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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版《资本论》研究刍议

2018-04-29许光伟许明皖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资本论中国语言

许光伟 许明皖

摘要:大道至简,《资本论》时代性地王者归来,这是经济学“文化自信”的使命性所在。然则,《资本论》必须作为“批判的知识理论”看待,《资本论》研究为此需要走出直面现象的“碎片化文义”,回归事物关系的整体;同时,它的传播亦需要在不断提升文化品位中实现对“批判规定”理解域的回归。在这一情势下,有必要重提文化版《资本论》,梳理新进展,给出它的性质、地位、根据和意义以及研究特色、功能、路径等方面的新评估与考量。通过研究比较可以发现,马克思发动相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而言的“学科革命”,着力点在于将“文化”作为实体的要素植入对事物的关系的理解中,以形成具象的范畴和语言,文化乃至作为了“实践态的辩证法”的工作构件。据之看来,为了达成理解的澄明化、鲜活化,文化版本的工作模式必然是合乎中国人阅读与运用要求的《资本论》形态;概言之,这是对《资本论》研究的“蔽而新成”,亦是对《资本论》文本内涵的深层发掘。表明:《资本论》在思维与语言层面始终存有一种“动态的整体生产”观,使得我们能够依据时代变化的条件进行“重新生产”与“重新发现”。总之,文化是学科工作规定,它拓宽了逻辑和经验的狭隘基础,极大增强了知识的理解弹性与批判性的生长向度;于是对中国而言,以此为契机,实现经济思维与语言的“回家、回历史与回中国”就成为中国经济学建设事业中的一项持久性的日常工作。其说明了中国人是在怎样的意义上“神会了”《资本论》,通过它叩问过去而开启未来。

关键词:《资本论》;文化;思维;语言;中国;政治经济学批判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26X(2018)01-0005-14

一、从《资本论》的文本形态说起

当人们谈起马克思的辩证法,首先想到的是他的伟大的著作——《资本论》,就让我们从这一文本说起。当有人指责《资本论》是“像蝙蝠一样的语言”,是在试图寻找语言背后的逻辑。所以,我们不应当否认马克思的语言和他的文本有直接关系。立在“蝙蝠式语言”背后的规定是什么呢?伯特尔·奥尔曼认为,它并非简单的语言风格问题,而是由马克思的哲学观念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假如把马克思的哲学简化到极致,那么最终留下来的词可能只会是一个,即关系——“关系是不能再简化的最小单位”,也即是说,马克思对所有事物的考察都是“在关系中”完成的。所谓进入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研究领域中的每一个要素都是“一定的社会关系”;“所谓‘内在关系哲学主要就是指任何事物都处在‘内在关系之中”,从而“把事物看成这样的‘关系,就要求把它们看成历史性的存在。”这是会“自我生长”并不断变化的关系规定,以至于奥尔曼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国家、阶级、资本、劳动、价值和商品等从来都不是孤立、自足的事物,而必须被理解成“关系”——它们既是一个社会的组成要素,同时也必然是内在于这个社会的相互联系;换言之,“它们就包含于自身之中;它们被看作是某个整体内部相对完整的组成要素,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我们一般认为它们具有外部联系。”

人们不满于《资本论》的文义,是由于它不能作为通常意义的“知识论”对待:“马克思的著作由于缺少定义(也就是说,缺少对一些显而易见的陈述进行的界定说明)一直以来常常遭到抨击,但现在应该搞清楚的是他在提供定义方面有什么困难。由于马克思把世界看作是一个并没有泾渭分明之界限的世界,很难对常识性观念做出区分,所以他不可能防止对一个要素的定义向其他的要素渗透。对他来说,任何孤立的定义都必然是‘片面的,可能会误导人们。”实践是理论的先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因此毫无疑问,“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说,马克思是以批判的态度和方式对待通常所说的“知识概念”的,而使语言始终处于“运用状态”;这种文本必然处于“叙述+说明+议论”联合之状态,而非独立语义之“知识态”。

但就辩证法而论,当下的发展方向乃是“解释学”“实证化”“形式化”。所谓:“这三个发展路向体现了当代哲学尝试克服深层理论困境,不断开拓辩证法的新领域,跳出传统辩证法的‘思辨和‘本体论的牵绊,试图通过对辩证法的重新理解和阐发,彰显辩证法当代意蕴的深层动机。”仅就前一个方向而言,有学者倾向于将“话语论”(对系统与碎片的叙事方式)同样视为“方法论”,从而认为,“从‘话语方法论的视角看,《资本论》的理论实质是‘剩余价值理论。这就是说,剩余价值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独有话语,本身也是一種方法。”这亦就是所谓的“认识论转向”和“语言学转向”。“‘认识论转向:它所针对的是离开对人类意识的认识论反省而直接断言世界本身;它所要求的是:哲学家在建立关于世界的理论之前必须先有关于意识的理论;它的根本观点是‘没有认识论的本体论为无效。‘语言学转向:它所针对的是离开对人类语言的考察而直接断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它所要求的是:哲学家在建立关于意识和世界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之前必须先有关于语言的理论;它的根本观点是‘没有语言学的认识论和本体论为无效。”这说明辩证法本身尚有待“保卫”。盖因辩证法源起于中华的历史与文化统一规定,从广义态的科学逻辑发生看,它融合于文化学科;此发生学之本根。古希腊自然科学的崛起使之走上科学与文化逐渐分离的道路,黑格尔的辩证法实现科学和文化的再度融合。然则,《资本论》可以视作历史、科学、文化统一的寻求。

