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派马克思主义功能解释疑难的系统科学解
——范帕里斯对功能解释的辩护述评
2018-08-16桂起权万子谦
桂起权 万子谦
众所周知,新兴的分析派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与盛行于英美地区的分析哲学相结合的产物。G. A·柯亨(G. A. Cohen)是分析派马克思主义的开先河者,他决心用分析哲学的明晰性和精确性来解读马克思的学说。正是他第一次把分析哲学的程序标准铺垫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之中。柯亨的历史性功绩在于,一个新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由于柯亨的方法论开拓而迅速发展起来,欧美地区的效仿者也纷纷采用分析方法来探究历史唯物主义的微观基础。柯亨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以分析哲学的清晰性和精确性为准则,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重新做出澄清和界定。①余文烈:《分析学派的马克思主义》,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16-17、32页。
柯亨主要凭借“功能解释”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做辩护。然而,他的具体论证却是很有争议的。他的观点从提出开始,得到的就既有赞赏又有尖锐的反驳意见,即使在其学派内部也是如此,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所做出的严厉批评。②Jon Elster, Making Sense of Marx,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对此,包括柯亨本人在内的不少分析派马克思主义学者都做出了辩护。在这诸多辩护中,菲利普·范帕里斯(Philippe Van Parijs)的辩护有其特殊之处,因为他不仅和批评者埃尔斯特一样,致力于考察包括功能解释在内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否有其微观机制作为基础,还将部分系统科学的理论引入了讨论之中。
一、柯亨的功能解释及其困境
功能解释,自柯亨在其代表作《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1978)中将之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理论方法提出以来,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进入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视野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