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必要性的思考
2018-08-21王栎曦
王栎曦
摘 要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即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导下,1953年至1955年上半年,对我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着眼于当时历史环境条件,本文将主要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一条主线,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建国初期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两个方面的论述,着重阐释社会主义改造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正确而必须的选择,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 社会主义 “三大改造” 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70
新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经决定了我国将来要建立的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迫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我国不得不有一个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随着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我國由此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潮流中,尤其是十四大以来,常常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一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来质疑,甚至完全否定当日进行的三大改造。事实上,我们既要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更要清楚地认识,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都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绝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来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同时,我国现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国情,决定了我国要在这条路上走得更稳更远,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就必须理清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