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推理在化学教学中的实践与思考
2018-09-27肖中荣
教学月刊·中学版(教学参考) 2018年7期
肖中荣
摘 要:化学教学中的证据推理是指根据化学概念、理论和事实性知识,通过比较分析、抽象概括和归纳演绎等推理形式,进行证实和证伪的求证方式,获取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的高级思维过程。化学教学可从化学知识结构化、教学过程逻辑化、科学探究层次化解释证据推理“是什么”、“怎么推”和“做得怎么样”的问题;化学教学可将证据推理划分四个层次,为培养学生的科学论证能力、评价证据推理水平提出有效的教学策略。
关键词:证据推理;教学实践;教学策略
一、证据推理的意涵
新课标指出,“证据推理”是重要的化学核心素养,是学生学习化学的思维方式,也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必须具备的关键能力,在课堂上培养学生证据推理的核心素养是令人期待的事情,为此需要厘清证据推理的意涵。
什么是证据?证据是指证明事实的材料,科学证据与经验证据相对应,它指基于科学原理或科学原则而得出的证据,学者张继成把科学理论中的定理、定律、规则等称为科学证据。笔者认为,中学阶段化学教学中常用的证据主要指陈述性的化学知识,如化学概念、化学理论、物质结构、元素化合物知识、生活情境和科学常识。
什么是推理?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结论的思维过程”,其语法规律是形式逻辑,常见的推理方式有三种: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什么是證据推理?文献[1]认为,“证据推理”在学界是固定的专用名词,指由 Dempster在1967年提出,后经他的学生Shafer进一步发展完善起来的一种不确定推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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