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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基建腐败案件实证分析与对策建议

2018-09-10魏新华蒋明

廉政文化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实证分析对策建议

魏新华 蒋明

摘 要:高校基建腐败是高校腐败的重灾区,高校腐败案件的研究是高校发展的重要课题。新世纪以来我国高校基建腐败具有群体案件多、作案时间长、腐败形式多样等特征。通过实证分析高校基建腐败的原因主要有:个人理想信念缺失,法制意识淡漠;法律实施不力,惩戒机制不健全;政治生态净化迫在眉睫等。预防高校基建腐败案件的发生需要加强教育和培养,形成“不想腐”的价值体系;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不能腐”和“不敢腐”的法治体系;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塑造“不易腐”的文化体系。

关键词:高校基建腐败;实证分析;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8)04-0074-06

一、高校基建腐败案件的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高校基建工作是高校后勤保障系统的重要内容,它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随着新世纪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和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基建工程建设迎来了迅猛发展的时期,伴之而来的是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出现了腐败现象。基建甚至成为除招生、科研经费使用以外的高校腐败的又一重灾区。发生在高校基建领域的腐败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让人触目惊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廉政课题《高校基建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显示,高校基建领域有多达58个廉政风险点。[1]高校基建工程是高校重要的基础工程,加强高校基建廉政工作对于促进高校基建领域健康发展、实现高校依法治校、提高高校综合实力,增强高校师生对学校发展更多的“获得感”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调查,在中国期刊网(CNKI)上查找有关高校基建腐败案件相关研究论文14篇。童洁、邹学典、高永祥等学者分别从流程管理、行政伦理、组织结构等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黄正东、蔺俊、张科、刘金玉等学者以高校基建腐败案件为例,通过对其类型、特点、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对策。现有文献资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资料,但目前高校基建腐败案件的总体研究理论深度不够,实证分析较少,措施建议较空泛,尤其是近几年最新研究成果稀少。本文搜集整理了新世纪以来数十起高校基建腐败典型案例,寻找案例研究的理论依据,进行相关实证分析,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建议及措施。

二、高校基建腐败典型案件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高校调研、公开出版物、新闻媒体、网络资料等渠道搜集了自2000年以来高校实际发生和查处的典型基建腐败案件,经过专家论证确定,整理形成案例库。这些案例涉及我国28所高校、45个高校领导干部,从掌握的资料看涉案金额远超过1亿元。课题案例基本上囊括了新世纪以来发生在高校基建领域的腐败典型案例,案例选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案例分析具有说服力。通过EXCEL工具、SPSS软件对案例数据进行分析,形成以下分析结果。

(一)高校基建腐败基本状况分析

通过对案例数据库统计分析,从涉案人员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涉案金额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了解高校基建腐败的基本状况。

1.年龄及学历分布分析。通过对涉案高校领导干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显示平均案发年龄约为55.1岁,介于50~60岁之间,符合腐败的“59岁现象”;分析显示开始作案平均年龄约为48岁,与涉案人员走上领导岗位的年龄基本相符,相比社会上其他单位的贪腐来说,高校从事基建工作的人员在特定职位、特定时期更容易发生贪腐行为,但任何贪腐行为都不是突发的,都是从最早的小贪逐步演化而来的。

对涉案45个高校领导干部学历进行分析,其中博士学历占28%,硕士占51%,本科及其他占21%,由于有些数据无法确切获得,因此将本科及其他学历归为一类。由此看出,高校基建腐败涉案人员的学历普遍较高。分析结果与我国高校领导干部犯罪的“高知化”率的结果一致(见图1)。

2.职称及学术社会影响力分析。在涉案45个高校领导干部中,教授所占比重为58%,博导和硕导所占比重分别为24%和16%(见图2)。同时分析显示涉案人员不乏行业和领域的知名专家,甚至曾在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国内外至高荣誉。涉案领导干部中有曾被称为“中国最年轻最帅大学校长”的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他在199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0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2009年5月,由于在地质学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做出的重要贡献,周文斌在俄罗斯工程院院士大会上当选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是江西省第一位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也是江西省第一位外籍院士。另外,涉嫌严重违纪行为的高校领导干部还有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罗俊生,他在38岁时就撷取了中国医疗行业最高奖项“中国医师奖”,2012年入选中组部、人社部“百千万特殊人才计划”百人人选。

