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北朝时期精耕细作农业体系再研究

2018-07-21

南都学坛 2018年4期
关键词:锄地亩产量农具

李 文 涛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北朝时期的耕作方式,史学界分歧比较大。李亚农等认为在人口减少等情况之下,北朝农业实现粗放经营*参见李亚农:《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傅筑夫:《中国封建经济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蒙文通:《中国历代农产量的扩大与赋役制度及其学术思想的演变》,《四川大学学报》1957年第4期;余也非:《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重庆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3期。。也有学者认为,由于坞堡的存在以及人口的集中,在一些地区还是实行精耕细作*唐启宇:《中国农史稿》,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9年版;高原:《魏晋南北朝北方农业耕作方式与人口关系之探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蒋福亚:《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的农业耕作方式》,《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黎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农业》,载《魏晋南北朝史论》,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刘磐修:《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农业的进与退》,《史学月刊》2003年第2期。。此外,何德章也认为,在北朝时期,黄河流域的农业未走向粗放经营,而是更加强调精耕细作,体现在整地、播种、施肥和田间管理上[1]。高敏等也有类似的看法[2]。还有很多学者以《齐民要术》卷前《杂说》篇来说明北朝时期已经实行了精耕细作。但缪启愉很早就怀疑这部分内容不是贾思勰的原作,而是唐人的作品[3]19。有不少语言学者从语言发展的角度,证明了卷前的《杂说》是唐人作品*柳士镇:《从语言角度看〈齐民要术〉卷前〈杂说〉非贾氏所作》,《中国语文》1989年第2期;阚绪良:《〈齐民要术〉卷前〈杂说〉非贾氏所作新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汪维辉:《〈齐民要术〉卷前“杂说”非贾氏所作补证》,《古汉语研究》2006年第2期;王社坤:《〈齐民要术〉卷前〈杂说〉非贾氏所作例证零拾》,《语文知识》2008年第2期。。因此,《齐民要术》卷前《杂说》篇只是反映了唐代实现精耕细作的情况,对于北朝时期的情况,还要进一步分析。

一、牛耕的普及与精耕细作之间的关系

不可否认,与前代相比,北朝时期农业有一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牛耕普及,普通老百姓家庭至少拥有一头耕牛。北魏本身是游牧民族,拥有牛的数量比较多,北魏在建国过程中,不断对外征战,掠夺了大量的牲畜,据不完全统计,拓跋珪到拓跋焘时期,北魏掠夺的大牲畜有1000余万头[4]。特别是征服高车之后,“高车诸部望军而降者数十万落,获马牛羊亦百余万,皆徙置漠南千里之地。乘高车,逐水草,畜牧蕃息,数年之后,渐知粒食,岁致献贡,由是国家马及牛羊遂至于贱,毡皮委积”[5]2309。通过掠夺战争,一方面,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牛,当北魏定都平城,重视农业之后,可以将这些牛转化为耕牛,分配给定居的老百姓,发展农业生产。拓跋珪在天兴元年,“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5]32。另一方面,耕牛价格便宜,民间拥有耕牛比较普遍,太宗泰常六年二月,“调民二十户输戎马一匹、大牛一头”[5]61。世祖始光二年五月,“诏天下十家发大牛一头,运粟塞上”[5]70,反映出户均拥有耕牛数的增多。张长年为汝南太守时,“郡民刘崇之兄弟分析,家贫惟有一牛,争之不决,讼于郡庭”[5]1900。可见贫民之家也至少拥有一头耕牛。牛耕的普及,为精耕提供了前提条件。《齐民要术·耕田》之中,耕和耢的次数增加,反映了牛耕得到普及。

牛耕的普及一定会导致精耕细作吗?这就需要考虑何为精耕细作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精耕细作应该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要利用和改造土壤;二是用地、养地,使“地力常新壮”;三是要抗旱保墒和合理用水;四是合理施肥,用粪犹用药;五是要培育良种和种子处理;六是精细的田间管理[6]。许倬云提出精耕细作包括轮作与施肥;除草与耙地经常化;农具的多样化;此外还包括农民的积极性,即自己要亲自参与劳动[7]。综合这两种意见,笔者认为,精耕细作的标准包括:合理耕地,因为耕地能保证地力常新;施肥,施肥是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保障;多次锄地,锄地不仅锄草,而且有利于土壤熟化,提高粮食亩产量;育种与农具的选择也是重要的条件。

