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党组织对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作用研究
——以安徽虹亚集团为例
2018-05-13刘玥玥席猛
刘玥玥 席猛
(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南京 210094)(南京大学商学院, 南京 210093)
1 引言
十八大以来, 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和党的活动、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成为党的工作重点之一。据统计, 目前为止, 全国绝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多数的非公有制企业, 包括多数的外商投资企业, 都建立了党组织。到2016年底, 全国14.7万户的国有企业中的93.2%建立了党组织, 273万户非公企业中的67.9%建立了党组织, 10.6万户的外商投资企业中70%建立了党组织1http://www.china.com.cn/19da/2017-10/19/content_41758149.htm。因此, 如何将企业党组织的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利用党组织的特殊功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变得格外重要, 这也将成为组织管理研究和党建研究中的重点问题。
十六大之前, “和谐”只是作为“劳动关系”的定语被提及, 例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十六大召开之后,随着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 “和谐劳动关系”逐渐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文要求“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直接牵涉到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更关系到生产秩序、社会安定及国家安全(席猛, 赵曙明, 2014)。另外,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 民营企业已成为吸纳我国就业人口的主流阵地。根据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 民营企业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 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新增就业90%来自于民营企业2http://zgsjcn.com/78/1/2017-05-03/449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