3.“一把手”违纪及涉案领域分析。南京工业大学孙义撰写的《我国转型时期高校基建部门反腐败问题研究》一文中,对100个基建腐败案例调研发现涉及学校部门“一把手”有75人。[2]本文案例分析显示,在涉案45个高校领导干部中,“一把手”腐败占到49%,将近半数,副职腐败占40%,其他占11%。从近年来高校基建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来看,廉政风险高发点主要集中在招投标及工程结算关键环节,表1对基建典型案例的领域分析印证了这一点。

4.涉案金额区间分析。现有数据显示涉案金额平均为326万元,涉案金额区间分布中50~100万元最高分布为25%,100~200万元为22%、500~800万元为20%、200~500万元为19%、800万元为10%,最后是0~50万元为4%。另外,这些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表明,高校基建腐败涉案金额少并不代表对社会破坏力低。

(二)高校基建腐败的特征分析

1.群体案件多,“塌方式”腐败频现。发生在武汉大学、浙江理工大学、辽宁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窝案、串案等群体腐败和“前腐后继”案件往往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书记先后因贪腐被查,导致该校当年毕业学生毕业证上要进行两次改章的丑事发生。2005-2010年,湖北省武汉市高校先后有8名厅级校领导因基建贪污等问题落马;2010年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一年就查处了当地4所高校工程建设環节贿赂犯罪案件38件,查处处级以上干部13人;[2]

2013年5月到2014年10月间,通过四川省纪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四川高校共26人因腐败落马且大多与基建相关。[3]

2.作案时间长,作案手法隐蔽。案例分析数据显示已公布第一次作案时间的29个案例中,作案时间平均为6.8年,超过10年的占17%,6~9年的占45%。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集教授、博导、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一身的周文斌、孙陶生从作案到案发有十年之久才被发现?高校的大多数领导干部不仅是管理人员,还有着学者、专家的身份,他们学历高、更会利用制度漏洞、作案的手段更加隐蔽。[4]除了从事基建管理的高校领导外,还有一些基建领域的其他人员参与腐败,这一群体也是不忽视的。

3.腐败形式多样,节庆期间高发。从案例可以看到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设备采购、工程结算等环节。相关领导实施贪腐的手法也是五花八门,有采用招标暗箱操作的、有采购收受回扣的、也有现场签证牟利的、还有编造名义索贿和彼此勾结腐败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层出不穷,而往往节庆日成为腐败高发的重要时间节点。

三、高校基建腐败案件的成因分析

本文以高校腐败案件实证分析为基础,对高校基建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如下:

(一)从自身原因来看,理想信念缺失,法制意识淡漠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5]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从理想信念的丧失或缺失开始。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6]从案例可以看到,这些违反国家纪律和法律的公职人员大多曾经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曾是人们眼中的能人、单位和社会的精英,但由于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忽视了学习,放弃了最初的理想和信念,从而触犯了道德底线和国家的法律红线,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从经济理性来看,法律实施不力,奖惩机制不健全

忏悔自己的犯罪行为时许多高校领导干部表示是“侥幸心理”作祟。那么這种“侥幸心理”由何而来呢?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S.贝克尔运用微观经济学模型研究发现:当某人从事违法行为的预期效果超过将时间及另外的资源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所来的效用时,此人便会从事违法活动。高校腐败是高校管理者这些理性经济人权衡各种谋利方式的成本收益之后理性选择的结果,即腐败动机=贿赂-道德损失-(被发现和制裁机会+所受处罚)>薪金+道德的满足感,当这一公式成立时从事腐败行为的动机就可能产生。违法者因为犯罪所产生的收益远远大于自己因为违法要支出的成本时,那么他就会铤而走险。临沂大学李富山在收受了贿赂后却认为只是日常往来的“关照”而已,可以看出这些领导官员们对法律的漠视程度之深。因此要让每一个高校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三)从制度层面来看,监督机制缺位,工作制度科学性有待提高

任何腐败案件的发生总会伴随着权力的肆意妄为和监管的名存实亡。按照美国学者罗伯特·克利特的观点提出:腐败条件=垄断权+自由处理权-责任制。造成高校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失范,代理人恶意扩大“代理成本”并滥用委托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源于高校管理中的一些体制制度设计弊端。著名的经济学家哈耶克在它的《自由宪章》中曾经说过:一种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而一种好的制度会使坏人也做好事。南昌大学周文斌长期党政一肩挑,南昌航空大学王国炎长期违规干预基建工程等等,他们霸道、独断的工作作风,不受制约、任性地使用权力也就导致了贪腐的恶果。