文本是文义的集合。《资本论》的文本更是“辩证法的舞蹈”。奥尔曼认为它熔炉了“研究的辩证法”和“叙述的辩证法”,从而产生相互拱卫的扩张力。“由于被赋予了一种从整体到部分、从系统向其内部进行研究的方法,所以辩证的研究从根本上将旨在寻求和探索四种关系:同一性与差异性、对立面的相互渗透、量变与质变和矛盾。由于这些关系根植于马克思关于现实的辩证观之中,所以它们能够使马克思实现其双重目的:揭示某种事物运行或发生的方式,同时发展关于这种事物刚好以这种方式运行或发生的系统的认识。”然则,辩证法的文本形态赋予《资本论》“蝙蝠语言”色彩,淡妆浓抹总相宜,乃是消除“讲坛话语”的不足性,其往往直接混淆日常语言与专门性学术用语的界限性,又不假思索地否认“历史学术语言”的存在性。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创设了“辩证法范畴”语言生产与运用规范,其所依凭者,即《资本论》的综合文本体式:史书态-逻辑态-知识态。这三态的复合为一,委实为批判工作所需,盖因《资本论》直接面对的不是“事实现象”,而是透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即以“批判”为内置规定的研究工作)所整理出来的立在事实背后的“真”“假”逻辑。“注意下面这一点很重要:即资本主义迥异于它以前的阶级社会就在于,它把一切主要的生命功能都统一到了一个由价值规律及与之相伴的货币权力所支配的独特有机体,而又隐瞒并力图否认这一点。存在的破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化的片面性特征一起使人们倾向于关注进入他们生活的具体要素——一个人、一份工作、一个地方——而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并因此也忽视了从这些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关系范式——阶级、阶级斗争、异化及其他。”这样看来,逻辑学的工作对《资本论》来说,仍旧是第二位的,它服从于历史批判。在这种语境下,由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公布的“抽象力的方法”,其实说的就是“辩证法”——它的工作形态及辩证法范畴。其首要的任务在于确立范畴的“史书意义”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并形成对“历史支架”的统一性认识。只有这项历史知识逐渐完备起来之后,才最终能形成“个别到一般”辩证的叙述。“如此说来,只有把马克思的研究对象理解为从历史的结构中出来的规定,即遵循六册计划的把握路径,并且用于逻辑批判的工作结构和程式,才能根本说明‘副标题的产生。”

经济学首先是历史理论。这样才能理解伯特尔·奥尔曼对“研究的辩证法”的界定:“关于研究的辩证法最好被描述为对事物之间发生内在联系的多种方式的研究。它是以整个世界为目标的探索的航行,但这个世界被认为密切地包含在它的每一个部分之中。”抽象首先是“历史态”的,“因此,劳动——劳动一般,马克思认为它是资本主义的特殊产物——之所以叫‘抽象,是因为多数人相信它存在于所有社会制度之中。”对商品生产系统而言,抽象劳动毋宁说就是“可道”的规定性,而价值相应是它的“可名”的规定性。可道,才会有“运动的构造”可供加以研究;同样,可名,也才会有“可识”这样的理论形态。“从这一解释中可以看出的是,马克思在分析中所面对的问题不是如何把独立的部分联系起来,而是如何把社会整体(关于社会整体的论述随处可见)中工具性要素个体化。”然则,“在尽力寻找劳动的创造价值的方式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开始就接受两者之间的那种等价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表述的是同一个整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是劳动),而不是去寻找它们相互区别的方式。”进一步而言,“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关注的是‘价值的形态变化,是它在经济活动中具有的各种形式,而不是关注劳动创造了价值。”

逻辑和历史的叠合使得认识世界和研究世界必然一体化。“这里似乎是明确的二分法,其实不然,就像马克思主义中所有这种‘两极对峙一样。”然则,“在《资本论》中,把价值、劳动、资本和利息联系起来的辩证关系只是世界历史上某个特定阶段的产物。所以,通过揭示它们与其他社会要素之間的联系,马克思也展示了它们的历史关系。而与此相反,马克思写作历史时把所有的发展都看成了他关注的要素之间的一种暂时性关系。”这种特殊的“知识态”自然是牢牢定格于由历史所统驭的逻辑当中了,或者说,由历史和逻辑的相互关系“锁住”了。这种文本同时是一种“关系文本”,整体看,是由书写“关系”的理论范畴所构造,这使得“马克思用辩证法进行解释时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对每一个主体都从许多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述;二是假定每一个主体在不同时间具有的不同形式,每个主体都呈现出了这种特殊方式。”

总之,这都归功于马克思所缔造的“特殊的文本”。通过对“本质一现象”共构的范畴的生产与“知识态的运用”,“不管马克思把社会理解成什么,包括它的变化过程以及他从中做出的预测,都已经包含在用来解释他所理解的社会是什么的每一个重要概念中了。”并且“正是这一点使马克思能够在马克思主义中把‘经济范畴等同于‘历史性的规律,并把‘逻辑作为‘规律的同义词。”的确,“这种含义理解非常依赖马克思的术语。”总起来说,可以认为:“马克思辩证方法的突出之处是,他在其中找到辩证法并用它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包括——由于辩证法的要求——它的起源和可能的未来);辩证法所导致的统一的知识理论(体现在马克思主义的尚不完整的理论中);辩证法使自身成为潜在可能的对于非辩证方法的持续性批评……以及或许是最引人注目的,辩证法对知行之间由辩证法本身所引起的必然联系的强调。”正是由于存有这种种的“客观关系”,马克思对他整体所采用的“范畴体系”十分自信,以至于自豪地宣称:“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顺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在前三项下,我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其他三项的相互联系是一目了然的……读者如果真想跟着我走,就要下定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

二、《资本论》中的语言规范:辩证法范畴的三重规定

在奥尔曼看来,“诸如‘矛盾、‘抽象、‘总体和‘形态变化等等,这些以其他方式来看会令人困惑的辩证法范畴既使这些关系中的部分更容易被思考和分析,又(至少)有助于避免静止的、部分的、片面的和单向度的理解。马克思的所有理论是靠他的辩证的观点及其范畴创立的,而且只有掌握了辩证法,这些理论才能被恰当地理解、评价和应用。”所以如果能够将《资本论》中运用的“方法”直接辨识为“范畴的方法”,并使之与辩证法内在联系起来,那么我们要做的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就是将《资本论》中所使用的范畴大写字母化,使它同时作为“方法论的规定”——作为批判的认识工具以及必然因之而来的历史和逻辑据以发生联系的“工作支架”的规定。概言之,经济范畴不独是“语言支架”。它的完整的含义包括:历史知识和历史支架;逻辑架构及其衍生的“思维支架”作用;语言工具和认识支架。这些含义是“有秩序的”作用体,盖因它和《资本论》“三重文本形态”契合,我们又可称之为理论范畴的“三重规定性”。这表明经济范畴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绝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与观念和现实之间具有严格的对应关系或矛盾的认识反映关系,正是生产方式具有“有机的和历史的”复杂运动之性状特征所致。它之所以作为“辩证法语境”的语言规定来掌握,本质上就是由它的强烈的种种实践性特征所决定。

