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机制视角下的我国院校研究动因分析
2018-07-27郭丽君蒋贵友
高教探索 2018年5期
郭丽君 蒋贵友
摘要:我国院校研究从初级阶段迈入规范发展阶段,在诸多高校得以推广,但在实际运行中仍面临本土化危机和合法性问题。从新制度主义的合法性机制关照院校研究实践,在强意义层面,高校受到学科转型、社会问责和高校分类评价的多重制约,被迫开展院校研究;在弱意义层面,高校院校研究受到强迫性机制、模仿机制和社会规范机制的影响,是利益驱动下的自主选择。探究分析制度环境下院校研究的实践动因,有利于引导和规范院校研究在高校的具体实践。
关键词:院校研究;合法性机制;制度分析;动因分析
院校研究发轫于盎格鲁——撒克逊传统高等教育体系的美国,成为高等院校信息收集、数据分析与战略决策的主要渠道,使美国高校在市场资源配置、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国际化等多重环境下的管理决策走向效率与科学的平衡。作为国家主导高等教育行为准则的中国高校,有着与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的美国院校研究相去甚远的发展逻辑。在历经初级阶段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后,院校研究在资源重置、管办评分离、学科重组与“双一流”建设的机遇中,仍然饱受自身发展合法性问题的困扰,迟迟未能在亟待发展的中国高教领域深耕。全面分析高校院校研究现象,推动院校研究在国内高校获得长足发展,就不可能忽视大学所处的制度环境。因此,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中的合法性机制为视角探讨何以驱动国内高校的院校研究实践,为院校研究在高校的有序发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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