(四)从社会环境来看,净化政治生态迫在眉睫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为腐败提供了机会。而高校内的财务制度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又使得腐败行为难以被发现,腐败的机会成本大大地降低,这是高校中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根本原因。[7]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件来看,一些地方贿选案件发生、腐败窝案出现、买官卖官盛行,都与这些地方政治生态不好有关。在报告中武汉大学、浙江大学、辽宁医学院腐败窝案都极形象地说明了这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8]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清正的从政环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命题。

四、预防高校基建腐败案件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高等学校社会化改革的推进,高校不可避免增加了与外部经济组织接触的机会和概率,高校基建业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基建工程成为高校腐败案件的高发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结合高校基建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教育和培养,形成“不想腐”的价值体系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把“修身”放在第一位就是强调修身的重要性。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将自己腐败犯罪的惨痛代价归纳为“十个一”,令人印象深刻,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认真思考。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都要不忘初心,始终坚守做人的基本底线。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

2.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目前高校基建领域的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目前高校基建领域人才匮乏;第二,高校主管基建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廉政素养存在不匹配的情况。要解决这两个问题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建立健全高校基建领域人才培养机制,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另一方面,实现基建领域的廉政体系和专业体系建设同步发展,让廉政教育理念真正融入基建工作的具体环节。例如合同管理中基建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双合同制的施行,招标环节的廉政承诺书制度等好的做法都是具体体现。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不能腐”和“不敢腐”的法治体系

1.加强基建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第一,明确基建领域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设计要以遵守国家法律精神、有利于推进工作、能形成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能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为原则来进行,这是基建廉政制度建设的起点;第二,规范基建廉政制度建设,优化基建廉政工作流程,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制定适合各高校实际的《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性机制。

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过程管理。对干部人事、规划报批、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变更签证等关键环节设置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排查工作;创新基建管理制度,完善基建干部选任制度,实行基建领域干部轮崗制度、实行合同预审制、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专家评审制度等。

3.坚持集体把关制度,做好权力分散。高校基建项目招标、谈判、验收等重要事项由学校监察、招标、审计、财务、资产、工会等部门参加,不断完善招标廉洁承诺制度、参与事项集体评价和决策制度、科学评价制度、专家参与制度,招标等业务过程全程接受领导及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保证工作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

4.运用和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诫勉,使问题在初始阶段就能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要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表示必须尽快建立高校基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廉政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反腐专家庄德水提出,对于一切基建领域的行贿者和受贿者都要记入黑名单,取消他们的市场参与资格和决策资格。

(三)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塑造“不易腐”的文化体系

1.建立全方位的文化教育体系。一方面,通过理论学习、培训讲座、参观走访、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强化教育文化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反腐文化教育的内容要做到与时俱进,例如增加案例教育的内容,增强教育的效果,使每个高校基建领域的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人人是环境,个个是生态”的道理,自觉抵御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袭和腐蚀,与正常往来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做到所谓的“亲清”,为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贡献力量。

2.鼓励公众参与。从国际反腐经验来看,公众参与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实现“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传声筒,人人都是监督者”的美好夙愿,发挥基层党委和校工会作用,成立基建工程教职工代表组,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基建项目决策,使高校腐败无处遁形,实现高校管理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 基建成高校腐败“重灾区”:总投资动辄几亿[EB/OL].(2015-02-05)[2018-03-01].http://news.sina.com.cn/c/2015-02-05/

144631486605.shtml.

[2] 黄正东.高校基建腐败预防与惩戒研究[J].河南建材,2014(1):133-136.

[3] 陈丽晖.当前高校腐败现象的表现、成因及治理对策[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124-130.

[4] 童洁,周思佳,李亚雯.浅谈高校基建项目流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J].高校后勤研究,2015(6):118-119.

[5] 黄明理.论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思想的创新[J].江海学刊,2015(2):5-12.

[6] 《西藏发展论坛》编辑部.信仰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根本[J].西藏发展论坛,2014(6):1.

[7] 金一超.论高校职务犯罪之制度预防[J].高等农业教育,2007(8):26-29.

[8] 习近平:加强党的建设 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EB/OL].(2014-07-01)[2018-03-01].http://www.chunyun.cn/

yaowen/20140701/163302.html.

责任编校 张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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