然则,从性状特征上看,《资本论》中所使用的每一概念都毫不例外地落入了特定的“范畴族”中,即使从外表上分析亦具有强烈的“思维支架”功能;它们相互制约,在意义上相互生发,目的又在于指向一个它们共同所依存的“语义共同体”。如马克思说明“使用价值”这一概念时,除了说明“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之外,立即又指出“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这不外乎是告诉我们两条基本信息:第一,“商品体”是使用价值等关系要素共同栖息的家园,因此商品是当仁不让的“历史支架”,而将使用价值确定为商品体的一个内在的构成,这是一项从自然工艺角度看的“历史知识的真理”;第二,从社会历史的过程看,物的有用性“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因为不同使用价值之间发生着各种“客观的关系”。有了这些限定和“暗示”,马克思接下来的讲述将会是什么,相信读者自然能明了。但如果我们坚持离开“商品体”这个语义大前提进行平面逻辑的思考——这意味着就单一子概念对“对象”进行各自画地为牢的片面性理解,那么可以说,总体思维的构想一定难以成行。所以说,《资本论》的“范畴”不独是语言工具,语言本身也并不是思维赖以进行的唯一工具:一方面,思维先于语言并影响语言;另一方面,思维可以不依赖语言进行,可以和“行动”直接结合。马克思《资本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而强化了范畴的“实践行动观”,所以它不是知性的,而是“理性批判”的。据此而论,《资本论》的范畴归根结底是历史、思维与语言的“行动意义”之统一体,它调动了人类思维,同时抑制住了“片面主义”思维倾向。

作为对比,我们谈谈《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草稿的提纲“价值一货币一资本”,——在那里,价值尚未成为“批判的知识”。关于这种历史性过渡,马克思指示第一者是“从价值的一般特点(这也是后来表现在货币中的那些一般特点)同它表现为某种商品的物质存在等等之间的矛盾中产生出货币这个范畴”,指示第二者是“作为货币的货币”,“它并不暴露各个交换主体之间的任何区别”,以至于“这就是自由、平等和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的王国”。对于第三者的历史过渡关系,马克思指示它是“作为资本的货币”。然而,恩格斯则坦率地称之为“抽象的推理”。众所周知,马克思后来的调整方案是“商品一货币一资本”,其重大的变动就是增加了“社会客观批判”的维度。这种变动就是使范畴超越了语言工具的特征,同时成为历史行动过程本身。这就是奥尔曼指认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否认“马克思研究方法的经验特征”,“马克思并不是从术语的含义中推导出他对资本主义的认识,相反,而是像一位优秀的社会科学家一样进行研究,来发现资本主义到底是什么。”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他利用了那个时代所能利用的全部材料和资讯;以至于,“马克思推迟完成《资本论》第二卷,一部分原因是他想看一看英国即将爆发的危机将如何发展。”

以价值规律“范畴族”为例,辩证法范畴的第一重规定是指“事的规定”,即商品体范畴代表了“商品历史生产之事”,这就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之事”;它不同于事件,但可以說是“事件的总和”之抽象,所以马克思开篇就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亦因为如此,必然有对两种存在实体因素进行的历史考察,从它们相互关系的“上游”和“下游”的位置加以进一步的“抽象”,这种抽象是和“资本主义的概括层次”相适合的,由此从两方面、从“历史的逆向研究”中把握住了它的发生的方式。据此有商品的自我认识——价值范畴——之诞生。

辩证法范畴的第二重规定指示的是“逻辑的架构安排”。奥尔曼以事物间的“内在关系”指认这种观察世界的网式思维方式。这种抽象在范围上必须覆盖商品活动的全域,既针对“商品体”本身,又针对历史生产的“宏大的范围”,这样势必要引出“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作为“事的逻辑”,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因素之间必然构成“内容(规定)”与“形式(规定)”的关系,立在此关系域中的规定性就是“矛盾的发展”。这促使我们应当对“体系的辩证法”给出批评性意见:盖因体系辩证法在做法上,“错误地将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仅仅局限在它紧密联系的几个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即叙述阶段上。”

然则,辩证法范畴的第三重规定应直接指示商品的本质规定性:价值。“商品是价值”、“价值是劳动”,这两个命题的联立最大程度地破除了“拜物教”认识迷雾。所以,马克思的范畴既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这样,商品价值成其为逻辑和语言工具的统一。作为知识,“马克思的概念意欲向我们传达的内容就是它们向他展现出来的已被结构化了的信息;正是以这种方式,它们获得了一种‘真理价值,这种价值与它们自身体现的陈述性价值是不同的。”思维支架落实为从“历史支架”进到“认识支架”的实践化的工作批判规定,或者说,这正是“历史”和“认识”二重化运动的结构,它们共同成为思维本身的载体。显然,这是“事的认识规定”,使历史知识的框架细分为“质-量-形式-规律”,即对“事物的质”认识、对“事物的量”认识、对“事物的运动实现形式”认识以及对“事物的发展规律”认识。这样,“过程观”和“关系观”才得到合理统一,实现了对“常识”的能动性超越;以价值量的决定为例,由于有了和价值匹配的“抽象劳动范畴”,使得马克思可以这么来做直接性论断:“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范畴的历史态、逻辑意义态和具象的知识的三者合一,是辩证法对“事的科学”的范畴规定的要求,通过满足这些要求,而且把意义确定的概念或词语置于逻辑的框架内,作为“理论形态的经济范畴”就此创生出来。它表明在批判的进程中,无论如何,范畴既是辩证法的工具,同时也是辩证方法的基本组织单元。从而,“话语的力量”总是要借助范畴并通过特定的文本形态而发挥作用。这种力量归属于范畴本身,是“辩证法范畴的权力”,本质上来源于“抽象力”的规定。

