着首饰,“大家很快都可能变成最耻辱的亡国之人,一两件珠宝的得失对于她们,仍然是大大的得失”。此章描写上流社会的无聊、空虚,让人发冷。

《重庆女子》一章,叙写陆焉识在抗战时期的重庆,与一位绝色女子韩念痕的情感纠葛。此章文字旖旎,写尽了一位大学教授的婚外情的挣扎、不舍和尴尬。韩念痕这位女子,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上层社会人物的心理把握,对于这样的有良好文化修养的陆焉识之类人物,严歌苓确实有能力书写。因为这是她熟悉的生活、人物。她就出生在上海,她的祖父是留美生,大学教授。《还乡》一章,写抗战结束后,陆焉识回到上海,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真正是一个无用的人。妻子、儿女苦熬八年,盼来了他,却没有盼来好日子。要去大学从教,却必须要通过教育部的政治考核,毕竟当年在重庆是有“污点”的,要自由就得付出代价。找凌博士帮忙,倾家荡产,办了一桌酒席,却没有一个人来赴宴。自己口吐鲜血,肺病发作,接收大员手下的小流氓借机要占他们家的住宅,恩娘含恨辞世。真是祸不单行,看得人难受。写文章又惹了麻烦,最后终于在美国人的帮助下,才保住了房产。陆焉识“做什么事,写什么文章,都是出于他自己的道德审美。或者说出于一种道德趣味。各人有各人的趣味,不符合他趣味的,他就会觉得不适,或者恶心。”但这样的“趣味”,在以伦理为本位的中国,又有多少人会懂呢?我经常说,女人写作比男人更狠心。确实,她们比一般男性作家,更敢深入幽暗人性。严歌苓在这部小说里,真的是撕开了写,写出了很多让人不忍目睹的东西。

《青海来信》开始,故事编造得很生硬,后面的几章《回上海》《“伊是啥人?”》《老佣》,虽然依然有一些精彩段落,比如写儿子冯子烨由于害怕政治的报复和多年恐吓的结果,对自己的父亲很粗暴,甚至不想要他,让他老死在青海的荒漠上。回来后,也是经常训斥,并让他和母亲分居,生怕以后牵累自己,让人看到一个时代对一个人的扭曲和伤害。但写到母亲冯婉喻失忆之后,小说似乎就无力为继了,无论写她不认识陆焉识,还有她的那种空无的等待和晚上移动家具的荒唐,都是那么虚假,那么的不真实。由于作者对失忆症的不了解和没有基本的生活积累,《相认》之后的四章就写得很差劲,让读者感到很无聊。和前面的部分比起来,真正是虎头蛇尾。相对于方方的《软埋》里对那位女主人公的临终描写,那功力就差多了。至于小说的结尾,写陆焉识失踪了,似乎是又去了青海那片劳改地,小说写到:“草地大得随处都是自由。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这个结尾,也显得没有力量,有一种逃避的嫌疑在。

我曾经说,中国当代作家为什么创作不出真正的长篇小说杰作,因为他们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们不敢正视人性,他们都在最关键的地方逃避了。于是,与杰作就擦肩而过,能留下半部小说的就算不错了。至于《陆犯焉识》最多只算三分之一部小说。一部有近40万字的小说,大概只有几万字精彩;三十八章,也仅有四五章让人可以反复阅读,愿意把玩一下,不能不说是作家的悲哀。

严歌苓不是没有才华,但可惜被编剧的习性害了。须知虚构不是胡编,想象力也不是乱造。真正的小说是需要大量细节的,非常生动形象的细节的。俄罗斯作家纳博科夫就明确说了,抚摸你那神圣的细节吧。

如果再说一句,那就是严歌苓的小说还缺乏一种小说的形式。她的小说基本都还是剧本的结构,她是用编剧的思维来创作小说的,这是很可悲的。她的小说很容易改编成电视剧或电影,也就是这个道理。而真正的小说,是把小说的形式发挥到极致,是很难改编的。鲁迅就反对改编自己的小说。其实,一位作家的成熟,叙事的成熟是很关键的一环。只有新奇、成熟的叙事形式,才能诞生杰出的文学作品。总之,作为一位作家,必须有文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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