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体育法律制度的完善
2018-03-29张敏丹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2期
关键词:学校体育
张敏丹
摘要:体育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人格品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学校体育教育的过程中,因多年应试教育的影响,许多学生和家长对体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学校及老师都将体育教育放在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导致高校体育教育的开展严重滞后。同时因学校体育立法的不完善,高校在应对此类事件时往往较为被动。
关键词:学校体育;法律规范;法律意识;法律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越来越强调素质教育,如何实现素质教育,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学校体育立法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建立了以《体育法》为主,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为基础,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规章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学校体育法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我国现行学校体育法律制度现状及不足
(一)现行我国学校体育法律制度
1.学校体育法律
《宪法》有关学校体育的规定第一章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二章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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