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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风险

2018-07-07仪俐伶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7期

仪俐伶

【摘 要】互联网时代,我国金融业实现了一项制度性的创新,即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说是制度性创新,是因为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一项金融商业模式的创新,其更大的价值是在于剧烈冲击了我国银行在金融业中的垄断地位,加速了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它为我国创业者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以及丰富了中国金融体系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金融风险。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需要更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体系化的行业标准来进行市场的规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一)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一项金融行业的重大创新,借助于互联网这个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平台,金融的触角能够延伸到更多用户的身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不仅仅在于改变了人们原有的支付和交易方式,还在于对金融业务的创新。在给用户带来更多便利和利益的同时,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挑战。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金融模式,人们还在不断地进行探索,互联网金融所带给传统金融机构的挑战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改革。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够弥补我国传统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成为了我国丰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创新了其金融业务模式,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与计算机终端以及移动通讯终端用户的连接,使用户足不出户就能通过互联网进行理财、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依然保留着金融的本质,发挥着金融所具有的融资、支付等功能。其创新之处在于为金融发展开辟了新的渠道,创建了新的经营模式。互联网网络借贷业务以及理财业务的开展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方式,充分调用起了大众小钱聚少成多的力量,创新了金融业务开展模式,颠覆了传统交易习惯。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种更为直接的融资模式,它冲击了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垄断地位,促进了我国金融的市场竞争,促进了我国金融的改革深化,有效提升了我国金融资本的合理配置。

(二)互联网金融是重大的制度创新

互联网金融的创生使金融产品的质量得以提升,使金融服务更加人本化,并且大大提升了其配置效率。丰富了我国金融体系,为我国产业升级优化提供了更为强大的支持。之所以强调说互联网金融是一种重大的制度创新,是因为它通过技术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狠狠地冲击了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垄断,倒逼银行业不得不提升自身的服务以及业务水平,倒逼银行进行变革,为我国的金融改革深化提供了一个更加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银行的主要业务开展就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现在P2P网络借贷以其更为灵活的小额借贷直接影响着银行的利差收入,而像支付宝、微信钱包等这种第三方支付也直接减少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其次,互联网金融有利于消除我国传统金融体系下的金融排斥现象。为小微企业以及人民群众提供更灵活更具个性化的小额贷款,既刺激了消费,又响应了国家倡导的鼓励创新创业的号召,使众多小微企业以及更多的创业者能够在缺少抵押和担保的前提下,也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实现创业与发展,使我国倡导的“普惠金融”得以实践。此外,互联网金融为投资者与资金需求方搭建了直接沟通的平台,将传统的金融中介摒除在外,加快了金融脱媒进程。投资者可以在融资平台上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情况以及收益诉求自主进行信息甄别与交易。而资金需求方则不需要经过繁多程序,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就能够从市场中获取资金。互联网金融让交易成本得以下降,为普通老百姓也提供了更多理财机会,同时也为很多发展中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得到了更多支持。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

(一)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之快,使我国的相关法律还没有做好准备。目前针对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传统金融行业,例如银行业、证券业等都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其本身还处于摸索发展阶段,而专门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以及相关法律监管体系的配套在目前还是不完善的,因此,互联网金融投资中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往往具有高收益的诱惑力,这导致很多追求高收益却并不具备信息甄别的社会投资者趋之若鹜,造成金钱损失。互联网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并且涉及领域广泛,仅仅通过立法来监控以及规范市场颇具难度。

(二)市场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停留在初级阶段,还并未形成规范的行业标准,很多市场风险具有不可控性以及不可预见性。例如P2P网贷平台,其进入门槛较低,并无严格标准要求,再加之金融行业的高收益,导致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大规模地冒出,各个平台之间为吸引更多的用户成为平台投资者,甚至采取高回报率来作为诱饵,这无形中加大了市场风险。同时,P2P网贷平台所面向的融资客户本身就是缺乏资金和资产保障高风险客户,再加之其融资成本高,为融资客户加大了还款压力,一旦发生融资客户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那么网贷平台的风险势必会增大。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人们带来便利和高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市场的高风险。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性,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互联网金融还具有全球性,其涉及范围之广同样提高了其系统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网络交易支付的数量以及数额的不断增加,其所具有的风险性也是成正相关的,一旦支付结算交易系统出现故障,就会导致全国乃至全球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受阻,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异军突起,就是因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平台所建立起了群众信任基础,鉴于信用的基础,投资者才放心地把钱源源不断地投入到融资平台中。如果互联网金融平台不具备信用基础,那么它也就难以吸引投资者通过其自身平台投资到资金需求方,无法建立起正常的金融渠道。所以各种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平台要不断完善自身的信用机制,对于金融信息及时披露,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为金融机构或平台带来信用风险,从而才能促进其自身的稳定运转,促进其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平台要对借贷者的信用进行评级审核,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避免审查漏洞的出现,如果互联网机构或平台因疏忽或者默许使借款人在平台上进行虚假操作,就会为后期的信用风险埋下巨大的隐患,一旦借贷者无力偿还,就会为平台带来更大的风险。

(四)技术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运行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的,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的开放性导致用户个人信息存在着安全隐患。目前,我国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安全性并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代码漏洞以及技术缺陷,很有可能就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造成金融风险。有的平台使用的防火墙级别不高,使其抵挡不住黑客的攻击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如今还不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各个互联网金融平台良莠不齐,有的平台技术支持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并且也缺乏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会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它主要是面向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无需繁杂借贷程序,无需实物抵押和担保,或者对融资抵押物要求较低,如果P2P网络借贷平台对资金流向控制不足,没有完善的追偿机制以及补救措施,一旦融资客户偿还能力不足,就会导致流动性风险的产生。并且本身融资抵押物的要求低,其变现能力比较差,再遇见违规经营者进行非法集资,使P2P网络借贷平台进入资金流动瓶颈,就会导致风险产生。其次,第三方支付平台功能性决定了其运营过程中所负责管理的资金势必会有短期滞留,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导致其管理的资金被挪作他用,使资金链断裂,同样会造成流动性风险。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網金融是一项重大的金融创新,它丰富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内容,并且推动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实践,弥补了我国传统金融体系中的不足之处。但是,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伴随其积极面而来的还有其风险性的一面。我国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国家要在鼓励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法规的约束以及政策的引导来促进其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应该建立起适合其发展特点的行业准则,建立规范的信用审核机制以及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水平,避免技术安全风险的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促进我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方宏.关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J].国际金融,2014(02).

[2]郑志来.互联网金融_金融脱媒与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研究[J].西南金融,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