不过,在判断一个时代的农业耕作体系是否属于精耕细作,要避免“选精”与“集萃”[8],因此,牛耕普及之后,要判断北朝农业是否属于精耕细作体系,还得考虑户均耕地面积、农具质量、施肥与育种、粮食亩产量等因素。

二、北朝时期户均耕地面积

精耕细作是否能推行,与户均耕地面积有密切关系。十六国北朝时期,坞堡在北方流行。坞堡聚集人口较多,人口比较稠密,人多地少,研究者多以此为依据,来说明北方地区实现了精耕细作。

北朝时期,虽然坞堡被破坏,但人口聚集现象比较普遍。“冬十月,太上皇帝亲将南讨。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5]139三长制度确立之前,人口聚集比较密集,“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冲以三正治民,所由来远,于是创三长之制而上之。文明太后览而称善,引见公卿议之”[5]1180。

可以发现,北朝时期,虽然坞堡逐渐破坏,但老百姓并未散居,而是聚集在一起。北朝时期,老百姓聚集的程度比魏晋时期要集中,百姓居住的聚落周边地区都有围墙,还设有严格出入的门闾,聚落之中的老百姓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出,耕地大部分在聚落之外[9]。天保年间,赫连子悦为扬州刺史时,“先是城门早闭晚开,废于农作。子悦到,乃命以时开闭,人吏便之”[10]。可见当时居住在坞堡的人们出入情况受到严格的限制。

北朝时期户均耕作能力,一夫一妻是六十亩左右,如果有牛,耕作能力更高。北魏时期的均田制规定:“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北周时期,规定“有室者,田百四十亩,丁者田百亩”。有室分配一百四十亩土地,其中包括二十亩桑田,一百二十亩土地;由于存在休耕,所以耕作能力还是六十亩。北齐时期规定:“其方百里外及州人,一夫受露田八十亩,妇四十亩。”基本上一夫一妻即使没有耕牛还是分配六十亩土地。

类似的记载比较多,《北齐书·文宣帝纪》记载:天保五年,“诏封魏帝为中山王,食邑万户……奉绢万匹,钱千万,粟二万石,奴婢二百人,水碾一具,田百顷,园一所”。孝文帝退位后,被赐给二百个奴婢和一百顷土地,如果奴婢男女各半的话,一个男奴和一个女奴构成的家庭可以耕种一百亩土地,考虑到休耕,一年基本上是五十亩土地。类似的记载比较多。《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文宣宴法和及其徒属于昭阳殿,赐法和钱百万、物千段、甲第一区、田一百顷、奴婢二百人、生资什物称是,宋僓千段,其余仪同、刺史以下各有差。”此外,《颜氏家训·止足》中说:“常以二十口家,奴婢盛多,不可出二十人,良田十顷,堂室才蔽风雨,车马仅代杖策,蓄财数万,以拟吉凶急速,不啻此者,以义散之;不至此者,勿非道求之。”基本上是平均两个奴婢耕作100亩地,因为休耕,所以一年实际耕作在50亩左右。

因此,在北朝时期,一个家庭一年可耕作的面积大致为五六十亩地,如果有耕牛,则可以耕作100亩左右。北朝时期,亩制比较大,一亩比现在要大15%左右。耕作这么多的土地,在精耕细作上是比较困难的。

精耕细作,一方面要求多耕,另一方面要多锄。《齐民要术》记载了耕与锄的次数,仅就锄来说,谷物要求锄10遍左右;黍穄要求3遍,粱秫10遍左右,小麦8遍,大小豆也要至少2遍。北朝时期是否能实行这么多的锄地呢?