三、再议“中国人资格”问题

《资本论》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新时代”的号角呼唤针对现实的实践化的理论阅读,为此,推进“新时代的《资本论》”将是对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的“新定位”。当前,国内《资本论》学术体系在研究类型上可做的区分是:政治版《资本论》、哲学版《资本论》、数理版《资本论》以及文化版《资本论》。前一者一直具有领导性位置,中间两者在改革开放以后地位迅速崛起,并以“对立性派别”姿态分掌了一定的学术领导权;在这四者中,唯有最后一者一直“势单力薄”,又似孤家寡人,自王亚南的初步研究之后便鲜有继者响应。创新性继承、创造性转化本是中华《资本论》研究的应有之义。“继承而创新”“继承而发展”在规定性上即是“用的状态的《资本论》”,必能引导创造性的阅读行动。回顾历史,“以中国人的资格来研究政治经济学”是王亚南在《政治经济学在中国》(1940年)一文中阐述的一个重要观点,他在当时的主要目的是拒绝经济学的“舶来品”性质。为此,他提出“中国经济学”的创建主张,强调“我们要由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逐渐努力创建一种专为中国人攻读的政治经济学。”“我是在这个前提下,提出‘中国经济学这个名称的。而其所以要提出这个名称的最有力的动机,就是痛感到经济学在中国是太被误用了,而且一直还在被误用着。”

时隔大半个多世纪,当时之境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今日之局面甚至演绎为“无人读”、学子畏读和怕读《资本论》之“时代尴尬”。抛开时局影响、“消费马克思主义”不良工作倾向以及文本主义的“念死经”“念歪经”等障碍性因素不论,从学理上看,这里面亦有两个问题需要再明确一下:一是研究主体规定与研究客体规定的工作分野,二是对二者结合而成的“方法实践活动”的民族工作内涵的识别。《资本论》与中国的结合决非仅限于“政治”层面,经济层面的根据也应当有,不仅如此,而且还有文化上的深层动因。就第一个方面的问题而言,从《资本论》的研究中将“研究主体规定”清晰、独立出来,是为了突出这一领域内的“行动者”问题。很显然,中华工作系统与之有大的不同。一个明显之处就是中国人没有太多的“拜物教意识形态”束缚,相反有“官文化”的束缚,这样显得更加地“不独立”。盖因“中华生产关系历来是‘主体型生产关系的范型”,相比之下,“中华的优良之处则在于对‘物体系的拒绝”。另外一方面,如果说“马克思《资本论》恢复‘主体的方式,即是对阶级概念加以创造性地运用”,“所谓资本的经济行动,从对破灭‘物象的角度看,那就是阶级与行动规定的统一,从而在这里,行动是直接隶属于‘阶级的范畴;或者说,在物象化的体系操作中,阶级概念毋宁说是对于‘行动规定的直接提升。”那么“当我们在《资本论》框架中充分重视和强调‘行动的理论时,也就容易使之和‘中华事的科学的规定相结合,特别是从方法论的层面上。最终的结局依然是:在前进方向上,唯物主义和行动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行动主义仍然可以合流为‘历史唯物主义。”一言以蔽之,“社会主义仍旧重在建设,尤其是主体行动方面的建设”,而也可以说,“中国行动即是对‘阶级的一个直接性的表达。”“这样看来,从主体出发,从中发掘社会经济系统的‘主体性与行动规定(从主体中直接引出‘行动的规定),可能是‘国学感召在现时代的应有的意义。”

就第二个方面的问题而言,所谓方法实践活动集中起来看主要地就是“实践态的辩证法”工作规定,而又有分别不同的民族工作内涵;拿中国来说,“中华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发生学工作逻辑+身份二重性”乃是本土的元素,由此产生经济形态的交互性,“劳动隶属于身份和劳动隶属于财产展示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身份所有制——财产所有制。按照马克思的规划:前者指向主体的发展、协作的发展,指向‘人的自由个性;后者指向客体的发展、生产资料的发展,指向‘土地和社会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这样就需要深度挖掘政治经济学批判“多重规定性”的表现,把握辩证法的“方法的步骤”。要之,是认识到:“中国人向来以实践态的‘发生学阐说和运用辩证法,就成为‘行动主义逻辑意义上的辩证法建构者。”同时,“注重实践逻辑的《资本论》没有脱开主体身份的历史过渡来抽象谈论财产关系,是这部作品的一个伟大之處。”“盖因马克思对辩证法的运用是以‘实践逻辑为切人,以‘批判为规定。”然则,可以推定中国辩证方法的步骤集中体现于“行动的方法规定”中,该方法规定尤以母子式、发生学的历史行知思维和方法为著称。“这种比较研究突出一点:中国经典和马克思《资本论》都并非‘形式逻辑知识体系,而毋宁说属于批判的辩证法的知识构造。”

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通过对“历史行动”的研究主体规定的构造以及探寻它对“客体”的驾驭,最终可以消除思维的神秘性。对于中国人来讲,《资本论》仍旧具有新时代的价值。其和中华经典的统一即在于“史书规定”,这是从高度上来看待的。然则,新时代规定的“中国人资格”就可以细分成“中国人的研究资格”和“中国人的阅读资格”两个工作组成。具体而言,前一资格强调“行动规范”和“批判规范”的融合,后一资格强调中国范畴必须作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学科方法组成构件乃至中心构件。这将是一次“新综合”,因为在中华工作系统中,研究和叙述始终是作为“实践态的思维”予以辨识的,同时也是作为“实践态的方法”加以运用的;它们本质上是“互系的”学科方法逻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华章;中华体式的思维和中国方法的介入将极大地有助于克服思维的单边性,并有效清除人们对存在一个“独立性的叙述工作”的认识渴望上的幻觉。

四、与时俱进的《资本论》“体”“学”“用”

根据以上阐述,《资本论》中有“政治”(如资本主义社会批判和对劳资关系本质的深刻揭示),《资本论》中有“哲学思考和批判”(如主体规定和客体规定),《资本论》中亦有“数理”(如著名的“价值转形”问题)和“文化”(如艺术构境和语言、学科文化),这些都是《资本论》之体,且都是和近现代以来历史运动相联系着的“研究内容之体”。如上所论,尤其在对待文化要素是资本主义批判的实体性工作元素这一点上,拙劣的马克思主义者往往严重地忽略,“最近,社会科学强化了这一趋势,它将人类知识的整体打破,使之成为相互竞争的学科的专门知识,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并几乎排他性地研究那些允许用统计学方法处理的狭窄领域。(于是)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这个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在不断增强的最大关系范式,实际上已经变得看不见了。”对此,我们必须予以摈弃。必须认识到,马克思的批判本身就是多路向、涵义综合的。所以唯有客观把握,多路人手,揭示这些内容之体彼此之间的应有的联系,找准时代切入点,以生动再现和全面刻画这个内涵具体而思想深刻的“伟大批判体系”。如此,方能实现《资本论》的方法自信、思维自信乃至文本自信和语言自信。在“新时代”条件下,这显然是亟待建设起来的指导《资本论》通俗读物以及政治经济学教材编写的纲领性文件,因为,它将有效防止当代辩证法研究的毫无原则的“解释学化”、“实证化”以及“形式化”的扩张步伐,抵挡各种以“科学”或“非科学”的名义实施对辩证法本身的侵袭。

