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居民参与生态修复的意愿研究
——基于广州的调查数据分析
2018-07-09吴兴华
城市观察 2018年3期
◎ 吴兴华
一、引言
城中村是指伴随城市郊区化、产业分散化以及乡村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建用地范围的原有农村聚落,是乡村向城市转型不完全、具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域实体①(闫小培,魏立华,周锐波,2004)。广州的城中村在中国有着很强的典型性,全市共有304个城中村,面积约716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10%以上,居住着约600万人,而其中约500万为外来人员②(孙林,2016)。城中村快速发展虽然极大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负面效果日益显现,尤为突出的就是自然生态系统破坏严重,大量的工业和生活污染物破坏了城中村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平衡。党的十八大对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相处有了更深的认识,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这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生态修复的理念逐步得到理论和实践的认可。2017年3月6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17年到2020年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即“城市双修”)目标任务,鼓励公众参与城市双修。因而,进行城中村生态修复的研究与实践恰逢其时,具有现实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
“生态修复”一词首先由日本学者提出。生态修复主要指对那些在自然突变和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对受损的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③(李永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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