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心理护理在躯体形式障碍患者中的应用
2018-09-13贺金花郭宏宇
实用临床护理学杂志(电子版) 2018年33期
李 杨,贺金花,郭宏宇
(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心身病房,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0)
躯体形式障碍目前被认为是一种与心理因素相关的精神障碍,患者表现为躯体的多种不适症状,临床检查不能发现器质性病变,且不能合理解释患者的躯体不适症状[1]。躯体形式障碍与心理因素有关如患者的负性情绪,但患者往往否认心理因素的作用,导致其治疗存在难度。患者表现为慢性病程,反复就医而浪费医疗资源。针对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多注重于药物治疗,而忽略了护理的作用。本研究探讨认知行为心理护理对躯体形式障碍的作用,为护理工作在躯体形式障碍治疗中发挥作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1 临床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研究对象来自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自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收治的躯体形式障碍患者,共600例。随机分组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0例。对照组中男121例,女179例,年龄21~63岁,平均(45.47±8.66)岁;病程7~32个月,平均(13.65±4.78)个月;观察组中男119例,女181例,年龄20~65岁,平均(46.02±7.34)岁;病程9~35个月,平均(14.19±5.02)个月。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进行比较后无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入选与排除标准
入组标准:符合中国精神障碍 分类及诊断(CCMD-3)躯体形式障碍诊断标准[2]的患者;年龄大于18岁;能够理解问卷内容并填写的患者;同意加入研究的患者。排除标准:患者有器质性疾病尤其是慢性疾病的患者;患有精神系统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等疾病的患者;有酒精或药物成瘾的患者;近期接受其他心理干预的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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