政治经济学以“批判”为方法,以“批判”为学科工作规范,使得政治经济学批判本身必须作为“总体研究方法”的规定被看待。从而,范畴作为“方法工具”即范畴的方法是作为上述意义态的方法规定的应用的面目而出现的。这就说明《资本论》中的“范畴”同样是特殊的历史规定和学科规定,服从于特殊工作目的;例如,作为“知识”,它具有二重态:作为“逻辑定义之知识”和作为“批判对象之知识”。亦即如前所述,经济范畴作为“知识”,乃是概念知识和历史知识的统一,“概念性”和“历史性”是其内涵规定的二重形态。然则,“内容之体”(又可说是“历史内容之体”)在通往“实践之用”路途中,尚需要结合它们的"32作中介”出现,这就是“实践化的学”,它处在了“体”“用”之间,作为“中国行动”的一个具象性的工作范畴:一方面,我们认识到《资本论》的每一范畴均具有强大的思维支架作用,它们拥有固有的逻辑和语义;另一方面,也要明确:思维的两方面来源是“历史支架”和“认识支架”,可以分别从两方面予以补充和改造,——如从知识是认识的手段角度形成对概念的调整以及从范畴是方法的手段角度形成对逻辑的调整,等等。由此引出了中国范畴和《资本论》范畴的结合。这导致了文化版《资本论》的实体性的存在。文化将增强研究与叙述的总体性,概言之,文化版《资本论》是合乎中国人阅读与运用要求的《资本论》形态。其根据如下:

第一,对中国人而言,文化是统一学科的工作元素,并且本身就是一种学科类型。《资本论》“大道至简”,体现的是一种“文化品位”,即对总体历史把握上的语言简洁性。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关于经济形态(经济形态社会),马克思常说的是这两个简单公式: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W=C+V+M。前者中的左式代表唯物史观域内的“生产对象”规定,右式代表上述对象规定的两种存在类型;显然,它是概念知识和历史知识耦合的最突出的一个等式。在商品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概念域中,后者的左式既代表唯物主义的对象规定,也代表历史唯物主义意义的对象发展规定,因为此处的商品演变为自我扬弃的“资本主义商品”;右式则表征资本主义商品世界的社会历史构造:从而在意义上,第一个字母C代表“资产阶级的客观实存”,第二个字母V代表“无产阶级的客观实存”,第三个字母M代表两大阶级的关系果实——由雇佣劳动生产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社会剩余价值”。这第二个“突出的等式”深刻表现了历史暂时性范畴之关系安排;它是特定逻辑态的,本质上隶属于第一个等式,是其理想性的资本主义表达。从而显示:“按照‘内在关系的辩证法,任何事物都处于‘内在关系之中,且其本身就是一种‘关系,所以任何事物的过去、现在与可能的未来都是该事物本身的各个部分,它的过去为其现在创造前提,它的现在又在为其未来创造前提。”

第二,中国的语言是“运用状态的文化”,而能够和《资本论》总体思维相契合。以上分析表明,《资本论》的范畴注定是“蝙蝠式的语言”。所以,“可以看出,奥尔曼并未像埃尔斯特那样在‘调和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的背景下去阐释马克思的辩证法,而是通过对马克思辩证法的重新阐释论证了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等非辩证方法的根本差异。他力图表明,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其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进行全面动态把握的恰当方式,正是辩证法而不是形式逻辑等非辩证方法使得我们看到资本主义不是永恒的,进而认识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是内在的和必然的。”亦即,“这些观点均表明,奥尔曼意识到,唯有辩证法能够突破形式逻辑、一般社会科学以及常识所假定的前提,把握到世界或社会现实的本质,而形式逻辑等其他非辩证方法则会阻碍或损害对社会现实的把握。”对这种语义体式的把握最好的方式是某种“文化学科意义态”的工作语言,因为它能够打通范畴的“流动性”与“固定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所谓“名,可名,非恒名。”文化实质上就是一种有关于本质状态的生成论描述,侧重过程与状态的统一描绘,所以能够契合《资本论》的特质,以恰当的方式切入对它的理解。又因之中国语言具有文化传承的历史特性,所以格外能体现思维的内向性与运用性,也就能够将《资本论》思维的“总体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三,文化作为辩证法的构成要素,归根结底在于展示“思维的自信”和“语言的自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文化自信观”自然是指着思维与语言的“自信力”而言的。《资本论》根据其文本的卓越创造而表现出强大的“文化自信力”,即是对“一切遮蔽”进行解蔽的工作能力以及对“一切虚假逻辑”予以识别的能力,归根结底,是对“本真的人的关系”予以显露的能力。这种文化观和语言实践观充分显示了主体行动的决心;又表明《資本论》文本的体系性力量本质上就构筑在文化性语言范畴之上。从而,其创造性地将主体所掌握的文本建立为关于范畴间的“能动的联系”,并且使范畴落实为一种“能动的语言”。该语言实践——语言主体和语言客体的交互性作用的活动——应视为一种文化交流。于是,我们认识到《资本论》中“文化”乃是研究与叙述的实体规定的要素,横亘在文本和文本之间的是文化语言所建立的“能动性的关系”,它最大限度地展示了整个理解系统的开放性。

