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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言游戏”中看语义与语境的分离

2018-11-08张琳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29期

张琳

【摘要】维特根斯坦的著作《哲学研究》中所提出的“语言游戏”论影响深远,一度被称为语言哲学的转向,第一次从哲学层面把意义与使用联系在一起。其后格莱斯等人发展了语义使用论,衍生出了语境主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维特根斯坦在书中提出的语义使用理论及例子的分析,证明语义跟使用并非一体,两者有各自的领域。

【关键词】语言游戏 语义使用论 语义最小论 弗雷格语境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9-0044-02

1.引言

意义问题一直是语言哲学的核心课题。二十世纪初,哲学家诸如罗素、弗雷格等人认为思想的困惑来源于意义的模糊性与歧义性,他们试图用逻辑学来澄清意义,创造一种不模糊且无歧义的人工语言。维特根斯坦也曾是这一学派的领军人物,《逻辑哲学论》中无数看似不相关联的命题,给了众人一个清晰的世界观:世界通过摩绘图示展示,摩绘图示通过图像显示。(维特根斯坦,2007:10-12)维特跟斯坦一直认为哲学家们得了哲学病,前期他试图通过逻辑的方式来治病,而后期却转向了语言使用,呼吁哲学家们“回到粗糙的表面”。

尽管二十世纪后期对语言使用的理论越发热门,但是“语言游戏”和使用论真的是站的住脚的吗?《哲学研究》一书中探讨了许多问题,本文将其局限在语言使用论这一点,通过对维特根斯坦提出的问题与例子进行反证,力求证明语言并非有赖于使用而具有意义。

2.维特根斯坦提出的问题

维特根斯坦首次使用“语言游戏”是为了反驳奥古斯汀对语言学习过程的认识。维特跟斯坦由此提出两个问题:第一,在这个过程中,奥古斯丁没有区分词类;第二,他认为“对幼儿的语言教学不是做出说明,而是进行训练”。(维特跟斯坦,2005:5)

对于第一点,维特根斯坦认为过去的哲学研究妖魔化了“名称”,“似乎只要有命名活动,就给定了我们下一步要做的事情”。他反对称仅仅是惊呼就有许多不同的功能与方式,例如“水!走开!哎呦……”(维特根斯坦,2005:20)“人们可以用实指的方式来定义一个人名,定义一个颜色的名称……但是‘2怎么能用这种方式定义呢?”(维特根斯坦,2005:21)

第二点,通过对以上例子的阐述,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语言游戏论,并给出结论“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而一个名称的意义有时是通过指向他的承担者来使用的。”基于此理论,维特根斯坦罗列了诸如“slab”在幼儿教学课堂和建筑工地之间意义不同,续写数列的例子和人死但意义不灭的现象。这些例子都成为语言游戏的佐证。

将使用引入意义研究最大的好处就是通俗易懂,并且能解决各种看似杂乱的问题。维特根斯坦的理论于哲学界像是开天辟地之谈,那些罗素,弗雷格用“指称论”无法解决的问题仿佛一夕之间尘埃落定。但是仔细读过会发现,维特根斯坦混淆了两种概念:意义和意图。

3.维氏意义与意图的混淆

《哲学研究》中,“slab”的使用研究占据了大量的篇幅,维特根斯坦举了两例。一是老师在教学中,反复带领大家认读“slab”的过程是训练,这样的训练即构成了一种语言游戏,此时“slab”的意义就是其所指称的对象。第二种是,施工场地中工匠A对学徒B说“slab”其意义是“Bring the slab to me.”(给我拿块石板来)的意思。表面看来,“slab”在两种不同场景下产生的意义和效果并不一样,因为在课堂上,同学们是跟着老师在认识“石板”,而在A与B的对话中,是要让B递给他石板。此种情况被维特根斯坦称为“意义”不同,但是笔者并不认同这样的解释,因为此处不同的并不是意义(meaning)而是意图(intention)。

维特根斯坦在书中也有异乡客到外国的场景的阐述,他認为外国人到一个陌生国家,为了学习其语言,经常都要“猜测”,并且将这个例子类推到小孩子学习语言的过程中。但他自己也说了,这样的猜测并不是完全可靠的。就好比一个学者遇到一个土著人,土著人指着跑过去的兔子对他说“gavagai”的时候,到底是指兔子,指白色,还是指跑这个动作?(徐友渔,1994)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些不清楚都要通过更多的语境来细化,也就是要做更多的语言游戏,游戏过程也是注意力转移的过程。但是我们到底是通过什么来猜测,最后我们猜测正确的到底是什么?意义吗?不一定。

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不同的情况。建筑工人A对学徒B说“slab”和老师在课堂上教学时候一个是指“给我拿块石板来”,一个是带着学生在认识世界。这里不一样的,并不是意义,而是说话人的意图。不论是在怎样的场景下,当我们第一次听到一个词的时候,那个词的意义对我们来说并不是自见的。就像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惊呼中,“水!”的表达。用水来表示惊呼的情景可能发生在一群行走于荒漠突然发现一汪清泉的时候;可能是楼上的往楼下倒水,提醒楼下行人注意的时候;也可能是在雨夜,家长提醒孩子不要踩到前面的水坑里。这几种场景,都可以用“水!”来表示惊呼,那“水”的意义改变了吗?并没有,不论是在哪种场景下大家都知道“水”是那种液体状的物。改变的只是说话人的态度,以及他们的意图。场景可以使人具有不同的意图,但不能改变语词的意义。

