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必须充分彰显技术创新色彩
2018-08-15陆俊杰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8年5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
陆俊杰
【关键词】校企合作;技术创新;技术积累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36-0045-02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强调,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重要方面,职业学校和企业可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方式的校企合作,并明确提出,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业学校和企业对合作开发的专利及产品,根据双方协议,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笔者认为,《办法》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本质,必将促进校企合作的新发展;职业院校也应更加重视技术创新、技术积累等在校企合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技术创新是职业教育特色彰显的最重要支点
作为人才培养重要阵地的国民教育体系,将创新作为重要目标是必要的。在这一点上,无论何种层次、何种类型的学校均责无旁贷。然而,长期以来,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不足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技术积累、技术创新也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重要分水岭。如果职业院校忽略技术积累、技术创新,从其教育使命角度来看,这种教育肯定是不完整的,甚至可以说有重大缺失。在这一点上,部分专家学者(甚至是职业院校管理者和教师)认为,由于当前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不高,指向技术创新的职业教育是无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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