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来源思考
2018-07-30徐鑫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案例教学
徐鑫
【摘要】行政法案例教学是行政法课程设计和实施中的必要环节,它能有效连接经验和理论,是经验与逻辑思维之间的桥梁。案例教学已经不是行政法中的“配角”,而是与行政法并举的“主角”。没有案例课的行政法教学是不完整的、令人遗憾的,更是不系统的、不科学的、不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
【关键词】案例教学 来源 真实
【中图分类号】G6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2-0046-01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对案例教学的重视,行政法学者们也不断重视案例的选材,案例的选择与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效果和成败。我们应当重视案例教学背后所隐藏的一场巨大革命——由只注重单一的理论教学向理论与实践并举的综合性教学模式的转变。这不是一场形式上的革命,而是中国行政法学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们研究案例不是要带领学生直接参与实践,而是在老师参与实践,研究实际案例以后,教会学生一种分析案例的方法或方式,一种相对而言更正确、更规范、更科学的思维方式,尽管这只是间接的经验传授。由于,高校教师受到学校人事制度和现行体制的束缚,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各种丰富多彩的司法实践当中,但至少,教师能够传授学生一种方法论,去指导一类实践的工作,最起码能使得学生少走一些弯路。这恐怕是我们行政教师今后自身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方向和目标。
二、行政法案例的局限性
案例教学曾经只是辅助性的、参与性的、次要性的、非主流的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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