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视角下的法学课程改革研究
2018-05-07马明飞黄爱莲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9期
马明飞 黄爱莲
【摘要】为解决当前辽宁省内由于人才培养缺乏专业性,所导致的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困难问题,法学教育改革势在必行,而法学教学课程改革则应该是改革中是首要予以考虑的。法学教学课程的改革应该从理论需求和实践需求出发,以培养不同类型而且具备专业性法学学生为目的,合理设置相关课程并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
【关键词】法学教学课程改革 理论需求 实践需求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9-0012-02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我们的法学教育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体系不断完善,培养出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问题却越发严重。2014年10月,教育部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布了2012年和2013年低就业率本科专业的“黑名单”,法学专业位列于最难就业专业第二名,在过去的六年的专业就业预警榜上法学专业年年“榜上有名”。 而在辽宁省内,这一问题态势同样严峻。2015年辽宁省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达到50456人。随着法学专业毕业生人数的增长,失业率也急剧提高,法学专业就业单凭法律学位已经是越来越难。我省虽然已经成为法学高等教育大省,但大而不强、多而不精,法学本科生普遍缺乏创新性和实践性,法学本科专业人才缺乏“卓越性”是辽宁省法学高等院校面对社会各界批评的主要原因之一。
针对辽宁省法学人才培养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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