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亚里士多德的适度
2018-07-28朱焕焕
世界家苑 2018年5期
关键词:选择
摘 要:“适度”是亚里士多德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学范畴,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贯穿全文,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关于“适渡”概念的界定,对获得途径的探究,分析其特性作为选择时的一种实践智慧和选择美德的方法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仍具有很强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德性;选择;适度
亚里士多德为“德性”下了一个原理+特殊义项的定义:“德性作为对于我们的中庸之道,他是一种具有选择能力的品质,它受到理性的规定,像一个明智人那样提出要求。”[1]50在选择的过程当中必然会涉及到适度、过和不及。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适度的分析并不适合于理性德性。因为,只有在选择的过程当中,这种事物具有连续可分的性质,才会出现我们所说的或多、或少以及相等。理智德性,作为理性当中具有逻各斯的部分不是靠习惯养成的,并不具备这种连续可分的性质。所以对于适度的分析并不适用于理智德性。因而,下文当中对于德行的的适度分析,主要针对的是伦理德性,即道德德性。
伦理德性的选择
基于亚里士多德对于德性的定义,可以看出伦理德性是一种具有选择能力的品质。而所谓的选择就是要遵照“正确的理性”去抉择。“选择”是德性定义中的一个最重要的义项,它表示一种特殊的、融于情感中的理性。这是伦理德性的最高本质。[3]103选择,同人的情感是密切相关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当中,亚里士多德对通过将选择同意愿行为的一些比较划分了它的范围。……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