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留守儿童现状议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2018-09-19郭璟钰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2期
关键词:留守儿童
摘 要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国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类型有:“单亲”家庭型、隔代抚养型、亲友代管型、自我管理型。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留守儿童問题起着巨大作用。
关键词 留守儿童 未成年人 监护制度
作者简介:郭璟钰,河南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252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不仅仅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变化的前提下充分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迫切需要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且明确要求要编纂民法典。作为我国民法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虽然截止到日前,留守儿童还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术语,但是在法律领域保护及维护留守儿童利益已显得至关重要。留守儿童具有主题特殊性、存在长期性、问题复杂性、分布广泛性的特点。而目前,我国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类型有:“单亲”家庭型、隔代抚养型、亲友代管型、自我管理型。
一、监护与亲权
罗马法学家塞尔维将监护定义为,“对那些由于年龄原因而不能自我保护的自由人给予保护的、由市民法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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