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合同的条款类型与解释方法
2018-06-04饶志静
江汉论坛 2018年5期
摘要:劳动合同相较其他民事合同有其特殊性,有必要架构一套与劳动法体系相適应的解释方法。从现实情况看,劳动合同的条款可分为个别协商条款、格式条款和默示条款三种类型。由于各条款性质不同,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模式。解释个别协商条款时,以探求当事人真意为目标,避免过度介入当事人之间的交易。解释格式条款时,可类推适用合同法的规则,基于劳动者身份属性审慎审查其效力。解释默示条款时,以填补合同漏洞为价值考量,注意默示条款的多元性。当三种条款类型之间发生冲突时,以个别协商条款优先和有利于劳动者原则作为协调工具。
关键词:劳动合同解释;个别协商条款;格式条款;默示条款
中图分类号:D92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8)05-0108-06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劳动合同在劳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这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攀升。伴随劳动合同签订的普遍化,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当事人双方提交合同作为证据亦常态化,双方所签订协议的效力评判往往决定诉讼的胜负。此时如何解释劳动合同即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关键问题。在司法场域,大多数案件中未将劳动合同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加以区分,而是一体适用相同的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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