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人性论摭探
2018-09-19陈胜
成才之路 2018年21期
陈胜
摘 要:荀子认为人的自然性本恶,并提出了引导人性由恶变善的方法措施,体现了其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今天的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启示:重视孩子的成长环境,教育中要关注德育,教育中要有适度的惩戒并树立规则意识。
关键词:荀子;性恶;教育;环境;惩戒
中图分类号:G416;B2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8)21-0015-01
一、人性论的意义
人性是人生来就有的自身特性,是一种自然性。荀子在其《性恶》篇中言:“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然则性而已,则人无礼义,不知礼义。人无礼义则乱,不知礼义则悖。然则性而已,则悖乱在己。”由此可以看出,荀子认为由于人性之中天生自然无礼义,礼义之具备必待后天学习思虑而得,而无礼义就会导致“悖乱”之恶,所以人性为恶。荀子还进一步指出“好利”“疾恶之心”“耳目声色之欲”等,都是人天生具有的本性,把“恶”等同于人的自然本能,任其发展,社会将会失去仁义礼智的圣人之道,将会缺乏规范秩序而混乱不堪。荀子甚至把人的趋利避害当作恶的一种,这也是后人对其质疑最多的地方。
本文认为荀子提出性恶论并不是为了批判人性贬低人,而是体现了荀子对人性的正视。不可否认,人生来就喜欢美好的东西,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欲望,而要顺利地实现,就要通过后天的教育和努力来获取。所以,荀子在《性恶》中还提出了“伪”的学说,“伪”是指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形成的品行和习惯,是后天礼乐教善而形成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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