总之,如何在研究进程的发展创新与为传播需要而直接进行的文本更新中防止“学术修正主义”,有效保持《资本论》原著思想的本色不变,说到底,根本是一个方法论原则的坚持与坚守。只要我们将“民族形式”的表达与表现牢牢植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土壤”,那么所谓“中国的特性”,不外乎就是历史内容“怎样合流”的问题。然则,文化体现着极为高度化与严谨开放的学科整合原则,是有利于将经济学回归于“历史科学”的民族内涵逻辑之特别化的工作范畴;它的要义是肯定“中国具体实践”的内容与形式统一体的规定性,而必然发挥“固本导流”的培育功能与启迪民智、发掘中华力量的教化作用。

五、探索“事的科学”——历史叙述为什么要和综合过程研究结合

挣脱语言牢笼束缚的起点是从走出“自足的叙述王国”开始。从而在进行认真的研究之前,任何的体系

预想和范畴预设都被视为“非法的”,是对于历史研究的“逻辑主义”的强加。坚持从事实出发,从对事实现象的工作批判出发,使得马克思的工作用语具有了崭新的特色;它抵御了语言上的“故意玩弄深沉”以及相反的庸俗、浅显和流于形式化的弊端。

然则关于马克思的工作用语特色,人们的反响向来不一。如上所述,有的人称之为“蝙蝠语言”,有的人则诬蔑为“炫耀式的装潢”,因此指责它玄奥、难懂。但是毫无疑问,“《资本论》是一部‘超越了马克思那个时代的杰作……《资本论》是一个‘艺术的整体,它不仅用‘《圣经》、莎士比亚、歌德、弥尔顿、伏尔泰等文学艺术之经典对资本主义进行明喻或暗喻,而且还用‘恐怖故事、歌曲和小诗、情节剧和滑稽剧、神话和谚语去反讽和恶搞古典经济学;但它的目的并不是给‘令人望而生畏的经济理论盖上一层华美的装饰,而是‘一针见血地揭露‘事物的欺骗性。”马克思本人则说,“除了价值形式那一部分外,不能说这本书难懂。当然,我指的是那些想学到一些新东西、因而愿意自己思考的读者。”同时,他抱怨:“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总之,“这已经由对这一方法的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所证明。”

这部分是因为马克思为了追求“对党负责”的科学叙述,——毫无疑问,它增加了普通读者的阅读难度,除此之外的原因则要归结到那些“不良的用意”。一些人为了攻讦、诋毁马克思的理论,就从对他的叙述风格的责难开始,对他的方法进行质疑、对《资本论》的文义进行曲解,乃至对《资本论》的逻辑进行重构和瓦解。于是,把“叙述”夸大化,使本该严格隶属于研究内容的“叙述形式”予以独立化,甚至反客为主地把它们当成科学的本体。一句话,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语言”的内涵被严重削弱了,人们甚至对它不理不睬,而大谈“马克思的纯科学”(所谓“科学辩证法”或“科学实证主义”)。这里有必要谈谈马克思的“抽象”。它不是纯历史的,也不是纯逻辑的,毋宁说是两者的某种程度上的一个巧妙性的结合。但是,如何恰当把握历史研究中的抽象的“度”呢?我们举一个例子:“这特别表现在对待‘抽象这个问题上,一般说来,你的确过于贬低‘抽象了。这里的区别在于:马克思把存在于事物和关系中的共同内容概括为它们的最一般的思维表现,所以他的抽象只是用思想形式反映出已存在于事物中的内容。与此相反,洛贝尔图斯给自己制造出一种或多或少是不完备的思想表现,并用这种概念来衡量事物,让事物必须符合这种概念。他寻求事物和社会关系的真正的、永恒的内容,但是它们的内容实质上是易逝的……你对价值也采取了类似的态度。现在的价值是商品生产的价值,但随着商品生产不再存在,价值也就‘变了,就是说,价值本身还存在,只是形式改变了。实际上,经济价值这个为商品生产所特有的范畴,将同商品生产一起消失,就像它在商品生产以前并不存在一样。劳动同产品的关系,无论在商品生产以前或以后,都不用价值形式来表现。”这是恩格斯在《1884年9月20日致卡尔·考茨基》说的话。在这封信中,恩格斯同时重点对考茨基说:“谈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无论如何还为时太早。要是我,就压缩你的答复的这一部分,并首先引证马克思自己的话:《批判》中上述那一处,其次是《资本论》本身,特别是原始积累,施拉姆在那里也能找到关于母鸡和鸡蛋的材料。一切资产阶级分子现在都聚集在洛贝尔图斯的周围,这实在是好极了。我们不能指望比这更好的了。”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不能够重走历史编纂学的老路子,因为它的目标是建立“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为此,“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類史就彼此相互制约。”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思言简意赅地说,统一的历史——自然史和人类史是一个运动过程,同时必须从“科学”的角度来把握。这是为了确认它们之间的总体联系。卢卡奇后来在这个基础上试图建立“总体性”的概念。它瓦解了黑格尔的抽象逻辑,但保留了辩证法的合理要素。

另外,从事物的发展性质看,也必须把历史视作“历史综合自我的过程”,因为历史特性——发展特性——就锚定在历史的形成过程与发展过程当中,换言之,“过程集合体”展现了恰当的历史规定性。所以,历史即“历史过程”。就“历史”和“过程”联袂的研究特征而言,它瓦解了“既成事物的集合体”。在这个场合,拙著《保卫(资本论)》的处置是果断的,指出“历史研究指向始终是真正的革命行动;它直白而坚决,绝无埃尔斯特指责之故意玩弄深沉”。在此处,其并引用柯尔施《卡尔·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阶级运动》中的话,对《理解马克思》的作者予以了反击:“它历史地把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当作物质生产的一定发展阶段,把‘政治经济学当作由历史条件决定的科学(它在这个特定的发展阶段上从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中产生并构成其思想补充)来进行批判。”

马克思所指的“我的辩证方法”,按照《保卫(资本论>》的观点,其实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学科方法论的本体,或者说,属于学科方法的内容层面的东西。它限定了叙述形式,即与一定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相适合的叙述方法和叙述过程。另外,拙著明确谈到这一点:马克思所指的“叙述方法”,按实在内容看,其实说的是“范畴的运用和批判”。这样,研究和叙述的恰当关系被找到了:它们一者是“工作内容”,一者是“工作形式”,地位关系不能颠倒。这“释谜”了《资本论》的起点规定。所谓“释谜”,其实并不是什么谜,或者说,是逻辑的谜,而不是历史的谜。马克思的工作语言要求把商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范畴”对待,因此作为《资本论》起点的商品不仅有逻辑的成分,而且包含历史的因素。

