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约束、内部控制与企业避税
2018-07-26陈作华方红星
管理科学 2018年3期
陈作华,方红星
1 山东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济南 250014 2 东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引言
MODIGLIANI et al.[1]认为,在完美市场条件下,内源融资成本与外源融资成本等同,企业获取外部资金没有障碍,即不存在融资约束问题。然而现实资本市场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造成企业外源融资成本高于内源融资成本。因此,当企业无法获取最优投资支出所需的资金支持时,只能高度依赖内源融资[2],进而当企业内部资金不稳定或匮乏时,将不得不放弃有利的投资机会,由此产生融资约束问题。当内源融资成本与外源融资成本差异越大时,融资约束效应便越强。企业避税是指任何降低企业明确的纳税义务的行为[3]。避税在降低企业纳税义务的同时,伴随着现金支出的降低。因此,避税被认为是传统融资方式(负债融资和权益融资)的替代品[4]。融资约束程度越高,企业对内部资金的依赖性越强[5],当企业面临较强的融资约束时,可能会诱发企业激进的避税,以缓解融资约束。鉴于高质量内部控制可显著改善企业信息环境、降低企业外源融资成本和管控税收违法风险,可能会弱化融资约束企业激进避税的动机。基于此,本研究立足于中国制度背景,考察融资约束对企业避税的影响以及内部控制在其中的作用,以推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
1 相关研究评述
融资约束是指资本市场摩擦导致企业无法获取外源融资或外源融资成本过于高昂,使企业被迫放弃有利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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