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职法律教学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探讨
2018-08-17崔丽萍
速读·中旬 2018年7期
崔丽萍
摘 要:在我国中职学校最常见的便是中专,中专学校的人学要求是相对较低的,因此中职学生在学习上的许多方面都比较薄弱,他们在法律知识上的了解知之甚少,对法律理论的接受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这就严重影响了中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在这种不利情况下,我们需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来帮助这些中职学生的法律课程学习,而理论联系实际这一基本原则在法律教学中的应用,就成为解决上述难题的良策。下文我就对中职法律教学理论联系实际作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中职;法律教学;案例教学
1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1.1教育太过形式化
现阶段在法律课的教学过程中,大多数的中职学校存在形式化教育,更多的注重表面成果。法律是文科性质的课程,因此主要就是依赖于教师的讲解,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大多数的学校进行法律课的教学时,通过聘请专业的人员进行讲座,在分析几个身边的实例或者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这就使学生缺乏对法律本质的认知。
1.2法律课的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
由于受到资金的制约,或者对法律课的重视程度不高,大部分中职校存在法律课程教师由非专业课教师兼教情况。这些教师缺少专业的法律基础知识,所以对法律的了解程度较低,这也就意味着不能对学生进行更深刻的讲解,缺乏对法律课程教学的实际经验,只是讲解课本中的内容,难以使学生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因此对法律教育的高效开展有极大的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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