这需要分析耕地与锄地效率问题。北魏时期曾有规定:“制有司课畿内之民,使无牛家以人牛力相贸,垦殖锄耨。其有牛家与无牛家一人种田二十二亩,偿以私锄功七亩,如是为差。至与小、老无牛家种田七亩,小、老者偿以锄功二亩。皆以五口下贫家为率。”[5]109这条史料隐含着当时的耕作效益问题,即种田22亩所需要的时间与锄地7亩所需要的时间大致是对等的。由于北朝牛耕效率缺少材料,我们可以以后世的材料作为参考。《全唐诗》卷二一三《高适·寄宿田家》中写道:“牛壮日耕十亩地,人闲常扫一茅茨。”唐代一亩合今0.78亩[12],大概一天能耕种8亩左右。有调查表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北方,两头牛一天可耕地五亩左右*杜绪文:《博爱农场实行定额提高了工作效率》,《中国农垦》1953年第8期。博爱农场规定8小时要锄棉花1.5亩;由于棉花间距比较大,锄地效率较高,如果是粟,锄地效率要低。因此一天锄粟1亩左右,是合理的。。由于前者强调是壮牛,后者为普通牛,可见近千年来,牛耕的效率变化不大[13]。锄地的效率,大致是一天一亩上下。北魏前期所用尺度为前尺,当时一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亩差不多,耕种22亩地需要近5天,而锄七亩地也需要近5天,二者大致相当。

因此,耕种50亩地,按一户有三个劳动力计算,锄一遍,大致需要12天;耕一次,需要近10天。《齐民要术》中所要求的锄地次数,在北朝耕作面积的条件下,根本就达不到。50亩耕地,锄二遍已经不错了。因此当时的锄地,还是比较粗放,是有选择性的锄地,锄地次数也有限。此外,五十亩土地,耕一次需要七天左右,由于耕地需要选择天气和墒情,耕的次数也有限。所以,《齐民要术·耕田》中虽然强调了耕地的好处,但也考虑到了“牛力少”“牛力弱”等情况。这也说明当时户均耕地面积较大,达不到理想的耕地次数。

三、农具质量问题

北朝时期,农民使用的农具,与前朝相比,在质量上有倒退的趋势。北朝时期虽然“其铸铁为农器、兵刃,在所有之”[5]2857,但长期以来,铁器主要用以制造兵器。“国家西至长安,东尽即墨,营造器甲,必尽坚精,昼夜不息者,于兹数载。”[5]663天赐元年,“五月,置山东诸冶,发州郡徒谪造兵甲”[5]41。山东诸冶主要是用以制造兵器。除了山东地区之外,据《魏书·食货志》记载:“相州牵口冶为工,故常炼锻为刀,送于武库。”在长白山地区,不少人私自开采铁矿,也以制造兵器为主。“长白山连接三齐,瑕丘数州之界,多有盗贼。子馥受使检覆,因辨出谷要害,宜立镇戍之所。又诸州豪右,在山鼓铸,奸党多依,又得密造兵仗,亦请破罢诸冶。”[5]1028在北周时期,薛善“于夏阳诸山置铁冶,复令善为冶监,每月役八千人,营造军器”[14]。

与前朝相比,北朝时期,北方冶铁业地点大为减少。鲁中地区与豫西地区铁冶明显衰退,与前代相比,冶炼遗址屈指可数[15]。官方控制的冶铁机构,多以制造兵器为主。北朝时期,明确记载冶炼农器的场所并不多见,咸阳王“由是昧求货贿,奴婢千数,田业盐铁遍于远近,臣吏僮隶,相继经营”[5]537。可能是由于民间所需农器多,利润丰厚,咸阳王也参与经营。光州铁矿的开采,主要用作农器,“州(光州)内少铁,器用皆求之他境,挺表复铁官,公私有赖”[5]1265。据《魏书·地形志》记载,东魏有“嶂山,出铁”,但不知铁的用途。

北朝时期,铁矿开采地点比较少,加之战争环境下对兵器的制作需消耗大量铁器。而且兵器的制造,由于是官方控制,质量有保证,但生活用具的质量不能保证,即便是军队中的日常用品,其质量也比兵器要差。北京昌平马刨泉长城戍所遗址出土的北朝铁制品,兵器以炒钢为原料锻造而成,质量较好;生活用具釜由生铁铸造而成,含杂质较多,质量相对低下[16]。《齐民要术·醴酪》记载:“常于谙信处买取最初铸者,铁精不渝,轻利易燃。其渝黑难燃者,皆是铁滓钝浊所致。”[3]640买铁锅要找熟人去买,才能买到好锅;不好的铁锅含有大量铁渣,难以受热。可见,由于原料缺乏,即使是铁锅这样的日用品,质量也难以保证。

民间农具制作应该主要依靠以往铁器回收再锻造,史书上记载北朝时期农具价格并不多,《北史·赵柔传》记载:“后有人遗柔铧数百枚者,柔与子善明鬻之市。有人从柔买,柔索绢二十匹。有商人知其贱,与柔三十匹。”由于不知道铧的具体数量,无法判断其具体价格,但从三十匹绢的价格来看,这些铧的价格比较贵。

