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集团培训学徒制经验及其对我国现代学徒制建设的启示
2018-07-05陈云志
教育与职业(下) 2018年8期
[摘要]澳大利亚学徒制主要有三种模式:典型学徒模式、学校本位学徒模式、集团培训模式,其中,集团培训学徒制是针对中小企业开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学徒培养模式。因此,研究澳大利亚集团培训学徒制的经验,如政府经费资助中介组织即集团培训公司的发展、制定集团培训公司国家标准、建立澳大利亚集团培训协会等,对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学徒制 集团培训 澳大利亚
[作者简介]陈云志(1971- ),男,湖南常德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浙江 杭州 310018)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16-0082-05
2014年9月,《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职成教〔2014〕9号)指出:各地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试点工作,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列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目前各职业院校广泛开展现代学徒的探索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学校往往与规模较大的企业开展学徒培养合作,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较少。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据统计,截至2016年,我国中小企业占比超过90%,对GDP的贡献超过65%,税收贡献占到50%以上。而在澳大利亚,除了雇主直接招募学徒的模式外,还创设了“集团培训学徒制”招募模式。这是针对中小企业开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学徒培养模式,由集团培训公司(Group Training Organization,GTO)直接招募学徒,然后把学徒派遣到相关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实践,同时也把脱岗培训外包给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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