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工作的特征
2018-08-24张威
社会工作 2018年3期
张 威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欧洲大陆重要的社会福利国家,其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的历史可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由于历史、宗教、社会、文化、政治与经济发展的不同,其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的理解、组织与操作,在很多方面有别于英美国家。本文尝试从以下方面简要概述德国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国家模式、社会工作概念、社会政策框架条件、社会工作理论模式、社会工作机构类型、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与法律基础。
一、德国的国家模式:保守型社会福利国家
以社会思想体系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为根源,可以划分三种不同类型的基本国家模式:自由经济型国家、中央集中管理型国家和社会福利国家。
自由经济型国家:国家对市场经济秩序只作很小范围的调整和规定,其国家经济政策以全球化和出口为本,宏观经济政策的宗旨是:国家对经济的干涉必须符合市场要求。争取达到低劳动成本、低社会福利支出、低税费和低国债是此类国家的目标。它们通过提高经济增长和提高收入来确保社会体制的安全。自由经济型国家的伦理宗旨为:自由高于平等(自由思想)。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公民的经济自由,同时也强调个人责任之原则。此类国家的例子有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和亚洲“四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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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中管理型国家:具有生产资料国有制的计划经济秩序。在此是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经济体制,其主要原则为低效率和高福利,主要特点是低生产力、高国债、低现代化程度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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