此外,北朝时期墓葬中,出土的铁农具很少。洛阳北朝平民墓葬中,出土农具主要是镰刀,几乎是每个墓葬中都有[17]。但数量是有限的,洛阳墓葬出土的铁制生产工具中,北朝时期只有铁镰;而两汉和北宋时期随葬生产工具比较多[18]。安阳北魏与北齐平民墓葬中,虽然出土了不少生活用具,但基本上没见陪葬的农具[19]。在山西晋中一带,北齐库狄迴洛墓出土了百余件铁器,其中农器只有锄一件,而且出自封土中[20]。在大同一带大量平民墓葬中,农具出土较为少见。因此,在北朝时期,农具价格比较昂贵,农民舍不得在墓葬中陪葬。

由于铁器多用于军事,在北朝时期,用于制造农具的铁器不足。这种情况可能在曹魏时期已经出现,《晋书·刑法志》记载:“于是乃定甲子科,犯左右趾者易以木械,是时乏铁,故易以木焉。”釱是一种刑法,用金属器械施加在犯人腿部。曹魏时期,由于铁器缺乏,改用木制器械。社会上铁器缺乏情况延续到北朝,当时北方有些地区,农具改为铜铸。崔鉴在孝文帝延兴年间任东徐州刺史时,“又于州内冶铜以为农具,兵民获利”[5]1103,反映了北朝时期农具在部分地区有退步的趋势。

因此,北朝时期,农具价格比较昂贵,农民购买与更换农具的成本比较高,农具质量有降低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精耕细作的发展。

四、施肥与育种等问题

施肥也被认为是北朝农业精耕细作的标志之一,其主要标志是绿肥的使用。《齐民要术》中记载了绿肥的使用,但绿肥在农田中的运用,西晋时期业已出现,北朝绿肥的使用,并没有明显的进步。此外,《齐民要术·耕田》记载:“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这些都需要在农历四五月份密集播种,到了七八月份时耕翻,掩杀在地里面,第二年春天作为早谷子田的肥料,“则亩收十石,其美与蚕矢、熟粪同”。一般认为,作为绿肥使用的绿豆,播种时期可以从四月中下旬延续到八月上旬[21],这从播种时间上来看,早晚谷子地都能使用绿肥,但此时强调绿肥只用在早谷子地中,表明绿肥使用范围是有限的。

《齐民要术·种谷》强调种谷要早晚相杂,要种植一定面积的晚谷子。早谷子二三月播种,大约150天成熟,即是七八月份。在轮作情况之下,这一时期休耕土地要耕地掩杀绿肥,此时在另外一块土地中要收割早谷,谷子成熟后,要“速刈。干,速积”。此外,如果种植黍,三月上旬为最好的时令,100天后,黍成熟,其收割时间也是七八月份。因此,如果一家一半土地种绿肥,耕作这些土地需要十多天,加上收割早谷和黍,时间非常紧张。另外,据《四民月令》记载,七八月份其他事务也比较多。因此,早谷子播种的面积有限,百亩之地大概是二三十亩地,因而绿肥播种的土地是有限的。绿肥在农作物的种植中并没有普遍使用。

蚕肥和熟肥使用,与前朝相比,没有多大变化。《齐民要术》中,种植谷、黍穄、粱秫以及大豆、小豆、大小麦没有提及施肥。只是在《种麻》中说:“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地薄者粪之。粪宜熟。无熟粪者,用小豆底亦得。”北朝时期,积肥还不普遍。当时猪的养殖,还以放牧为主,《齐民要术·种麻子》中说:“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胡麻,六畜不食;麻子啮头,则科大。”《齐民要术·栽树》强调:“埋之欲深,勿令挠动。凡栽树讫,皆不用手捉,及六畜觝突。”《齐民要术·种竹》中也说:“稻、麦糠粪之。二糠各自堪粪,不令和杂。不用水浇。浇则淹死。勿令六畜入园。”《齐民要术·笨曲并酒》中说:“浸药酒法……糠、渖埋藏之,勿使六畜食。”六畜,即传统的马、牛、羊、猪、狗、鸡等六种牲畜,可见当时的猪也是放养为主。只是到了晚上或者寒冷时节,才圈养。《齐民要术·养猪》中提及:“春夏草生,随时放牧。糟糠之属,当日别与。糟糠经夏辄败,不中停放。八、九、十月,放而不饲。所有糟糠,则畜待穷冬春初。猪性甚便水生之草,杷耧水藻等令近岸,猪食之皆肥。”但即使是圈养,也未见积肥的记载。

