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女学生的诗文
2018-07-25钱婉约
古典文学知识 2018年4期
钱婉约
一
最近,因为编辑抗战时期祖父母的家书资料,我从网络数据库、苏州档案馆、苏州博物馆等处,搜检关于祖母的生平履历及相关资料,竟然新发现了几件祖母早年发表在杂志上的佚文佚诗。我的祖母,姓张,名一贯,江苏苏州人,1901年出生在苏州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五四”前后,正是她在小学与女子师范读书的阶段。毕业后,她做了小学教师,1929年春,与我祖父钱穆(宾四)先生结婚。因为祖父的原因,近年来,祖母张一贯的名字频频出现在一些书籍和文章中,但都是作为妻子与母亲的身份被提及。这些新发现的佚文佚诗,不仅使我们家人多了一份对母亲、对祖母的了解,也庶几可以补充读者对于钱穆妻子以及对于“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一位青年女学生文学素养的了解与认识。
二
新发现的祖母佚文,共有散文三篇,诗三首。
发表最早的一篇文章,载上海《少年杂志》第十卷第二号(1920年),文中写道:
说女子求学之要
1920年
人无论男女,皆当自立。不能自立而徒借父母之庇荫,亲族之周恤,虽丰衣美食,亦可耻也。然则如何始能自立?曰:非求学不可。或曰,女子但能尽其治理家务、教导子女之天赋,即为已足,何必更求学问?呜呼!此大谬也。……今姑勿论其他。即以家庭之间治理家务、教导子女论之,女子苟非略明书算,何能区划家政,使之井井有条?苟非读书明理,何能改良家庭教育?
况今者世局日新,东西各国之女子,无不与男子受同等之教育。凡社会之间,若工场,若商店,若邮电各局,若教育界,若慈善界,若医生、律师等业,无不有女子厕身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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