总的来说,解释学路线的物象科学语言和发生学路径的历史科学语言的外观是殊异的,工作内涵更是对立的。拙著可以说成功地从判别标准上区分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在统一的研究对象的客观标准上,指出了“发生学”(唯物主义发生学一历史唯物主义发生学)和“解释学”(资产阶级经济解释学)的对立发展道路。《保卫(资本论)》确乎是把“经济形态”作为“社会”来研究,据此提出一种特殊意义的“社会理论”,作为经济学的广义的称谓。为什么不是“社会经济形态”,而是“经济形态社会”(如产品经济形态的社会和商品经济形态的社会)呢?社会经济形态这个用语是把社会分成政治形态、经济形态、文化形态等来认识和研究,而经济形态社会则在于强调社会是一个整体,不能乱分割,并且按照这种认识,人类经济发展表现为经济形态的演变和交替,经济现代化表现为一种或多种新的经济形态的转换和逐步形成。要之,是认识到,经济形态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简称,是和“技术的社会形态”相对应称呼的,它从“事的规定”上包括了前者,从而必须用“发生学的方法”技术予以解析。发生学以其对历史和社会对象规定的总体研究的建立,界定了总的认识规定。此综合化的语言工作体式因此创造性解决了考茨基对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所提出的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中国学派”的叙述要求。它将认识的形成看成是多路的工作结果,即可以说是“行动本位”“逻辑本位”“文化本位”并举,而有“实践和行动化成”“科学和逻辑化成”“人文化成”之综合效果。

“在没有文学修养的那里,《红楼梦》是不忍卒读的,而对没有哲学一经济学修养的人来说,《资本论》自然也不忍卒读,它无非等同于几个干瘪的教条而已。”然则,“马克思的真理就深深融化在他的哲学一经济学叙述中,且只有通过如此独特的叙述方式才能展示出来”,“正如人类最伟大的经典都是断章残简一样,《资本论》和《红楼梦》一样,其实都是作者本人没有完成的著作。”后续者的研究必须向历史深处进军,必须全面拿起文化这个武器。然则从结论上看,关于事物和历史的“综合过程”研究实则整体涵盖了“历史辩证法”“科学辩证法”“文化辩证法”等多方面的工作含义。这种语言科学在性质上和中国传统的叙事方式当然是非常契合的。因为中华式样的“科学”并不把时间和空间看作“外在于物质”的过程;发生学的阐发本质上是“事的路径”,其阐述风格和中华历史传统人文模式高度吻合。这必将给予我们很大的启发。同时,这种对比研究深刻地显示了“马克思科学”的语言规范:由于坚持“批判的能动反映论”,马克思表明其对于经济理论从叙述上有一种特别要求,即它不能被任意裁割,它必须成为表达历史过程的一块“逻辑整钢”。

六、结束语:文化版《资本论》——走向澄明而真实的理解构境

从逻辑宫殿的角度看,马克思匠心独运,集文化语言大成,使《资本论》曲径通幽,走向澄明之境。就商品范畴家族而论,马克思讲述的是这样一个历史文化故事:商品体——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值形式;对于商品价值而言,劳动和交换价值都应当括弧于它的规定当中,从中可抽出“商品价值(形式)”这个总的文化符号。相应的特征亦体现在对资本文化表征符号的提取上,即马克思正是以“资本有机体——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作为商品的资本和作为货币的资本、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各种转化形式”这样的“范畴族”类型作为依托,讲述了资本的生成运动和社会构造的故事,据之提炼出伟大的分析体式:剩余价值(形式)。它们既是“母子”关系的,也是“内容(规定)”和“形式(规定)”同步生长、相对成形的结合;讲述历史的过渡、生成和转化运动,也讲述总体空间系统的发生的、结构的关系。这样在面对市场价值或生产价格与供求运动的相互作用关系时,使我们不会忘记工作母体的存在,所谓达成一种境界:“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由此亦可以说,《资本论》本身的“创生”同样呈现有强烈的文化特征,它是一首“最值得记忆的词”。亦即,所谓“绣面芙蓉一笑开”,指的是马克思寻求到的“对象规定”;所谓“斜飞宝鸭衬香腮”,指马克思对“研究对象规定”的进一步寻求;所谓“眼波才动被人猜”,说的是马克思寻求到了“资本之道”的規定性(所谓“大道至简”);所谓“一面风情深有韵”,则是指马克思对大德至繁的“资本之德”的探索与寻求,——这是分进合击的研究与叙述过程;所谓“半笺娇恨寄幽怀”,进一步指“合久必分”,从而为了把握住本质与现象的统一,对生活领域必须实施“一图识尽天下”之解读术。最后,为了使历史重新回到认识域,马克思最终要引导读者来到“月移花影约重来”之境界,这也是理解层次的最高境界。对历史和认识的“逆向研究”是把握“过去一现在一未来”历史观的至为重要的线索,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乃是由对“批判”(客观批判和主观批判)的发生学的追索而得登高台!进一步,所谓“月移花影”,可以说即是对“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一种回顾和特殊意义的重归,它涤尽心尘留真理,又可谓“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而所谓“约重来”则是指对“对象规定”和“研究对象规定”的一种工作重历罢了。然则,马克思以对“研究对象”的陈述达到一种澄明。

我们必须与《资本论》一起吟诵历史,将《资本论》的“思维简谱”归结为对“道”和“德”的把握,——例如就其对“本质”的探寻以及对本质与现象结合体的有机展开的方式而论,它是一种把握“商品之道”“商品之德”“资本之道”“资本之德”乃至资本的“道和德”的“经书”。盖因它讲述了商品生产历史的“经和纬”,并巧妙地把生活领域看成是“道”和“德”的有机合成。大道至简、大德至繁在这里显示为各种思维形式的一种真正的“结合”,即在对同一对象或过程的把握上,马克思不单运用一种思维方式,且运用多种,不单使用一种思维形式进行研究和表达,也求取不同的甚至对立的另外的思维形式予以表现。此正是贯彻了中国之“行知”工作理念:寓“知识”于“行动”之中,寓“思维”于“语言”之中,寓“历史”于“思维”之中,寓“历史-思维-语言”(即范畴)于“文化”之中。很显然在这一点上,使得我们必须把《资本论》理解成和中华的经典《道德经》一样,乃是关于“思维”和“语言”的文化读物。它也使得不同类型的读者(无论财经类或非财经类)皆能阅读并读懂《资本论》,尽能领略和意会其中的深奥道理。这种“阅读共鸣”的力量正是源自于文化作品的创作力,——可以这么说,撇开为历史代言的功绩不论,此当是马克思于经济领域内的又一巨大的文化贡献,它硕大且俨、硕大且卷。