《齐民要术》中也有一些施肥的记载,这些施肥主要是实施在种菜的土地上。《齐民要术·种瓜》中提及:“率方一步,下一斗粪,耕土覆之。肥茂早熟,虽不及区种,亦胜凡瓜远矣。凡生粪粪地无势;多于熟粪,令地小荒矣。”《种葵》中说:“地不厌良,故墟弥善,薄即粪之,不宜妄种……收讫,即急耕,依去年法,胜作十顷谷田。止须一乘车牛专供此园。耕、劳、辇粪、卖菜,终岁不闲……若粪不可得者,五、六月中穊种菉豆,至七月、八月犁掩杀之,如以粪粪田,则良美与粪不殊,又省功力。其井间之田,犁不及者,可作畦,以种诸菜。”此外,《蔓菁》《种韭》《种蜀芥、芸苔、芥子》《种姜》等都提及要施肥。因此,北朝时期,农业上,绿肥只用在早谷子的播种上,使用面积有限。在施肥上,主要粮食作物中并没有体现。

育种,如果为了种植目的而专门育种,则可以归纳为精耕细作也不为过。不过,据《齐民要术·种谷》记载,西晋时期,粟就出现很多品种。此外,黍的很多品种,也在晋朝出现,到了北朝常见的品种有三个。粱秫的品种,在西晋之前已经培育了不少。农业的发展,是一个渐进曲折的过程,作物品种的培育与选择,要经过一个长期过程。北朝时期虽然有不少好的作物品种,但将其功劳全部归为北朝,也会过于偏颇;而将之作为精耕细作的证据,也会抹杀前人的努力。因此,在北朝时期,育种行为只是长期以来的习惯延续,没有专业的育种行为,育种只是前人经验的总结而已。

即使有一些好的农作物品种,在北朝并没有大面积种植。《齐民要术·种谷》记载当时主粮谷子已经发展有86个品种,有早熟和晚熟的。其中早熟耐旱的有14种,抗风免雀灾的有24种,中熟栽培较多的有24种,晚熟耐水不耐虫的有10种[5]55-57。一般来说,早熟品种与晚熟品种所需积温相差200—400℃,即每差一个熟级,积温相差100—200℃。而每相差一个熟级,产量变化约为10%[22]123。早熟品种虽然耐旱耐寒,但产量低;晚熟品种虽然产量高,但风险过大。所以在北朝时期,老百姓多种植介于两者之间的品种。

北朝时期,粮食种植并不追求高产,而是确保收成。《齐民要术·种谷》强调“凡田欲早晚相杂”,原因是“防岁道有所宜”,即为了防止灾害带来的损失,不能只种植一种品种。所以,北朝时期,农作物育种方面,的确有一定进步,但农民在种子的选择方面,依然采用收成比较稳定的种子,而对于风险较大的种子采用的较少。因此,在北朝时期,即使育种上体现了一定的“细作”,但这些“细作”与前朝相比,效果并不明显。

五、粮食亩产量问题

粮食亩产量是研究者判断北朝农业是否精耕细作的指标之一。对这一问题,笔者也有过研究,认为北朝粮食亩产量约2斛,比西汉曹魏要略低些。近年,随着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对材料的进一步理解,北朝时期的粮食产量,可能比亩产2斛更低。

对北朝粮食亩产量,普遍的材料只有两条。一条是北魏时期李安世建议:“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相水陆之宜,断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甄其正课并征戍杂役。”[5]2856

一夫之田,究竟是多少亩,可以从北魏时期的材料来分析。前面提到,北魏曾规定:“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均田制也要求:“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

