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视角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研究
2018-08-21崔紫荣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8年6期
崔紫荣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作为一种以政府财政补贴为主要筹资来源的老年收入保障机制,政府财政支持是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而政府财政补贴的高低决定了居民对缴费档次的选择和无退休收入的老年群体的晚年生活保障水平。国家财政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养老保险进行补贴:一是基于制度收支不平衡对养老基金的补贴,主要是在养老基金的现收现付制或累积制筹集方式下,财政基金缺口带来的政府“兜底”责任;二是基金从筹集环节就明确了政府责任,各级政府将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作为一项预算支出,承担“补缺”责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及财政用于养老基金补贴规模的增加,很多学者运用相关理论模型及数据测算就政府支持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养老保险央地责任划分及政府财政补贴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但目前城乡居保财政补贴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城乡居保财政补贴机制分析
(一)城乡居保财政补贴概述
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以来,本着“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实施原则,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完成了制度“从无到有”并引导整个社会参与的社会保障任务。城乡居保制度设置了不同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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