用“道”和“德”把握事物本质,把握认识论范畴——规律,从而免除了日常用语和学术用语的工作混淆问题。《道德经》用“道”“可道”“非恒道”区分不同层级的存在规定,类似于《资本论》用“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说明商品历史生产乃至资本主义生产的总存在。所谓:“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运动和构造是同出一源的母子规定,所谓“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语言穿梭其中,遂和各个运动构件间达成文化上的一种旨趣。所以如上所论,马克思得到研究对象的方式完全是语言之外的事件。又或者说,这种发现本身又是一种语言,是思维的工作语言,它将文化学科置放于显著位置。语言非个人主义的认识私物,从而能够通达技术和制度规则的各个角落。相反的情形是“主观派的语言作风”,其操纵语言“视为己出”,犹如现象学家随心所欲的现象起意的语言套路,于是难免错把“规”当成了“律”,也就成其解释学的谬误。其从公理或现象假设出发,研究自己“能”(愿意或设法)研究的,对自己“不能”(不愿意或无法)研究的则皆不研究,此不足道矣。

关于语言,可以说,“马克思敏锐地透视到现代语言的人类生存本体意义”,例如,“他在谈到哲学语言的秘密时认为,‘在哲学语言里,是想通过词的形式具有自己本身的内容。从思想世界降到现实世界的问题,变成了从语言降到生活中的问题。”此外,马克思饱含和洋溢着激情的十四行诗《致燕妮》也透射出马克思语言观的现代性:冲出“语言牢笼”,这种“带着镣铐的舞蹈”的语言归根结底在于“能把万物化为渺小和微薄”,把天神的欢笑和尘世的悲哀全都展现在世界上,“啊,言语呀!你们是幻影,是虚妄,从你们那里看不到生活的迹象,随着岁月更替而带来的灵感,是否就铸成你们这僵死的模样?”所以,“语言能指的内爆致使‘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故老子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并且“马克思又看到了语言的异己性,‘思想不能这样地变成语言,使得思想的特性随之消失,而思想的社会性质是同思想一起存在于语言中,就像价格是同商品一起存在着一样……可是这里类比不在于语言,而在于语言的异己性”。

关于《资本论》的艺术成就,我们无可否认。《资本论》是一部多层面、结构复杂的综合体式作品,并可从多方面进行解读。仅仅在文学艺术方面,也已是文采灼灼。“有的文学家说《资本论》是一部不朽的文学宏著,是一点不假的。为了揭露、比喻、分析,马克思往往采用文学手法。”《资本论》的文学造诣是极为高超的,《资本论》中充满了生动形象的比喻、谐谑辛辣的讥讽、丰富多彩的典故、诗歌、神话、谚语、民谣和名言;它时而热情洋溢,时而悲愤满怀,时而静如止水;铁一样逻辑和诗一样的语言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如上提及,而且,“弗朗西斯·惠恩强调说,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是划时代的经济学著作,也是一部未完成的文学杰作,它拥有多重结构,并可从多方面进行解读:哥特式小说、维多利亚时代的情节剧、希腊悲剧,或斯威夫特式的讽刺作品。”它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它“回到文学”,是因为“他刻意回避一部理论著作所应具备的条理清晰,而以复杂的结构入替。他笔下的资本,活像哥特式小说中的妖怪:‘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有些地方,《资本论》又像维多利亚时代的情节剧,甚至滑稽剧。马克思用的是经典的喜剧手法,剥去堂皇的骑士的盔甲,露出他的本来面目——只穿着条大裤衩子的龌龊肥佬。有时它又像希腊悲剧,在他的笔下,人类的历史就像俄狄浦斯,命运早已被事先注定。在描写资本主义社会的疯狂本质时,又不由让人想起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展露的那种讽刺手法。这种无处不在的讽刺,在过去的140年间,竞绝少有学者去关注和分析。在所有这些方面,《资本论》都自成一格。”

从文化上看,《资本论》的阅读委实没有什么难度,它的唯一难度或许只在于“它的有容乃大”!《资本论》是史书,又是伟大的科学作品,同时还是批判的文化读物,这三重作品属性使其“海纳百川”,并在形态和体例上“蔚为壮观”!这形成我们对《资本论》的带有敬畏之心的征询:为什么马克思之于对象规定的追问反倒成了语言上的“一种澄明”?马克思在语言之外追求语言风格,反倒使语言平实而具有内涵上的灵动性。这本身即可说明语言的大众特征以及以“去解释学化”为特征的历史天生派的工作作风,语言天生是历史的、是人民群众的,犹如《资本论》中始终坚持将范畴视为对“关系本身”、对“发展本身”的一种自我认识。这不啻又具有特定的历史工作内涵:一句话,语言是对事物关系的多维刻画与历史认识。可见,总体含义的《资本论》必然是《资本论》与文化版《资本论》的统一。“文化版《资本论》”不是在《资本论》之外另创出完全不同的“新《资本论》”,而是《资本论》的“蔽而新成”——依托各民族历史实践文化和社会现实文化的“学术保卫”之作。通过这样的构造,《资本论》乃是具有了“天生的民族性”。总之,《资本论》第一卷自问世迄今已整整一百五十年了,自然是形成了研究与叙述双重意蕴上的“总体性规定”。然则,对中国而言,这条路径简单地说就是从“《资本论》中国化”到“中国化《资本论》”。因为“对《资本论》研究的‘研究,不应仅仅作为‘叙述,而应同时作为‘研究方法范畴处置”;而“中国化是《资本论》研究中抽象出来并逐渐稳定化的一个民族工作范畴,是‘以中国人的资格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形式,是特殊方法论意义态的经济范畴。”

(责任编辑:许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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