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开发约束与支持的协调度评价
——以浙江省为例
2018-08-07冯秀丽范园园
中国土地科学 2018年6期
徐 晖,冯秀丽,范园园
(宁波大学地理与空间信息技术系,浙江 宁波 315211)
1 引言
土地开发是一个复杂且持久的过程,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活动等多维因素。近年来人类活动强度急剧增加,使得土地开发规模、速度不断加大[1]。但是当土地开发程度和开发规模超过一定限度,其土地资源的供给能力又与之不相匹配,就极易引起土地利用空间失配问题[2]。因而,土地开发的协调性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土地开发协调度即满足土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前提下建立以土地开发约束与支持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土地资源合理开发模式[3]。而基于土地开发约束力与支持力强度分析的土地开发协调度评价展现了土地开发利用的水平与质量,对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是衡量人地关系是否和谐及土地系统是否有序的指标之一。
当前在城市化的影响下,城市土地扩张问题、供需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城市土地开发协调度的研究受到重视[4]。协调度理论最早提出于1971年,由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的协同论演化而来,协同论指出系统内各因子间的协同作用是导致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的关键所在[5-6]。因而,城市土地开发协调度强调的是土地系统内各因子间的共生关系,它衡量的是一个具有“内生性、综合性”的整体[7]。国内学者利用PSR模型[8],并结合熵值法[9]、层次分析法[10]等方法将协调度理论应用于土地利用研究中,如分析人地关系与土地利用的协调性[11]、城市化与土地利用的协调性[12]、区域经济与土地市场的协调性[13]、土地管理协调性[14]及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协调性[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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