可知,没有耕牛,一夫之田应该是40亩;如果有了耕牛,一夫之田是70亩。拥有耕牛的情况下,一夫至少要耕作70亩,才能做到人无余力;如果耕作40亩,则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未来发展中可能破产。李安世在设计屯田时,是有耕牛出租的,所以当时屯田士卒,一夫耕种面积为70亩;按照官六民四的分配原则,粮食总产为100斛,粮食亩产约为1.42斛。屯田的粮食亩产量比其他地区要高,因为屯田所占的土地都是灌溉条件比较好、土地肥沃的“水陆之宜”土地。灌溉条件较差,土地粮食亩产量要低于这个数字。北魏采用后尺,所以1亩地的面积合今约1.14亩;1斗10升,1升合今0.4升[23]。屯田土地粮食亩产折合现在为每亩49.8升。

另一条反映粮食亩产量的材料与北周时期官员的俸禄有关,“凡颁禄,视年之上下。亩至四釜为上年,上年颁其正。三釜为中年,中年颁其半。二釜为下年,下年颁其一。无年为凶荒,不颁禄。六官所制如此”[24]。据《左传·昭公三年》记载:“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可知一釜为64升,三釜为196升。但在北朝时期,收成丰歉不是平均分布的,《齐民要术》卷三《杂说》中记载:“十年之内,俭居四五,安可不预备凶灾也?”[3]240可知在北朝时期,饥荒发生的年份比较多,十年之中,如果以丰收年份有3年;一般年成有3年,歉收年份有4年,因此,平均亩产量大致不到3釜,应在2.9釜左右,折合约186升,即1.86斛。由于是官员发放俸禄的标准,所以这个粮食亩产量有高估的可能。北周时期,依然采用北魏后尺,但北周1升相当于现在的0.21升,所以北周时期粮食亩产量折合现在为34.3升。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判断北朝时期的粮食亩产量在合今每亩34.3~49.8升;现今1升粟约合1.35斤,1升麦约合1.6斤;按照粟二麦一的比例,北朝时期粮食亩产量约合今每亩49~71.4斤,与两汉时期亩产量在41.5~70斤差距不大,但与魏晋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参见杨际平:《从东海郡〈集簿〉看汉魏的亩制、亩产与汉魏田租额》,《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秦汉农业:精耕细作抑或粗放经营》,《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

因此,从粮食亩产量来看,北朝时期粮食亩产量与两汉差距不大,但比魏晋时期差距要大,而两汉时期农业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北朝时期农业耕作状态也不会有很大的提高。

总之,《齐民要术》中的精耕细作体系,只是一种理想的耕作模式。实际上,北朝时期,由于户均耕地面积比较大,在锄地与耕地上并没有达到细作的标准。农具方面,与前朝相比,质量呈下降的趋势。此外,施肥也不常见,即使是绿肥,也只在部分早谷子地中使用,而当时主要播种的是中熟的谷子,因而绿肥也只是在少量土地中实施。育种也只是延续了传统技艺,虽然有所进步,但在“细作”结构中所在地位不高。北朝时期粮食亩产量与汉代相差无几,但比魏晋时期要低。这些都反映出北朝时期农业并没有“细作”。但北朝的农业,为隋唐时期的精耕细作打下了基础,即耕牛得到普及。随着人口的增长,局面的稳定,农具价格的下降,精耕细作农业体系在隋唐时期最终完成。

Re-studyabouttheAgriculturalSystemofIntensiveCultivationduringtheNorthernDynasties

LI Wentao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 Sanya Hainan 572022, China)

Abstract:The popularity of cattle in the ordinary families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Northern Dynasties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cattle farming. But cattle farming did not necessarily lead to intensive cultivation. Then the area of the average arable land was relatively large, but the working means of ploughing and hoeing could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intensive cultivation. In addition, fertilization only was found in the planting of vegetables, and green manure was just used in parts of early corn fields. Compared with the former dynasties, there was no obvious improvement in breeding. Long time war also made the farm tools expensive but with poorer quality. So, grain yield per mu which could show the intensive cultivation was almost the same as that in Han Dynasty, but a little lower than that in Wei and Jin. These reflect that the agriculture in the Northern Dynasties does not completely meet the standard of intensive cultivation.

Keywords:the Northern Dynasties; intensive cultivation; area of arable land; farm tools; grain yield per mu

猜你喜欢

锄地亩产量农具
古代农具“奇妙夜”
潘海源
免费锄地
击打式谷物加工农具
研磨式谷物加工农具
优质杂交水稻品种对比试验
谈山西蒲县烟草与气象条件的关系
推介三个优良小麦品种
农夫考孙子
游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