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日本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实现的比较研究
2018-11-07刘娜
卷宗 2018年26期
摘 要:社会服务职能是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外的第三个职能。美国高校的社会服务是由高校主导的,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美日两国高校的社会职能各有其特点,笔者对美国和日本高校色社会服务模式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比两国的社会服务模式以此来为我国高校社会服务模式有所裨益。
关键词: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职能;美国;日本
美国作为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启始地,经过长期发展目前美国高校形成了同政府、企业和社区积极的互动关系。日本的高等教育受过美国和德国高等教育模式的影响,加之二战后日本经济社会形式的变化日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府主导的模式。本文通过介绍美国和日本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实施情况对促进我国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1 社会服务职能的内涵
国内外学者对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内涵的解释尚未统一。目前学术界对“社会服务职能”这一概念尚没有明确的解释。
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高校的社会服务指的是作为一个学术组织的高校为社会的所有贡献,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因为其有不断地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职能,因此在经过时代的变迁和制度更迭后还可以持续的存在下去。而狭义上的高校社会服务指的是高校以正常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前提依靠学校优势提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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