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的主体性与语文校本课程开发
2018-09-29穆锡智
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 2018年8期
穆锡智
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标志着新一轮课改全面启动。本次课改明确提出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体系。其中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高中语文实行必修+选修的课程模式,成为了课改的一大特色。由此,研究语文校本课程开发的有关问题成为崭新而必要的课题。本文将以高中语文为例,就语文校本课程开发及其中教师的地位、作用的发挥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语文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地位
在语文校本课程开发中,语文教师应处于主体地位,是语文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人。
语文教师在课程开发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主體作用,具有明显的益处。语文教师根据自己对语文教育的理解,结合学生实际需要和自身所长开发校本课程,这其中融入了语文教师的智慧、感悟、经验,是其才智和特长的展现。通过教学实施,语文教师可在此领域内向学生传达自己对语文的理解,与学生交流。“自己作曲自己唱”,可以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成就意识,使他们能以更大的热情、更负责的态度投身教学和科研,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也有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本身是最有价值的课程资源。教师与学生朝夕相处,博学敏锐热情的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教师的生活经验和智慧对学生来讲是人生的财富,教师的视野牵引着学生,教师的情感感染着学生,这一切都是潜移默化的优质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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