4.进一步考察意义与意图的不对等

上文说到维特根斯坦的游戏理论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没有区分意义与意图。在这里我们不妨假设维特根斯坦的理论完全正确,即“意义在于使用”完全正确。使用在于交际,那么意义的成功就在于交际的成功。这样的结论确实能通过他的理论推理出来,但是一个理论是否恰当(还不说是否为真)最起码不应与事实相悖。可是,维特根斯坦的游戏理论却的确与语言交际的事实相悖。一方面,交际的失败并不意味着意义的失败;另一方面,成功的交际也不能说明使用者掌握了词意。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交际失败的例子:两个朋友之间真实的一段对话:

甲:“Big Bang 好棒啊。”

乙:“我也觉得。”

甲:“那里面每个人我都喜欢。”

乙:“我也是。”

这个选段看起来完全正常,但是就语用学上面的理论来讲,这次的交际毫无疑问是失败的,因为甲说的Big Bang 是韩国著名乐队,她喜欢的玩hip-pop的音乐人。但是乙当时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组合的存在,乙所说的Big Bang 是美剧 The Big Bang Theory,俗称 Big Bang, 而乙说的喜欢的那些人物是里面的主角。两人自说自话的这段交流,没有违反格莱斯提出的四项规则中的任意一项,却仍然是一次交际失败。二者对话的主题“Big Bang”都是有意义的。他们二人带着各自不同的意图同时使用了它的意义。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举例,用字母R来表示红色的方块,用字母B表示黑色的方块,当我不断展示给你黑色或是红色的方块,你要对应的说出字母B或R,循环往复。当我有一次给出黑色的方块,你却说出了R。这个时候我能不能说你是错的呢?因为你马上就补充一句“不对,我想的是B”。这个时候你说出的R的意义是什么呢?是那个黑色的方块?当然不是,不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于我们的约定,R仍是红色方块,而B仍是黑色方块。(克里普克,2016)词义因我们的约定而确定,即使形式变化,也不影响其本意。

5.脱离语境的语义

以上的例子说明,意义并不是存在于使用之中,大家平时所称道的语义可能只是对意图和意义的误解。维特根斯坦包括他的支持者都极力推崇“语言游戏”论,更有甚者将其理论发展成了语境主义,成为当今世界语言哲学研究中的主流,而我认为语境主义者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语境扩大化。

“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认为词项、句子的意义是语境敏感的,因而语言意义的解释必须相对于说话人的语境。”(刘利民,2017)上文中提到的“石板、BR”的例子都可以作为语境主义理论的证明。该学派鼻祖格莱斯认为成功的交际在于听话人能领悟到说话人的意图。例如:说话人U对听话人H说:“你们寝室真干净。”事实上,H的寝室脏乱差,如果H能理解U是在挖苦他而不是赞扬,他就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通过前文的分析,不难看出格莱斯实际上是弄混了意义与意图。即使他自己提出了“说的是什么”(What is said)和“隐含的是什么”(What is implicated)(格莱斯,2001),在意义理解上却仍然将他们混淆,说成是联合体了,这样很明显肆意扩大了语境的范围。

此处有一点需要区分:弗雷格的语境与语境主义者的语境。书本里的知识,和词都是在句子里解释更符合弗雷格所谓“语境”,即强调词项在句子中的首要地位,(弗雷格,2006)而后者是指意图与意义的混合。弗雷格认为不管句子形式如何变化,其内容都是不变的。例如句子“在普拉蒂亚波斯人战胜了希腊人”和“在普拉蒂亚希腊人被波斯人战胜了”形式不同,意义也就是他所说的含义是一样的。弗雷格用逻辑的方式划分了意义,独创了一系列符号将意义与词句的关系分类。

弗雷格的语境论用来解决概念问题,此处我想引用过来说明意义问题。“一个概念是一个函数,函数是不完整的要用自变元来补充,因此概念也是不完整的,要用词的指称或指称的东西来补充完整。”(弗雷格,2006:11)词意就是这里的自变元,而对话中相对人理解到的就是函数。并不是语境给了词意义,是意义通过意图让语境活化。

与语境主义对应的一群学者,如卡培朗和勒珀等学者领导的最小语义论。最小语义论者传承了弗雷格的逻辑观,认为语句的意义是词项意义按照句法规则组成的规约性意义,无论形式如何变化,无论说话人带着怎样的意图,句子都有其最小的意义。(布罗格,2007)该理论的合理之处在于首先一个句子的意义包含了可能的所有命题,命题的意义依据行为人的意图改变;其次即使相对人并不理解行为人的意图,他却完全可能掌握句子的意义。

6.结语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界影响深远,“语言游戏”论也引起了一场语义学与语用学的纷争。本文通过对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的论据加以佐证与反证,得出了一些与其理论相悖的结论。综上,本文的观点是:1)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和“语义使用”理论基础并不牢固,是混淆了意义与意图的表现。2)语境不应该被肆意扩大化,强调词项重要性不等于承认语境主义观点,語义最小论与弗雷格的语境理论是对语义使用理论的强有力反驳。3)如前文所述,意义理论的争议始于意义来源的不确定性。意义这一问题困扰哲学界多年,至今无法厘清其本源,本文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但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仅以本文作为对维氏语义理论的一点反驳。

参考文献:

[1]戈特洛布·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璐译,商务印书馆,2006.

[2]刘利民,傅顺华,《语义何足以最小——非语境敏感语义学的新进展》[J],四川大学学报,2017(1).

[3]徐友渔, 《哥白尼式的革命:哲学中的语用转向》[M],三联书店,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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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A,范坡伊森,《维特根斯坦哲学导论》[M],刘东,谢维和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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