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8-07-13陈迎欣张凯伦安若红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陈迎欣,张凯伦,安若红
(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地震、干旱、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频发己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成为影响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1]。政府作为减灾救灾的主体,现有的能力不足以满足自然灾害带来的巨大减灾救灾需求,而且也不能满足应急管理体系适应能力提高的需要[2]。2016年3月10日,国务院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出“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使有效利用公众力量参与应急救助从而降低社会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成为应急管理领域的一项紧迫任务[3]。当将目光聚焦于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问题时,必然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影响公众参与的因素有哪些?只有准确、全面地把握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影响因素,才可能更有针对性地找寻到提升参与有效性的具体路径。
公众参与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在自然灾害发生期和后期为灾民提供的货币、实物、救援和服务方面的救助。目前,国内外公众参与应急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协作关系、组织结构及沟通交流机制方面。
在协作关系上,美国学者托马斯论述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重要性[4];William提出除了建立应急管理署FEMA与地方的合作,还需要调动志愿者、非营利组织等多种力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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