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与民俗文化资源的融合发展探究
——以山东省滨州市庙五村为例
2018-08-30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辽宁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民俗作为一个国家或民族中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在迅猛发展的现代化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俗文化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如果能对其进行有规划的合理利用,它就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的经济文化发展。如果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差错,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还会使民俗文化资源本身的传承和发展遭到破坏。所以,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本着保护性开发,以旧补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三者协调共生的原则,注重加强对民俗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文化产业,将民俗文化资源转化为新型生产力,为农村化建设提供动力。
一、庙五村概况
庙五村约有800年历史,庙五村并不是一个行政村,实则为五个自然行政村的统称,自北往南依次是庙张、张杨村、庙刘、庙李村、庙苏,五个行政村有两个村党支部,分别为庙李支部和张杨支部,当地村民介绍自己的时候都说“俺是庙五村的”。
据《阳信县志》记载:“鬲津河旧志云自武定府西北至洋湖口为阳信县界,在城西四十五里,今经探访自商河县李家集入惠民县境,经石皮庄九林寺至县境洋湖口西经河西张庄又东北经金庄解庄至流波务北入直棣庆云县境。”庙五村位于阳信县西南,周边与惠民、乐陵、商河、庆云、阳信、无棣搭界,距惠民县中心约60华里,乐陵市中心约60华里,商河县中心约70华里,阳信县中心约60华里,庆云县中心约60华里,无棣县中心约80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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