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动产登记审查的简化和分化
2018-09-29刘京昊
时代经贸 2018年18期
关键词:不动产
刘京昊
【摘 要】在当前时期,登记生效模式之下,登记有公信力,错误的登记会造成权利人的严重损失,同时会造成国家对权利人的赔偿,这导致相关登记部门必须对需要登记的事项,其中包含对权利人的登记能力、物权变动以及权利来源等方面进行审核,继而保证能够形成正确的不动产登记簿。换言之,就是相关登记部门在进行各项登记内容审核的时候,一定要切实、深入、及时有效地了解当事人自身权利的状态,继而让规范内容能够切实涵摄现实,变成现实的影像缩影。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审查;简化;分化
在实际登记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理性地构建和规范登记流程。因为登记效力能超过现实的物权效力,就会产生有些居心叵测的人使用这样的机制冒充认领其他人的权利,把其他人的不动产窃为己有或进行抵押,不管登记部门怎样小心谨慎,都不能很好地杜绝犯罪人员的这种行为。而倘若在审核过程中太过深入,又会侵害当事人的自由,而基于成本视角而言,倘若审查过程太过繁琐,登记费用过高,会超过登记效力,所以,在各方面情况允许的前提下,要尽量有限度地进行审查,也就是要简化与分化。
一、债权关系方面
当前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中。赋予登记真实的效力,当登记工作者因为审查不力而做出错误的登记时,登记人员需要担负对应的赔偿责任。因此,登记工作者在实际的登记审查工作中,一定要特别的小心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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