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诉讼中公告送达的困境及其破解
2018-09-17于一飞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
于一飞
摘要:当前,中国公告送达数量惊人,已超过传统媒体适合承载的限度,适用公告送达滥用现象明显,实践中粗疏随意,效果较差,难以实现“送而达”。这主要与传统公告方式的固有缺陷等因素相关,公告送达亟待突围。构建送达信息一体化平台,可为法院送达提供可靠信息来源;构建新型公告送达平台,构建统一的信息网络公告系统和公告送达管理系统,可以提升公告送达的质量和效果。
关键词:民事送达;公告送达;拟制送达;信息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9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18)03-0046-08
公告送达是当事人权利实现的重要一环,而公告送达作为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面临着特殊的态势,其实施状况影响着公告送达的整体质量。近些年来,信息技术飞跃式发展,司法改革全方位推进,公告送达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其所面临的困境有了新的內容及表现形式。如何有针对性地破解这些困境,如何使公告送达跟上新形势、适应新变化、实现新发展,是我们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中公告送达的困境
当前,中国公告送达的现状和面临的诸多问题,可以归结为送达公告数量多、滥用现象较突出以及公告送达效果差三个层面。
(一)送达公告数量惊人
近年来,法院公告送达的适用率持续攀升。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2015年公告送达的适用率分别为10.3%、10.8%、11.1%。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公告送达的适用率由2008年的5.5%一路升高,2013年达到10.4%,2016年上半年达到17.8%。以山东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省法院公告送达率平均为10%~20%,个别法院甚至高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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