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文学”还是“现代文学”?
——关于民国文学发展的思考
2018-11-13黄健
华夏文化论坛 2018年1期
黄 健
【内容提要】在中国文学由“旧”向“新”的转型与发展过程中,民国文学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忽视这一历史阶段的独特文学现象,或简单地用“新”或“现代”“二十世纪”文学的概念来替代,既不是实事求是的历史态度,也不能真正地认识和掌握这一历史时期文学发展的规律,相反是遮蔽了民国文学发展的丰富价值与意义的内涵,不能全面地展现民国文学的独特性、多样性和多元性价值形态。采用“民国文学”的概念来撰写一部现代中国文学史,并非简单地用“民国文学”取代“现代文学”,也不是要急于撇开与“现代文学”的关系,另起炉灶,而是在与现在通用的“现代文学”的相互关联当中,使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文学研究,能够更加显示出文学发展的原生态,展现出其独特的历史空间场域和发展进程的规律特征。
关于“民国文学”概念的提出,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应该说,这是一种正常的学术争鸣现象,但也有学者认为,提出“民国文学”将会冲击现有的“现代文学”“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提法,实属多此一举,甚至是在替后人担忧。一些学者认为“民国文学”框架实际上无法容纳很多重要的文学现象,而且有些问题不好处理,例如,解放区(即民国时期为共产党实际管辖的地区,如井冈山、瑞金等“红色苏维埃区”,抗战期间的“陕甘宁边区”等),虽然属于民国时代,却又不归民国政府管辖的部分,其文学又怎么写?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台湾还在持续“中华民国”名号,又如何看待这一特殊的现象,所谓“民国文学”,到底是时间概念,还是意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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